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六馆(六館)
(1).国子监之别称。 唐 制,国子监领国子学、太学、四门、律学、书学、算学,统称六馆。 宋 元 以后,渐加合并,以至仅存国子一学,但后世仍以六馆指国子监。 唐 韩愈 《太学生何蕃传》:“於是太学六馆之士百餘人,又以 蕃 之义行,言於司业 阳先生 城 ,请諭留 蕃 。” 明 宋濂 《送国子正苏君还金华山中序》:“ 平仲 将行,率六馆之士祖饯於 龙江 之上。” 清 冯桂芬 《改建正谊书院记》:“书院始於 唐明皇 建丽正书院。盖六馆之属,与今书院异。”
(2).谓 清 之实录馆、文颖馆、国史馆、四库全书馆、四库会要馆、内廷方略馆。 清 梅曾亮 《光禄大夫经筵讲官礼部尚书李公墓碑》:“輶车风驰,入我包匭,成均大师,六馆咏歌。”
(2).谓 清 之实录馆、文颖馆、国史馆、四库全书馆、四库会要馆、内廷方略馆。 清 梅曾亮 《光禄大夫经筵讲官礼部尚书李公墓碑》:“輶车风驰,入我包匭,成均大师,六馆咏歌。”
《漢語大詞典》:胄监(胄監)
即国子监。亦指国子监的生员。 明 沈德符 《野获编·科场二·北场口语之多》:“然向来被议者,主试皆南人,举子皆胄监,岂畿辅子衿,皆曾史耶?” 王国维 《残宋本〈三国志〉跋》:“其板在 南宋 时当已入胄监,自是而入 元 西湖书院,而入 明 南雍。”
《漢語大詞典》:北监(北監)
指 明 代 北京 国子监。以与称南监的 南京 国子监相对。 清 顾炎武 《日知录·监本二十一史》:“至 万历 中,北监又刻十三经、二十一史,其板视南稍工。”
《漢語大詞典》:监官(監官)
监察或管理地方事务的官吏。 汉 荀悦 《汉纪·惠帝纪》:“诸侯王, 高帝 初置之,金印紫綬,治其监官,掌监郡县,秩比六百石,后为刺史。”《后汉书·百官志五》:“里有里魁,民有什伍,善恶以告。本注曰:里魁掌一里百家。什主十家,伍主五家,以相检察。民有善事恶事,以告监官。”《宋史·职官志七》:“诸镇置於管下人烟繁盛处,设监官,管火禁或兼酒税之事。”《西湖佳话·钱塘霸迹》:“吾初起兵时,与 钱鏐 、 刘孟安 、 阮结 、 富阳 闻人宇 、监官 徐及 、 新城 杜稜 、 餘杭 凌文举 、 临平 曹信 ,俱为都将,号称‘ 杭州 八都’。”
国子监、将作监、钦天监等官署的官员。《旧唐书·礼仪志四》:“贷钱一万贯,五分收钱,以供监官、学生之费。” 宋 欧阳修 《濮议一》:“第一札子催修营房,责中书何不速了,因请每营差监官一员。”《明史·职官志三》:“﹝ 洪武 ﹞三年改司天监为钦天监。四年詔监官职专司天,非特旨不得陞调,又定监官散官。”《清史稿·职官志二》:“并定监官升转不离本署,积劳止加升衔,著为例。”
国子监、将作监、钦天监等官署的官员。《旧唐书·礼仪志四》:“贷钱一万贯,五分收钱,以供监官、学生之费。” 宋 欧阳修 《濮议一》:“第一札子催修营房,责中书何不速了,因请每营差监官一员。”《明史·职官志三》:“﹝ 洪武 ﹞三年改司天监为钦天监。四年詔监官职专司天,非特旨不得陞调,又定监官散官。”《清史稿·职官志二》:“并定监官升转不离本署,积劳止加升衔,著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