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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语辞典》:大汗  拼音:dà hàn
形容汗流不停的样子。如:「小男孩楼上楼下跑来跑去,弄得满身大汗。」
分类:大汗不停
《国语辞典》:领旨(领旨)  拼音:lǐng zhǐ
接受君王谕旨。《初刻拍案惊奇》卷七:「玄宗依奏降旨,番使领旨,不知好歹,扯起函盖,函中弩发,番使中箭而死。」《西游记》第九回:「丞相领旨出朝,即往教场内点了兵,径往江州进发。」
《漢語大詞典》:弼疑
谓辅佐君王之臣。语出尚书大传卷二:“古者天子必有四邻:前曰疑,后曰丞,左曰辅,右曰弼。天子有问无以对责之疑,可志而不志责之丞,可正而不正责之辅,可扬而不扬责之弼。”汉书·杜邺传:“ 周召 则不然,忠以相辅,义以相匡,同己之亲,等己之尊,不以圣德独兼国宠,又不为长专受荣任,分职於 陕 ,并为弼疑。” 颜师古 注:“弼疑,谓左辅右弼前疑后承也。”
分類:辅佐君王
《漢語大詞典》:良裘
(1).精制的皮衣。古代供君王所服。周礼·天官·司裘:“中秋,献良裘,王乃行羽物。” 郑玄 注引 郑司农 曰:“良裘,王所服也。” 孙诒让 正义:“王所服凡冕服弁服之裘,皆是以尊者所亲御,当择毛物纯縟,人功密致者献之,故称良裘。”
(2).礼记·学记:“良冶之子,必学为裘。” 孔颖达 疏:“言积世善冶之家,其子弟见其父兄世业鋾铸金铁,使之柔合以补冶破器,皆令全好,故此子弟仍能学为袍裘,补续兽皮,片片相合,以至完全也。”后以“良裘”喻先辈高超的技艺。 唐 何延之 《兰亭始末记》:“ 右军 亦自爱此书,留付子孙,传之七代孙 智永 ……捨家入道,俗号 永禪师 。禪师克嗣良裘,精勤此艺,常居 永欣寺 阁上临书。”
《漢語大詞典》:民爵
古代君王赐给民间有功者的爵位。汉书·高帝纪上:“令民除 秦 社稷,立 汉 社稷,施恩德,赐民爵。” 颜师古 注引 臣瓒 曰:“爵者,禄位。民赐爵,有罪得以减也。”汉书·惠帝纪:“春正月,復发 长安 六百里内男女十四万五千人城 长安 ……九月, 长安 城成。赐民爵,户一级。” 宋 徐天麟 西汉会要·职官五·赐爵:“ 孝惠 即位,赐民爵一级。” 宋 徐天麟 西汉会要·职官五·赐爵:“ 孝元 永光 二年,詔阴阳不调,三光晻昧,其大赦天下,赐民爵一级。”
《國語辭典》:清君侧(清君側)  拼音:qīng jūn cè
语本《公羊传。定公十二年》:「晋赵鞅取晋阳之甲,以逐荀寅与士吉射。荀寅与士吉射者,曷为者也?君侧之恶人也。此逐君侧之恶人。」指清除君王身旁的奸臣小人。唐。李商隐〈有感诗〉二首之二:「古有清君侧,今非乏老成。」
《漢語大詞典》:夏康
夏 代君王 太康 的省称。 太康 为 启 之子,以游乐放纵而失国。《楚辞·离骚》:“启《九辩》《九歌》兮, 夏康 娱以自纵。” 王逸 注:“ 夏康 , 启 子 太康 也。”一说“康娱”连文。康娱自纵,以致丧乱。见 戴震 《屈原赋注》
《漢語大詞典》:御衣黄
牡丹花名。因其色如君王袍服之色,故称。 清 钮琇 觚賸·牡丹述:“御衣黄,俗名老黄,晓视甚白,午候转为浅黄,鶯然可爱。”亦省称“ 御黄 ”。 宋 秦观 《春词绝句》之三:“浅色御黄应好在,为谁还发去年枝。”
《漢語大詞典》:致胙
(1).古时天子祭祀后,将祭肉赏赐诸侯,以示礼遇。国语·齐语:“ 葵丘 之会,天子使 宰孔 致胙於 桓公 ,曰:‘余一人之命,有事於 文 武 ,使 孔 致胙。’” 韦昭 注:“胙,祭肉也。”史记·商君列传:“居五年, 秦 人富强,天子致胙於 孝公 。”三国志·魏志·文帝纪:“奉 汉帝 为 山阳公 ……上书不称臣,京都有事於太庙,致胙。”
(2).臣子祭祀后,将祭肉奉献给国君,表示为君王和国家添福。国语·鲁语上“尝、禘、蒸、享之所致君胙者有数矣” 韦昭 注引 贾 唐 二君曰:“臣祭,致肉於君,谓之致胙。”周礼·天官·膳夫“凡祭祀之致福者” 郑玄 注“致福,谓诸臣祭祀进其餘肉,归胙于王” 唐 贾公彦 疏:“今彼虽据诸侯礼,王之臣致胙亦然。故云‘归胙於王’也。”参见“ 致福 ”。
《漢語大詞典》:致福
(1).古代臣子祭祀后,将祭肉奉献给国君,表示为君王和国家添福。周礼·天官·膳夫:“凡祭祀之致福者,受而膳之。” 郑玄 注:“致福,谓诸臣祭祀,进其餘肉,归胙于王。”周礼·春官·都宗人:“掌都祭祀之礼。凡都祭祀致福于国,正都礼与其服。”《穀梁传·僖公十年》:“世子祠。已祠,致福於君。” 锺文烝 补注:“福,胙肉。”
(2).代人主持祭祀,将祭馀之肉奉献给主人,也称致福。礼记·少仪:“为人祭曰致福。” 陈澔 集说:“为人祭,摄主也,其归胙将命之辞言致福,谓致其祭祀之福也。”
(3).得福;求福。易·震:“象曰‘震来虩虩’,恐致福也。” 高亨 注:“言面临鉅雷,畏恐则得福也。”史记·秦始皇本纪:“诛乱除害,兴利致福。”
《漢語大詞典》:君伐
君王的功绩。国语·晋语一:“若使太子主 曲沃 ,而二公子主 蒲 与 屈 ,乃可以威民而惧 戎 ,且旌君伐。” 韦昭 注:“旌,章也;伐,功也。”
分類:君王功绩
《漢語大詞典》:燕骨
战国 时, 郭隗 以古代君王用五百金买千里马骨为喻,劝说 燕昭王 真心求贤。后以“燕骨”比喻年老的贤士。 宋 梅尧臣 《吴冲卿王平甫作诗见寄答之》诗:“老马力尽道路长,岂若壮驥思腾驤。 项 穷临流叹不逝, 燕 骨埋没庸可伤。”参见“ 燕骏千金 ”。
《漢語大詞典》:燕骏千金(燕駿千金)
战国 时, 燕昭王 即位后急于招揽人才。 郭隗 以马为喻,说古代君王悬赏千金卖千里马,三年后得一死马,用五百金买下马骨,于是不到一年,得到三匹千里马,劝说 燕昭王 若能真心求贤,贤士将闻风而至。见《战国策·燕策一》。后以“燕骏千金”为招纳贤士之典。 宋 真德秀 《谢赐衣带鞍马表》:“ 舜 裳五色,惭微裨补之能; 燕 骏千金,愿广招徠之意。”
《漢語大詞典》:命诏(命詔)
君王的命令。《楚辞·九章·惜往日》:“惜往日之曾信兮,受命詔以昭时。”
分類:君王命令
《漢語大詞典》:法先王
先秦 以儒家为代表的“法古”的政治观。主张效法古代圣明君王的言行、制度,言必称 尧 、 舜 、 文 、 武 。与“法后王”相对。荀子·儒效:“逢衣浅带,解果其冠,略法先王而足乱世术。” 清 陈澧 东塾读书记·孟子:“《离娄》章极论为政用先王之道,当时诸子之説竝作,皆不法先王而自为説也。” 胡适 《诸子不出于王官论》:“变‘法先王’之儒家而为‘法后王’之儒家法家。”参见“ 法后王 ”。
《漢語大詞典》:法后王(法後王)
先秦 以 荀子 、 韩非 为代表的“法今”的政治观。主张效法当代圣明君王的言行、制度,因时制宜。与“法先王”相对。荀子·儒效:“逢衣浅带,解果其冠,略法先王而足乱世;术谬学杂,不知法后王而一制度,不知隆礼义而杀。” 清 方苞 《书〈史记·六国年表序〉后》:“ 秦 始变古而传,乃曰法后王。”参见“ 法先王 ”。
《漢語大詞典》:彻县(徹縣)
亦作“ 彻悬 ”。 古代君王或卿大夫遇有灾患疾病,即撤去悬挂的钟磬之类乐器,表示不敢贪图逸乐。礼记·丧大记:“疾病,外内皆埽。君大夫彻县,士去琴瑟。”礼记·曲礼下:“大夫无故不彻县。”墨子·七患:“故凶饥存乎国,人君彻鼎食五分之五,大夫彻县。”资治通鉴·晋恭帝元熙元年:“今入岁已来,阴阳失序,风雨乖和;是宜减膳彻悬。” 胡三省 注:“悬,乐悬也,天子宫悬,诸侯轩悬。大荒,大札,天地有烖,国有大故,则减膳彻乐。”清史稿·高宗纪二:“戊子,詔以五月朔日食,行在彻悬,斋戒。”参见“ 彻乐 ”。
《漢語大詞典》:彻乐(徹樂)
(1).古代遇有灾患病故或天象变异时,帝王或卿大夫撤除乐器,以示忧戚。左传·襄公二十三年:“ 杞孝公 卒, 晋悼夫人 丧之, 平公 不彻乐,非礼也。”新唐书·高宗纪:“﹝ 总章 元年四月﹞丙辰,有彗星出于五车,避正殿,减膳,彻乐。”
(2).借指逝世。 宋 范仲淹 《宋故乾州刺史张公神道碑》:“虽享禄不薄,屡膺蕃庶之赏,彻乐之日,门中索然。”参见“ 彻县 ”。
《漢語大詞典》:山臣
隐逸之士对君王的自称。 唐 刘肃 《大唐新语·隐逸》:“ 玄宗 徵 嵩山 隐士 卢鸿 ,三詔乃至。及謁见不拜,但磬折而已。问其故, 鸿 对曰:臣闻 老子 云:‘礼者,忠信之薄’,不足可依,山臣 鸿 ,敢不忠信奉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