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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法算  拼音:fǎ suàn
询问僧人年龄时的尊称。元。杨讷《西游记》第三出:「师父,你法算多少了?唐僧云:『小僧年一十八岁也。』」
《漢語大詞典》:六馆(六館)
(1).国子监之别称。 唐 制,国子监领国子学、太学、四门、律学、书学、算学,统称六馆。 宋 元 以后,渐加合并,以至仅存国子一学,但后世仍以六馆指国子监。 唐 韩愈 《太学生何蕃传》:“於是太学六馆之士百餘人,又以 蕃 之义行,言於司业 阳先生 城 ,请諭留 蕃 。” 明 宋濂 《送国子正苏君还金华山中序》:“ 平仲 将行,率六馆之士祖饯於 龙江 之上。” 清 冯桂芬 《改建正谊书院记》:“书院始於 唐明皇 建丽正书院。盖六馆之属,与今书院异。”
(2).谓 清 之实录馆、文颖馆、国史馆、四库全书馆、四库会要馆、内廷方略馆。 清 梅曾亮 《光禄大夫经筵讲官礼部尚书李公墓碑》:“輶车风驰,入我包匭,成均大师,六馆咏歌。”
《国语辞典》:学分(学分)  拼音:xué fēn
量词。计算学科分量的单位。通常以每一学期每周上课一小时为一学分。如:「这门课共有三学分。」
《漢語大詞典》:算家
算学家。 宋 沈括 梦溪笔谈·辩证一:“阳燧照物皆倒,中间有碍故也。算家谓之‘格术’。如人摇艣,臬为之碍故也。”
分類:算学
《漢語大詞典》:明算
唐 代科举取士的科目名称。主要考试关于算学的知识。参见“ 明法 ”。
《國語辭典》:明法  拼音:míng fǎ
1.申明法令。《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皇帝临位,作制明法。」,参见「明法审令」条。
2.自然的规律。《庄子。知北游》:「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议,万物有成理而不说。」
3.明的法令。《汉书。卷五二。窦田灌韩传。韩安国》:「今大王列在诸侯,訹邪臣浮说,犯上禁,桡明法。」
《漢語大詞典》:旁要
古代算学名词。九数之一,即勾股。《周礼·地官·保氏》“六曰九数” 汉 郑玄 注:“九数:方田,粟米,差分,少广,商功,均输,方程,赢不足,旁要。” 贾公彦 疏:“今《九章》以句股替旁要,则旁要句股之类也。” 清 戴震 《考工记图序》:“同学治古文辞,有苦《考工记》难读者,余语以诸工之事,非精究少广、旁要,固不能推其制以尽文之奥曲。”
《國語辭典》:算博士  拼音:suàn bó shì
唐骆宾王其文好以数目字为对,时人称为「算博士」。宋。尤袤《全唐诗话。卷一。骆宾王》:「宾王文好以数对,如『秦地重关一百二,汉家离宫三十六』,号为『算博士』。」
《漢語大詞典》:冥谷
古代算学术语。指求长方台体积的计算方法。九章算术·商功:“芻童、曲池、盘池、冥谷,皆同术。” 宋 沈括 梦溪笔谈·技艺:“算术求积尺之法,如芻萌、芻童、方池、冥谷、堑堵、鳖臑、圆锥、阳马之类,物形备矣,独未有隙积一术。”
《漢語大詞典》:算馆(算館)
古代国家设立的学习算学的学馆。 五代 王定保 唐摭言·西监:“两京学生,五百五十员;国子馆,八十员;太学,七十四员;四门馆,三百员;广文馆,六十员;律馆、算馆,各十员。” 宋 王谠 唐语林·补遗一:“学旧六馆:有国子馆、太学馆、四门馆、书馆、律馆、算馆,国子监都领之。每馆各有博士、助教,谓之学官。”
《漢語大詞典》:学分制(學分制)
高等学校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它以学分为计算学生学习分量的单位。例如,凡需要课外自习的课程,以每周上课一课时,读满一学期并经考试及格者为一学分;不需要课外自习的课程,如实验、实习,以每周上课二、三课时为一学分。学生读满一定数量的学分,方能毕业。
《国语辞典》:三七二十一  拼音:sān qī èr shí yī
本为算学乘法的口诀,借比喻为不顾一切。《清平山堂话本。快嘴李翠莲》:「不管三七二十一,我一顿拳头打得你满地爬。」《喻世明言。卷三六。宋四公大闹禁魂张》:「张员外走出来分辩时,这些个众军校,那里来管你三七二十一,一条索子扣头,和解头中两个主管,都拿来见钱大王。」
《国语辞典》:益古演段  拼音:yì gǔ yǎn duàn
书名。元李冶撰,三卷,是中国古代的算学书。所列图解,方法简易,文辞浅显,便于初学。
《国语辞典》:徐光启(徐光启)  拼音:xú guāng qǐ
人名。(西元1562~1633)字子先,明朝算学家,上海人。从利玛窦学天算之学,为中国人研究西洋科学之始,曾任礼部尚书。译著甚多,以《几何原本》、《农政全书》等最著。
《漢語大詞典》:径一周三(徑一周三)
古算学计算圆周率的近似比。谓圆径与圆周之比为一比三。语出周髀算经卷上“句股圆方图” 汉 赵爽 注:“圆径一而周三。”后因以比喻两者相比差距甚大。 鲁迅 《且介亭杂文二集·〈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序》:“但那时觉醒起来的智识青年的心情,是大抵热烈,然而悲凉的。即使寻到一点光明,‘径一周三’,却更分明的看见了周围的无涯际的黑暗。”
《漢語大詞典》:隶首之学(隸首之學)
指算术,算学。 清 俞樾 《〈显志堂集〉序》:“先生治经,通小学,故不为浮词,尤精隶首之学,能推而行之,清丈之法生焉。”参见“ 隶首 ”。
分類:算术算学
《漢語大詞典》:隶首(隸首)
黄帝 史官,始作算数。亦借指善算数者。 晋 葛洪 抱朴子·道意:“ 隶首 不能计其多少, 离朱 不能察其髣髴。” 清 黄遵宪 《杂感》诗:“ 隶首 不能算,知有几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