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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能法
善于执行法令。韩非子·孤愤:“能法之士,必强毅而劲直,不劲直,不能矫姦。”
《漢語大詞典》:趋令(趨令)
谓遵行法令。史记·商君列传:“太子犯法。 卫鞅 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将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 公子虔 ,黥其师 公孙贾 。明日, 秦 人皆趋令。” 司马贞 索隐:“趋者,向也,附也。”
《漢語大詞典》:丽法(麗法)
施行法律。新唐书·百官志四下:“法曹司法参军事,掌鞫狱丽法、督盗贼、知赃贿没入。” 宋 程大昌 考古编·象刑四:“ 舜 之致戒,盖曰:……金以赎其可恕,眚灾而应赦,怙终而不改,则皆随其丽法者,加操纵焉。”
指落入法网;遭受刑罚。丽,通“ 罹 ”。明史·汤和传:“当时公、侯诸宿将坐姦党,先后丽法,稀得免者,而 和 独享寿考,以功名终。”
《漢語大詞典》:鼻端白
佛教修行法之一。注目谛观鼻尖,时久鼻息成白。《楞严经》卷五:“世尊教我及 拘絺罗 观鼻端白,我初諦观,经三七日,见鼻中气出入如烟,身心内明,圆动世界,徧成虚浄,犹如琉璃,烟相渐销,鼻息成白,心开漏尽,诸出入息化为光明,照十方界,得阿罗汉。” 宋 黄庭坚 《谢曹方惠物》诗:“注香上褭褭,映我鼻端白。”
《國語辭典》:咒语(咒語)  拼音:zhòu yǔ
宗教上称具有特殊力量的语词或语句。《水浒传》第四回:「焚起一炷信香,长老上禅椅盘膝而坐,口诵咒语,入定去了。」《儒林外史》第四回:「念了一遍咒语,烧了一道启请的符,只见那乩渐渐动起来了。」也称为「真言」。
《漢語大詞典》:设会(設會)
(1).谓做佛事,举行法会。 南朝 梁 沈约 《南齐禅林寺尼净秀行状》:“至二十日,便絶不復进饮粥;至二十二日,令请相识众僧设会,意似分别。” 南朝 梁简文帝 《四月八日度人出家愿文》:“弟子 萧纲 ,以今日建斋设会,功德因缘,归依十方尽虚空界。”
(2).举行朝会。新唐书·礼乐志四:“皇帝降北陛以入,东、西位者出。设会如正、至,刺史、蕃客入门,皆奏乐如上公。”
《漢語大詞典》:奉宪(奉憲)
奉行法令;奉命。《史记·三王世家》:“百官奉宪,各遵其职,而国统备矣。”汉书·景帝纪:“又惟酷吏奉宪失中,乃詔有司减笞法,定箠令。”《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五四回:“姓 朱 的道:‘奉宪只拿他一个,这些有我在这里看管。’”
《漢語大詞典》:铸刑书(鑄刑書)
(1). 春秋 时代 郑 晋 等国实行法治,把刑法条文铸刻在鼎上,因称。左传·昭公六年:“三月, 郑 人铸刑书。” 杜预 注:“铸刑书於鼎,以为国之常法。”
(2).借指公开颁布重刑。 清 孔尚任 《桃花扇·归山》:“俺正要省约法,画狱牢;那知他铸刑书,加炮烙。”
《漢語大詞典》:司绳(司繩)
(1).负责颁行法令。 南朝 宋 谢庄 《宋明堂歌·歌黄帝》:“履建宅中寓,司绳御四方。裁化偏寒燠,布政周炎凉。”
(2).主持纠察的官员。 明 何景明 《何子·用直》:“故直节之士,邦之司绳而国之强御也。故司绳不得职,则邪枉行矣。”
《漢語大詞典》:行术(行術)
(1).通行的办法。荀子·仲尼:“天下之行术,以事君则必通,以为仁则必圣,夫是之谓天下之行术。”
(2).施行法术。 晋 干宝 搜神记卷一:“ 吴 时有 徐光 者,尝行术於市里,从人乞瓜,其主勿与。便从索瓣,杖地种之。俄而瓜生蔓延,生花成实。”
《漢語大詞典》:咒诀(呪訣)
旧时僧、道、方士等行法所念的咒文口诀。警世通言·假神仙大闹华光庙:“ 裴道 戴上法冠……念动呪诀,把硃砂书起符来。”
《漢語大詞典》:智法
智术能法。谓通晓术与能行法治。韩非子·孤愤:“智术之士,明察听用,且烛重人之阴情;能法之士,劲直听用,且矫重人之姦行。故智术能法之士用,则贵重之臣必在绳之外矣。是智法之士与当涂之人,不可两存之仇也。” 陈奇猷 集释:“智法,即智术能法,此取其与下句‘当涂’相对,故省二字也。”参见“ 智术 ”。
《國語辭典》:智术(智術)  拼音:zhì shù
智慧谋略。《三国演义》第三八回:「备不量力,欲伸大义于天下,而智术浅短,迄无所就。」
《漢語大詞典》:起坛(起壇)
谓佛教僧尼设置戒坛,举行法事。 柴萼 《梵天庐丛录·尼》:“ 五代 之时,僧尼同坛受戒,弊竇滋多,不堪齿及。 宋 开宝 五年,詔尼本寺起坛,各自受戒。由是男女有别,不相混杂。”
《国语辞典》:法剑(法剑)  拼音:fǎ jiàn
道教指法师行法驱邪时,所用的剑。
《国语辞典》:打七  拼音:dǎ qī
净土宗与禅宗的修行法,于七日内,除必要的吃饭睡觉之外,避开一切俗事,专心参究佛法,称为「打七」。禅宗每年冬季都要举办一至十个「打七」活动。也称为「打净七」、「打禅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