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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典则(典則)
(1).典章法则;准则。书·五子之歌:“有典有则,貽厥子孙。” 孔 传:“典,谓经籍;则,法。”南齐书·东昏侯纪赞:“乃隳典则,乃弃彝伦,玩习兵火,终用焚身。” 唐 杜甫 《入奏行赠西山检察使窦侍御》诗:“政用疏通合典则,戚联豪贵躭文儒。” 清 纳兰性德 《自鸣钟赋》:“洵足媲铜仪玉簫,垂为典则而难改。”
(2).特指诗文等的法则、章法。隋书·经籍志一:“ 俭 又别撰《七志》……文义浅近,未为典则。”隶续·米巫祭酒张普题字 宋 洪适 释:“此碑字画放纵欹斜,略无典则,乃羣小所书。” 陈衍 元诗纪事·赵孟頫:“清容居士集: 松雪翁 诗法高踵 魏 晋 ,为律诗则专守 唐 法,故虽造次训答,必守典则。” 鲁迅 《华盖集续编·古书与白话》:“便是文章,也未必独有万古不磨的典则。”
《國語辭典》:法则(法則)  拼音:fǎ zé
1.可做标准的准则、规则。《儒林外史》第一八回:「所以说没有文章者,是没有文章的法则。」
2.效法、奉以为法。《左传。定公四年》:「以法则周公,用即命于周。」
3.制度、法度。也作「法则」。
4.表示欲得其结果所必要的运算方法;一说通常语言述说的公式。
《國語辭典》:仪表(儀表)  拼音:yí biǎo
1.准则、模范。《史记。卷一三○。太史公自序》:「以为人主天下之仪表也,主倡而臣和,主先而臣随。」
2.容貌举止。南朝梁。沈约 齐丞相豫章文宪王碑:「位冠朝首,仪表瑰雄,风神秀杰。」《宋史。卷二五二。杨承信传》:「杨承信身长八尺,美仪表。」
3.测量指示的器具。如驾驶座前指示速度、高度、油量的表。也作「仪表」。
《國語辭典》:司南  拼音:sī nán
1.利用磁石指极性制成的指南仪器,可辨别方向,为我国古代的重大发明之一,即现在指南针之始祖。《韩非子。有度》:「故先王立司南以端朝夕。」汉。王充《论衡。是应》:「司南之杓,投之于地,其柢指南。」
2.比喻指导、准则。唐。杨齐宣 晋书音义序:「由是博考诸传,综览群言,研覈异同,撰成音义,亦足以畅先皇旨趣,为学者司南。」宋。陆游 十月二十四日夜梦中送庐山道人归山诗:「夙士极知成殿后,吾曹所赖作司南。」
《國語辭典》:司晨  拼音:sī chén
1.主掌报晓的事。《旧五代史。卷三四。唐书。庄宗本纪八。史臣曰》:「外则伶人乱政,内则牝鸡司晨。」唐。李咸用 早鸡诗:「锦翅朱冠惊四邻,稻粱恩重职司晨。」
2.职官名。清代钦天监的属官,职掌知漏刻,即唐司天台的属官司辰。
《國語辭典》:衡石  拼音:héng shí
1.秤和秤锤。《荀子。君道》:「不待衡石称县而平,不待斗斛敦概而啧。」
2.比喻法度、准则。南朝梁。何承天 重答颜光禄:「唱言穷轩轾,立法无衡石,一至于此。」
3.比喻权柄、相位。《旧唐书。卷八四。裴行俭传》:「二公十数年当居衡石,愿记识此辈。」宋。苏轼 祭司马君实文:「二圣见公,曰予得师。付以衡石,惟公所为。」
《國語辭典》:准的(準的)  拼音:zhǔn dì
1.箭靶。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杂艺》:「别有博射,弱弓长箭,施于准的。揖让升降,以行礼焉。」
2.标准。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文章》:「邢子才、魏收俱有重名,时俗准的,以为师匠。」南朝梁。刘协《文心雕龙。史传》:「按春秋经传,举例发凡;自史汉以下,莫有准的。」
《國語辭典》:定则(定則)  拼音:dìng zé
约定形成的法则。如:「台海两岸的经贸活动,必须有些定则,来保障双方权利。」
《漢語大詞典》:轨物(軌物)
(1).轨范;准则。左传·隐公五年:“君将纳民轨物者也。” 杜预 注:“言器用众物不入法度,则为不轨不物。”魏书·羊深传:“将以纳民轨物,莫始於经礼。” 宋 叶梦得 石林燕语卷七:“今风示四夷,示以轨物,当正前日适然之失,尽循旧制。”
(2).指规范事物。 南朝 梁 陆倕 《新刻漏铭》:“寧可以轨物字民,作范垂训者乎?”新唐书·李景伯传:“使授非其人,则权重衅生,非彊干弱枝,经邦轨物之谊。” 明 王廷相 《栗应宏道甫字说》:“又能於穷通得丧、生死祸福之际,安於义命而不乱,则人道尽而足以轨物矣。”
《國語辭典》:轨则(軌則)  拼音:guǐ zé
规范法则。《魏书。卷四上。世祖纪》:「经历久远,传习多失其真,故令文体错谬,会义不惬,非所以示轨则于来世也。」《文选。左思。吴都赋》:「盖亦先王之所高会,而四方之所轨则。」
分類:规则准则
《國語辭典》:道揆  拼音:dào kuí
以义理度量事物产生的准则。《孟子。离娄上》:「上无道揆也,下无法守也。」《宋史。卷四三七。儒林列传七。魏了翁》:「宜察时几而共天命,尊道揆而严法守,集思广益,汲汲图之。」
《漢語大詞典》:友恭
指兄弟间相处的准则。兄应友爱,弟应恭敬。 宋 曾敏行 独醒杂志卷五:“为人之弟,继体承祧,岂使沽名之贼臣,重害友恭之大义。”
《國語辭典》:标的(標的)  拼音:biāo dì
1.箭靶子。唐。韩愈〈国子助教河东薛君墓志铭〉:「后九月九日,大会射,设标的,高出百数十尺。」
2.目标、准则。汉。高诱 吕氏春秋序:「然此书所尚,以道德为标的,以无为为纲纪。」《宋史。卷四三五。儒林传五。胡安国传》:「安国彊学力行,以圣人为标的,志于康济时艰。」
3.标志、记号。《晋书。卷七六。王廙传》:「为政之道,以得贤为急,非谓雍容廊庙,标的而已。」
《漢語大詞典》:表则(表則)
表率;准则。 唐 司空图 《太尉瑯琊王公河中生祠碑》:“况元昆顷镇 河 潼 ,远推表则,仲弟镇临北地,惠爱斯人。” 宋 曾巩 《越州贺提刑夏倚状》:“伏以提刑屯田,抱材精敏,涵德粹温。文章为国之光华,治行迺时之表则。”
《漢語大詞典》:艺极(藝極)
准则。左传·文公六年:“陈之艺极,引之表仪。” 杜预 注:“艺,準也;极,中也。” 俞樾 曰:“极与艺同义,艺,準也,极,亦準也……极字即有準则之义, 杜 分艺极为二义,失之。”见《群经平议·春秋左传一》。 宋 叶适 《任子》:“而今也子孙仕宦,不知艺极,骄侈无忌,自称世家。” 章炳麟 《訄书·序种姓下》:“虏姓则得与至九命而不与握图籍,以示艺极。”
分類:准则俞樾
《漢語大詞典》:准格(準格)
标准;准则。 晋 葛洪 抱朴子·自叙:“每见世人有好论人物者,比方伦匹,未必当允,而褒贬与夺,或失準格。” 晋 袁宏 后汉纪·光武帝纪六:“故论法治之大体,必以圣人为準格;圣人之所务,必以大道通其法。”
犹言标准,规格。新五代史·杂传·李怿:“ 懌 笑曰:‘年少举进士登科,盖偶然尔。后生可畏,来者未可量,假令予復就礼部试,未必不落第,安能与英俊为准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