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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词汇(续上)
给事
边事
百事
刑部
主管
纲纪
民事
百工
尘劳
一步
二事
总管
后土
阴德
外事
《漢語大詞典》:给事(給事)
(1).处事;办理事务。国语·周语中:“恭所以给事也,俭所以足用也……以恭给事则宽於死,以俭足用则远於忧。” 宋 曾巩 《都知制》:“门闈房闥之间,朝夕给事,非谨信忠篤,乌可处斯任哉!”
(2).供职。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其父 郑季 ,为吏,给事 平阳侯 家。” 唐 苏鹗 杜阳杂编卷上:“而 朝恩 幼子曰 令徽 ,年十四五,始给事於内殿。上以 朝恩 故,遂特赐緑焉。” 清 陈康祺 郎潜纪闻卷一:“ 天聪 已前,钧衡帷幄,悉任懿亲,异姓儒臣,但令给事文馆。”
(3).引申为侍奉。 明 谢肇浙 《五杂俎·事部四》:“ 东坡 读《阿房宫赋》,至夜分犹不寐……有二老兵,皆 陕 人,给事左右,坐久,甚苦之。”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白于玉:“有四丽人,敛袵鸣璫,给事左右。”
(4).官名。给事中的省称。 唐 韩愈 《答刘正夫书》:“ 愈 於足下,忝同道而先进者,又常从游於贤尊给事,既辱厚赐,又安得不进其所有以为答也。”古今小说·沈小霞相会出师表:“只有一个 马给事 ,天性絶饮。”
《漢語大詞典》:边事(邊事)
(1).边防事务。后汉书·窦固传:“帝欲遵 武帝 故事,击 匈奴 ,通 西域 ,以 固 明习边事,十五年冬,拜为奉车都尉。” 唐 贾岛 《送李傅侍郎剑南行营》诗:“走马从边事,新恩受外臺。” 清 侯方域 《南省试策四》:“边之患,非边能为患也。患在任边事者,因循而不知变计,畏缩而不敢奋发。” 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三编第四章第一节:“ 唐德宗 生气说, 柳浑 书生,不懂边事,你怎么也这样说。”
(2).边境上的战事或争端。 唐 羊士谔 《贺州宴行营回将》诗:“元戎坐镇无边事,遣向营中偃画旗。” 宋 陆游 老学庵笔记卷六:“至 建炎 初,以军兴道梗,始有三年之限,后有特许从便赴闕,犹降旨云:‘候边事寧息日依旧。’然遂不復举行矣。” 明 沈周 《石田杂记》:“ 威宁伯 王公 悦 在 大同 ,见边事渐生,醖祸未测,情悰不懌。”
《國語辭典》:百事  拼音:bǎi shì
凡事、事事。唐。元稹 遣悲怀诗:「诚知此恨人人有,贫贱夫妻百事哀。」《儒林外史》第一回:「只是百事勤谨些,休嫌怠慢。」
《國語辭典》:刑部  拼音:xíng bù
中国古代掌管刑法及狱讼事务的机关,属六部之一。由隋朝开始设置,历代因之,至清光绪时更名为法部。
《國語辭典》:主管  拼音:zhǔ guǎn
1.负责管理。如:「他主管货物的进出。」
2.泛指一组织内某一部门的负责人或职位。
《國語辭典》:纲纪(綱紀)  拼音:gāng jì
1.国家社会的秩序与规律。《汉书。卷二二。礼乐志》:「夫立君臣,等上下,使纲纪有序,……人之所设也。」《三国志。卷一九。魏书。陈思王植传》:「国之纲纪,本无禁固诸国通问之诏也。」
2.治理。《诗经。大雅。棫朴》:「勉勉我王,纲纪四方。」
3.职官名。掌理文书事务的主簿。《文选。傅亮。为宋公修张良庙教》:「纲纪,夫盛德不泯,义存祀典。」
4.管家仆。
《國語辭典》:民事  拼音:mín shì
1.农事。《孟子。滕文公上》:「滕文公问为国,孟子曰:『民事不可缓也。』」
2.民政、政事。《左传。庄公二十七年》:「诸侯非民事不举,卿非君命不越竟。」《文选。干宝。晋纪论晋武帝革命》:「节理人情,恤隐民事。」
3.徭役。《书经。太甲》:「无轻民事惟难,无安厥位惟危。」
4.有关民法的各项事务,如财产、婚姻、雇佣等。
《國語辭典》:百工  拼音:bǎi gōng
1.各种工匠。《孟子。滕文公上》:「百工之事,固不可耕且为也。」
2.百官。《书经。尧典》:「允釐百工,庶绩咸熙。」汉。许慎〈说文解字序〉:「百工以乂,万品以察。」
《國語辭典》:尘劳(塵勞)  拼音:chén láo
1.泛指事务或旅途劳累。宋。秦观〈满庭芳。红蓼花繁〉词:「饮罢不妨醉卧,尘劳事、有耳谁听。」
2.烦恼。《大佛顶首楞严经》卷四:「汝暂举心,尘劳先起。」
《國語辭典》:一步  拼音:yī bù
1.行走时脚向前跨一次,称为「一步」。比喻极短暂的距离或时间。《红楼梦》第六七回:「我什么时候叫你,你什么时候到。迟一步儿,你试试!」《文明小史》第二三回:「虽说由上海到汉口走过两趟,却是跟著老人家,一步不敢离开。」
2.棋局中,移动或摆置棋子。如:「他下棋很谨慎,每走一步都考虑好久。」
3.事情的一个阶段。《红楼梦》第七○回:「我们每人每日临一篇给他,搪塞过这一步儿就完了。」
《漢語大詞典》:二事
(1).两种事务;两件事。《周礼·天官·内宰》:“妇职之灋教九御,使各有属,以作二事。” 郑玄 注:“二事,谓丝,枲之事。”左传·襄公十年:“女成二事而后告余。” 杜预 注:“二事,伐 偪阳 ,封 向戌 。”
(2).谓事不专一。史记·范雎蔡泽列传:“劝民耕农利土,一室无二事。”后汉书·文苑传上·傅毅:“二事败业,多疾我力。” 李贤 注:“二事,谓事不专一也。”
(3).方言。犹闲事。 欧阳山 《高干大》第二一章:“谁愿意做这号‘二事’!”
《國語辭典》:总管(總管)  拼音:zǒng guǎn
1.职官名。称督兵、守郡或管理特种事务的长官;高级宦官亦有总管太监的称谓。
2.仆役的总管理人。《红楼梦》第四回:「二则自薛蟠父亲死后,各省中所有的买卖、承局、总管、夥计人等,见薛蟠年轻不谙世事,便趁时拐骗起来。」
《國語辭典》:后土  拼音:hòu tǔ
1.大地。《楚辞。宋玉。九辩》:「皇天淫溢而秋霖兮,后土何时而得干?」唐。杜甫 秋雨叹诗三首之三:「秋来未曾见白日,泥污后土何时乾。」
2.土神或地神。《周礼。春官宗伯。大宗伯》:「王大封,则先告后土。」《礼记。月令》:「中央土,其日戊已。其帝黄帝,其神后土。」
3.上古掌管有关土地事务的官。相传共工氏子句龙曾为此官,死后奉为社神。见《左传。昭公二十九年》。《礼记。祭法》:「共工氏之霸九州也,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州,故祀以为社。」
《國語辭典》:阴德(陰德)  拼音:yīn dé
1.不被人知道的德行。《汉书。卷七四。丙吉传》:「臣闻:有阴德者必飨其乐以及子孙。」《儒林外史》第三四回:「他家祖上几十代行医,广积阴德,家里也挣了许多田产。」也称为「阴功」、「阴骘」。
2.主管宫内的事。《礼记。昏义》:「天子理阳道,后治阴德。」
《國語辭典》:外事  拼音:wài shì
1.外交。《韩非子。五蠹》:「故群臣之言外事者,非有分于从衡之党,则有仇雠之忠,而借力于国也。」
2.世间的种种事情,家庭以外的事情。《红楼梦》第六六回:「谁知自贾琏出门之后,尤二姐操持家务,十分谨肃,每日关门阖户,一点外事不闻。」《文明小史》第三二回:「原来冯主事的哥子,为人高尚,虽然也是一榜出身,从不预闻外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