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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韩子(韓子)
(1).指 战国 韩非 。史记·老子韩非列传论:“ 韩子 引绳墨,切事情,明是非,其极惨礉少恩。”陈书·袁宪传论:“ 韩子 称为人臣委质,心无有二。 宪 弗渝终始,良可嘉焉。”
(2).指 唐 韩愈 。 宋 朱熹 四书章句集注·孟子序说:“ 韩子 曰:‘ 尧 以是传之 舜 , 舜 以是传之 禹 。’” 明 高启 《驱疟》诗:“ 韩子 盖有託,谁能辨其诗?”按, 韩愈 有《谴疟鬼》诗。 清 刘大櫆 《程书原传赞》:“余未识 秋官 , 秋官 一见余文,即以为今之 韩子 。” 清 董正位 《〈归震川先生全集〉序》:“ 唐 之中叶称 韩子 ,而与 韩子 同时者有 柳子厚 、 李习之 。”
(3).书名。韩非子的旧称。汉书·艺文志:“《韩子》五十五篇。名 非 , 韩 诸公子,使 秦 , 李斯 害而杀之。”
《國語辭典》:申韩(申韓)  拼音:shēn hán
申,申不害。韩,韩非。申不害与韩非都是战国时代精通刑名法术的学者,同为法家代表人物,故后世以申韩代表法家及其学说。《后汉书。卷七七。酷吏传。樊晔传》:「政严猛,好申韩法。」
《漢語大詞典》:商韩(商韓)
商鞅 与 韩非 的并称。 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诸子:“至如 商 韩 ,六蝨五蠹,弃孝废仁,轘药之祸,非虚至也。”
分類:商鞅韩非
《漢語大詞典》:储说(儲説)
指 战国 韩非 的《内储说》《外储说》。文见韩非子。 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知音:“昔《储説》始出,《子虚》初成, 秦皇 汉武 ,恨不同时。”
分類:韩非
《國語辭典》:孤愤(孤憤)  拼音:gū fèn
1.愤世嫉俗。《文选。陆机。辩亡论上》:「虽忠臣孤愤,烈士死节,将奚救哉?」
2.韩非子篇名。
分類:韩非
《國語辭典》:非类(非類)  拼音:fēi lèi
1.行为不正的人。三国魏。嵇康《圣贤高士传。井丹》:「井丹高洁,不慕荣贵,抗节五王,不交非类。」
2.不同种族的人。《后汉书。卷七五。刘焉袁术吕布列传。袁术》:「时人多惑图纬之言,妄牵非类之文,苟以悦主为美,不顾成败之计。」
《國語辭典》:法术(法術)  拼音:fǎ shù
1.法家的学术。《史记。卷六三。老子韩非列传。韩非》:「喜刑名法术之学,而其归本于黄老。」《晋书。卷四七。列传。傅玄》:「近者魏武好法术,而天下贵刑名。」
2.泛指术士的奇门遁甲、方士的禁咒行蹻、道士的符箓咒秘等术。《晋书。卷九五。艺术列传。序》:「然而诡托近于妖妄,迂诞难可根源,法术纷以多端,变态谅非一绪,真虽存矣,伪亦凭焉。」清。俞正燮《癸巳存稿。卷九。农祭》:「如私自设坛,借求雨之名,妄作法术,即以妖言惑众治罪。」
3.方法;技术。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勉学》:「工巧则致精器用,伎艺则深思法术。」
《漢語大詞典》:五蠹
战国 末 韩非 作《五蠧》篇,指斥学者(儒家)、言谈者(纵横家)、带剑者(游侠)、患御者(逃避公役的人)、商工之民为危害国家的五种蠧民。蠧,蛀虫。《晋书·庾峻传》:“ 秦 塞斯路,利出一官,虽有处士之名,而无爵列於朝者, 商君 谓之‘六蝎’, 韩非 谓之‘五蠹’。” 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诸子:“至如 商 韩 六蝨,五蠹,弃孝废仁,轘药之祸,非虚至也。”
《漢語大詞典》:五横
(1).指监察五官的纠察之官。管子·君臣上:“有道之君,上有五官以牧其民,则众不敢踰轨而行矣;下有五横以揆其官,则有司不敢离法而使矣。” 尹知章 注:“横,谓纠察之官得入人罪者也。五官各有其横,曰五横。”
(2).五种无益于国之人。指 韩非 在《五蠧》篇中所说的学者、带剑者、言谈者、患御者和商工之民等五种人。 晋 道恒 《〈释驳论〉序》:“ 韩非 《五蠹》之篇,遂讥世之闕,发五横之论。”
《漢語大詞典》:刻棘
语本韩非子·外储说左上:“ 宋 人有请为 燕王 以棘刺之端为母猴者,必三月斋,然后能观之, 燕王 因以三乘养之。右御、冶工言王曰:‘臣闻人主无十日不燕之斋。今知王不能久斋以观无用之器也,故以三月为期。凡刻削者,以其所以削必小……’王因囚而问之,果妄,乃杀之。” 韩非 本用以讽刺说客。后以“刻棘”比喻治学的艰辛。 清 沈炯 《书怀》诗:“草《玄》字字翻成白,刻棘年年未类猴。” 严复 《原强》:“刻棘之业虽苦,市骏之赏终虚。”
《漢語大詞典》:法后王(法後王)
先秦 以 荀子 、 韩非 为代表的“法今”的政治观。主张效法当代圣明君王的言行、制度,因时制宜。与“法先王”相对。荀子·儒效:“逢衣浅带,解果其冠,略法先王而足乱世;术谬学杂,不知法后王而一制度,不知隆礼义而杀。” 清 方苞 《书〈史记·六国年表序〉后》:“ 秦 始变古而传,乃曰法后王。”参见“ 法先王 ”。
《漢語大詞典》:法先王
先秦 以儒家为代表的“法古”的政治观。主张效法古代圣明君王的言行、制度,言必称 尧 、 舜 、 文 、 武 。与“法后王”相对。荀子·儒效:“逢衣浅带,解果其冠,略法先王而足乱世术。” 清 陈澧 东塾读书记·孟子:“《离娄》章极论为政用先王之道,当时诸子之説竝作,皆不法先王而自为説也。” 胡适 《诸子不出于王官论》:“变‘法先王’之儒家而为‘法后王’之儒家法家。”参见“ 法后王 ”。
《漢語大詞典》:秦牢
谓 韩非 陷 秦国 狱中事。比喻自己所陷之冤狱。 唐 骆宾王 《早秋出塞寄东台详正学士》诗:“ 汲 冢寧详蠧, 秦 牢詎辨寃。” 陈熙晋 笺注:“此言为学士时,以事获罪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