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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鸵鸟政策(鴕鳥政策)
指不敢正视现实的政策。据说鸵鸟被追急时,就把头钻进沙里,自以为平安无事。 秦牧 《长街灯语·1979年的晨钟》:“只有正视疾病才能医治疾病,只有承认痈疽才能割除痈疽。用纸来包火,或者采取鸵鸟政策是没有好处的。”
《漢語大詞典》:治道
(1).治理国家的方针、政策、措施等。礼记·乐记:“是故审声以知音,审音以知乐,审乐以知政,而治道备矣。” 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议对:“夫驳议偏辨,各执异见;对策揄扬,大明治道。” 宋 王安石 《答曾公立书》:“治道之兴,邪人不利。” 王闿运 《〈尚书大传〉序》:“然就其断章,寻与宏旨,足以佐治道,存先典,明古训,雄文章。”
(2).修筑道路。史记·司马相如列传:“治道二岁,道不成,士卒多物故,费以巨万计。”新唐书·韩琬传:“ 永淳 时, 雍丘 令 尹元贞 坐妇女治道免官,今妇夫女役常不知怪。”
《國語辭典》:政令  拼音:zhèng lìng
政府所发布的命令,统称为「政令」。《荀子。致士》:「则政令不行而上下怨,疾乱所以自作也。」《淮南子。脩务》:「百姓亲附,政令流行。」
《國語辭典》:定策  拼音:dìng cè
1.古代立天子,书其事于简册,以告宗庙,故称大臣谋立天子为「定策」。《汉书。卷八。宣帝纪》:「故丞相安平侯敞等居位守职,与大将军光、车骑将军安世建议定策,以安宗庙,功赏未加而薨。」
2.策划、筹谋。《文选。干宝。晋记总论》:「莫不定策惟帟,委事父兄。」
3.既定的政策。《文选。陆机。辩亡论下》:「敦率遗典,勤民谨政,循定策,守常险,则可以长世永年,未有危亡之患也。」
《國語辭典》:盐法(鹽法)  拼音:yán fǎ
指管理盐的产制运销等制度之法规。我国历代盐法各异,有分为专卖、租税与无税制等,例如清代的《钦定户部则例》有盐法之规定。我国曾有盐政条例等规范,现已废止,目前人民得自由买卖盐。
《國語辭典》:实行(實行)  拼音:shí xíng
实际施行。汉。应劭《风俗通义。卷四。过誉》:「其俗士大夫本矜好大言,而少实行。」
《漢語大詞典》:伯道
晋 邓攸 的字。 唐 元稹 《酬乐天东南行诗一百韵》:“ 士元 名位屈, 伯道 子孙无。” 清 李渔 《闲情偶寄·词曲·结构》:“向忧 伯道 之忧,今且五其男、二其女,孕而未诞,诞而未孕者,尚不一其人。” 清 严有禧 《漱华随笔顾亭林》:“得一子,已成童而夭,竟同 伯道 。”参见“ 伯道无儿 ”。
霸道。伯,通“ 霸 ”。指国君凭借武力、刑法、权势等进行统治的政策。汉书·五行志下之上:“ 齐桓 行伯道,会诸侯,事 周 室。” 颜师古 注:“伯读曰霸。”汉书·梅福传:“ 高祖 弃 陈平 之过而获其谋, 晋文 召天王, 齐桓 用其讎,有益於时,不顾逆顺,此所谓伯道者也。” 宋 王禹偁 《一品孙郑昱》诗:“我爱三代时,法度有深根……四民有定分,宦路无驰奔。自从杂伯道,倾夺日喧喧。”
《國語辭典》:伯道无儿(伯道無兒)  拼音:bó dào wú ér
伯道,晋朝邓攸的字。邓攸为河东太守时,因避石勒兵乱,带著自己的儿子及侄子逃难。途中数次遇到贼兵,邓攸因不能两全,乃丢弃儿子保全侄儿,以致没有后嗣。见《晋书。卷九○。良吏传。邓攸传》。后以伯道无儿比喻人没有子嗣。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赏誉》:「谢太傅重邓仆射,常言『天地无知,使伯道无儿。』」也作「伯道之忧」。
《國語辭典》:拥护(擁護)  拼音:yǒng hù
扶助。《后汉书。卷一二。卢芳传》:「呼韩邪单于归汉,汉为发兵拥护。」《三国演义》第一二回:「韦拥护曹操,杀条血路,到城门边。」
《國語辭典》:盐筴(鹽筴)  拼音:yán cè
食盐者的户口册籍。《管子。海王》:「海王之国,谨正盐筴。」也作「盐策」。
《國語辭典》:虐政  拼音:nüè zhèng
残暴苛刻的政治。《孟子。公孙丑上》:「民之憔悴于虐政,未有甚于此者也。」《史记。卷三。殷本纪》:「当是时,夏桀为虐政淫荒,而诸侯昆吾氏为乱。」
《漢語大詞典》:政典
(1).记载治国的典章或制度的书籍。书·胤征:“政典曰:先时者杀无赦。” 孔 传:“政典, 夏后 为政之典籍。”南史·齐纪上·武帝论:“御袞垂旒,深存政典。”
(2).指政策和制度。 清 昭槤 啸亭杂录·朱批谕旨:“上於即位后,虑本章或有所漏洩,故一切紧要政典俱改命摺奏,皆可封达上前,无能知者。” 朱光潜 《谈文学·文学与人生》:“从前关心政教的人要在民俗歌谣中窥探民风国运,采风观乐在 春秋 时还是一个重要的政典。”
《國語辭典》:国策(國策)  拼音:guó cè
1.国家的政策。如:「共商国策」。
2.《战国策》的别名。参见「战国策」条。
《國語辭典》:榷盐(榷鹽)  拼音:què yán
唐朝以后政府对盐所采取的课税、管制、专卖政策。《新唐书。卷五四。食货志四》:「及田弘正举魏博归朝廷,穆宗命河北罢榷盐。」唐。韩愈 论变盐法事宜状:「国家榷盐,粜与商人,商人纳榷,粜与百姓。则是天下百姓,无贫富贵贱,皆已输钱于官矣。」
《漢語大詞典》:榷盐法(榷鹽法)
唐 代中叶对盐就场专卖(官收官卖)的制度。 乾元 元年(公元758年)盐铁、铸钱使 第五琦 初变盐法, 宝应 元年(公元762年)时盐铁使 刘晏 继续推行。其主要内容:在产盐区设置盐官,向盐户统购盐,加价出售。后再将盐税加入卖与商人。听其运销。产盐区较远地区又设常平盐予以调济。 刘晏 诛后,这种制度逐渐废弛。参阅新唐书·食货志四
《國語辭典》:农政(農政)  拼音:nóng zhèng
1.与农业有关的法令、政策等。《元史。卷九三。食货志一》:「三年,申命大司农总挈天下农政,修明劝课之令,除牧养之地,其馀听民秋耕。」
2.指农官。晋。潘岳〈杨荆州诔〉:「改授农政,于彼野王。」
《國語辭典》:农事(農事)  拼音:nóng shì
农业生产时耕种、收穫等事。《汉书。卷五。景帝纪》:「雕文刻镂,伤农事者也;锦绣纂组,害女红者也。农事伤则饥之本也,女红害则寒之原也。」
《漢語大詞典》:前禽
在前面逃逸的禽兽。古时以不逐前禽喻统治者的怀柔政策。易·比:“显比,王用三驱,失前禽,邑人不诚,吉。”晋书·李雄李班等载记论:“授甲晨征,则理均於困兽;斩关宵遁,则义殊於前禽。” 南朝 梁 沈约 《应诏乐游苑饯吕僧珍》诗:“命师诛后服,授律缓前禽。”元史·郝天挺传:“御史职在击奸,犹鹰扬焉禽之,弱者易获也,其力大者,必借人力。不然,不惟失其前禽,仍或有伤鹰之患矣。” 王闿运 《哀江南赋》:“遂开网於前禽,迺落帆於黄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