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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本兵
(1).最重要的兵器。 汉 蔡邕 《答诏问灾异》:“武库,禁兵所藏国家之本兵也。”
(2).本部军队。三国志·魏志·武帝纪:“以 刘表 大将 文聘 为 江夏 太守,使统本兵。”
(3).执掌兵权。新唐书·姚崇传:“ 崇 建言:‘臣事 相王 ,而夏官本兵,臣非惜死,恐不益王。’乃召改春官。” 宋 曾巩 《枢密迁官加殿学士知州制》:“某忠加惠和,德操惟邵,先帝所遗,以辅朕躬,当国本兵,庶言惟允。” 清 方以智 通雅·官制四:“ 唐虞 时兵政兼于刑官,未有专司,至 仲康 始命 胤侯 掌六师,是本兵之官始于 夏 也。”
(4).见“ 本兵府 ”。
(5). 明 代兵部尚书的别称。 明 李贽 《王骥》:“夫国家用人,唯用其才,今乃使有才者不得用……其为宰相、冢宰、本兵,吾谓其惭汗满面、愧死无地矣。” 清 孔尚任 《桃花扇·修札》:“本兵 熊明 遇 束手无策,故此託弟前来,恳求妙计。” 姚雪垠 《李自成》第二卷第二十章:“他很明白自己近几年身任本兵,对内对外军事上一无成就。”
《漢語大詞典》:本兵府
对掌管军事的官署的称呼。 宋 陆游 《感兴》诗:“奏记本兵府,大事得俱论。” 朱东润 注:“ 宋 人以枢密院掌军事,故称‘本兵府’。”亦省称“ 本兵 ”。 宋 陆游 《贺黄枢密启》:“其在掖垣,惟公议是达;其侍经幄,惟王道是陈。果由师锡之同,入总本兵之寄。”此指枢密院。 明 归有光 《淀山周先生六十寿序》:“时 蒲坂 杨尚书 在本兵,方为天子所倚毗。”此指兵部。
《國語辭典》:校理  拼音:jiào lǐ
1.校订整理。《文选。刘歆。移书让太常博士》:「孝成皇帝悯学,残文缺,稍离其真,乃陈发秘藏,校理旧文。」唐。岑参〈送魏升卿擢第归东都因怀魏校书陆浑乔潭〉诗:「魏侯校理复何如,前日人来不得书。」
2.职官名。专掌校勘整理宫廷藏书。唐代时隶属于集贤殿、弘文馆,宋沿袭之。清代文渊阁亦有此官。
《漢語大詞典》:历官(歷官)
执掌历法的官员。新唐书·历志三上:“﹝ 开元 ﹞十五年,草成而 一行 卒,詔特进 张説 与历官 陈玄景 等次为《历术》七篇。” 明 谢肇淛 《五杂俎·人部一》:“﹝ 唐公常 云﹞知死数又知活数,此吾之所以异於历官。”
先后连任官职。 三国 魏 曹操 《遗令》:“吾歷官所得綬,皆著藏中。” 晋 陆机 《谢平原内史表》:“入朝九载,歷官有六。” 唐 白居易 《和〈我年〉》之二:“歷官十五政,数若珠纍纍。”
《漢語大詞典》:鸿钧(鴻鈞)
(1).大钧。指天或大自然。《乐府诗集·燕射歌辞三·周朝飨乐章》:“鸿钧广运,嘉节良辰。” 元 吴澄 《咏雪》:“腊转鸿钧岁已残,东风剪水下天坛。” 明 张居正 《贺元旦表三》:“岁月更新于凤歷,气机初转于鸿钧。” 郭沫若 《湖心亭》:“明年鸿钧运转,四十六岁交大运。”
(2).比喻国柄;朝政。 宋 司马光 《效赵学士体成口号十章献开府太师》之十:“八十聪明强健身,况从壮岁秉鸿钧。” 宋 秦观 《代贺蔡相公启》:“ 姚元崇 入赞鸿钧,初闻远略; 霍子孟 建承顾命,益见忠谋。”亦指执掌国柄的大臣。 唐 李商隐 《为绛郡公上李相国启》:“仰台曜以瞻辉,望鸿钧而竚惠。”
(3).指鸿恩。 唐 苏颋 《代家君让左仆射表》:“非臣微命,能答鸿钧。” 宋 陆游 《上王宣抚启》:“伤弱植之易摇,悼鸿钧之难报。” 明 张居正 《贺冬至表》:“臣等袜线才微,愧无裨於龙袞;涓埃念切,期仰答乎鸿钧。”
《漢語大詞典》:西曹
(1).古官名。太尉的属官,执掌府中署用吏属之事。汉书·丙吉传:“ 吉 驭吏耆酒,数逋荡,尝从 吉 出,醉欧丞相车上。西曹主吏白欲斥之, 吉 曰:‘以醉饱之失去士,使此人将復何所容?’”
(2).兵部的别称。 清 梁章钜 称谓录·兵部:“ 崔豹 古今考:‘兵部称西曹。’案,西为金,主兵刑之义。故与刑部同称。”
(3).刑部的别称。 唐 元稹 《送复梦赴韦令幕》诗:“西曹旧事多持法,慎莫吐佗丞相茵。” 明 袁宏道 《送京兆诸君升刑部员外郎序》:“西曹旧称清秩,居是官者,多文雅修饰之士。” 清 梁章钜 称谓录·刑部:“《客燕杂记》:‘ 嘉靖 中, 李攀龙 、 王世贞 俱官西曹,相聚论诗,建 白云楼 榜诸君诗,人目刑部为外翰林,亦称西臺。’” 刘成禺 《洪宪纪事诗》之九三:“西曹那解 陈 家事,自有君王特达知。”
《國語辭典》:三官  拼音:sān guān
1.三种官的合称:(1)司徒、司马、司空的总称。《左传。昭公四年》:「使三官书之,吾子为司徒,实书名;夫子为司马,与工正,书服;孟孙为司空,以书勋。」《礼记。王制》:「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斋戒受质,百官各以其成,质于三官。」(2)汉代均输、钟官、辨铜令的合称。《史记。卷三○。平准书》裴骃集解引〈汉书百官表〉:「『水衡都尉,武帝元鼎二年初置,掌上林苑,属官有上林均输、钟官、辨铜令。』然则上林三官,其是此三令乎?」
2.道教以天、地、水为「三官」。也称为「三元」。
3.人身上的三要处:(1)耳、目、心之三器官。《吕氏春秋。审分览。任数》:「凡耳之闻也,藉于静;目之见也,藉于昭;心之知也,藉于理。君臣易操,则上之三官者废矣。」(2)身体食、视、听三要处。《淮南子。诠言》:「三官交争,以义为制者,心也。」
《國語辭典》:操持  拼音:cāo chí
1.握持。《汉书。卷五四。苏建传》:「杖汉节牧羊,卧起操持,节旄尽落。」《太平广记。卷三四七。曾季衡》:「此物虽非珍异,但贵其名如意,愿长在玉手操持耳。」
2.运用、操作。《北史。卷六三。苏绰传》:「但能操持农器者,皆令就田,垦发以时,勿失其所。」唐。杜甫〈奉赠鲜于京兆二十韵〉:「脱略磻溪钓,操持郢匠斤。」
3.执掌、管理。《管子。版法解》:「凡法事者,操持不可不正,操持不正,则听治不公。」《红楼梦》第一六回:「贾琏遂问别后家中的诸事,又谢凤姐的操持劳务。」
4.操守。唐。杜甫〈东津送韦讽摄阆州录事〉诗:「推荐非承之,操持必去嫌。」唐。韩愈〈答崔立之书〉:「颠顿狼狈,失其所操持。」
《國語辭典》:同事  拼音:tóng shì
1.同一件事。三国魏。嵇康 声无哀乐论:「五方殊俗,同事异号,举一名以为标职耳。」
2.相与共事。《谷梁传。襄公十九年》:「与人同事,或执其君,或取其地。」《韩非子。说林上》:「同事之人,不可不审察也。」
3.在同一单位工作的人。如:「今晚我要和同事们聚餐。」《浮生六记。卷三。坎坷记愁》:「有同事俞孚亭者,挈眷居焉。」也作「同仁」、「同人」。
《國語辭典》:秉国(秉國)  拼音:bǐng guó
执掌国政。汉。潘勖〈册魏公九锡文〉:「君秉国之均正色处中,纤毫之恶靡不抑退。」南朝齐。王俭〈褚渊碑文〉:「秉国之均,四方是维。」
分類:执掌国政
《漢語大詞典》:士师(士師)
(1).亦作“ 士史 ”。古代执掌禁令刑狱的官名。周礼·秋官·士师:“士师之职,掌国之五禁之灋,以左右刑罚:一曰宫禁,二曰官禁,三曰国禁,四曰野禁,五曰军禁。”孟子·公孙丑下:“今有杀人者,或问之曰:‘人可杀与?’则将应之曰:‘可。’彼如曰:‘孰可以杀之?’则将应之曰:‘为士师,则可以杀之。’”鹖冠子·王鈇:“不待士史, 苍頡 作书,故后世莫能云其咎。” 陆佃 注:“士,李官也。太古无法而治,不立士史,不造书契,而至德玄同,使由之者不能知,知之者不能名,尚何议其咎也哉。”《孔子家语·致思》:“ 季羔 为 卫 之士师,刖人之足。” 王肃 注:“狱官。” 章炳麟 《官制索隐》:“盖太古治民之官,独有士师而已……邦国有狱,士师遣其属官就地听之。”
(2).兵众,军队。礼记·曲礼上:“前有车骑,则载飞鸿;前有士师,则载虎皮。” 郑玄 注:“士师,谓兵众。” 孔颖达 疏:“士师,兵众也。虎是威猛,亦兵众之象。若见前有兵众,则举虎皮於竿首,使兵众见以为防也。” 孙希旦 集解:“愚谓既言车骑,又言士师,则士师谓徒兵也。” 南朝 宋 颜延之 《阳给事诔》:“士师奔扰,弃军争免,而 瓚 誓命沉城,佻身飞鏃,兵尽器竭,毙于旗下。”
《漢語大詞典》:重人
(1).朝廷中执掌大权的人。韩非子·外储说右上:“重人者,能行私者也。” 唐 韩愈 《南海神庙碑》:“地大以远,故常选用重人;既贵而富,且不习海事。”明史·马永梁震等传赞:“其抗怀奋激,无以结欢在朝柄政重人,宜其齟齬不相入也。”
(2).谨慎而持重的人。 晋 葛洪 抱朴子·行品:“据体度以动静,每清详而无悔者,重人也。”
(3).押送重车的人。左传·成公五年:“ 晋 侯以传召 伯宗 。 伯宗 辟重,曰:‘辟传。’重人曰:‘待我,不如捷之速也。’” 杨伯峻 注:“重人,押送重车之人。”
《國語辭典》:医师(醫師)  拼音:yī shī
1.职官名。周置,为众医之长。
2.替人治病的人。唐。韩愈 进学解:「是所谓诘匠氏之不以杙为楹,而訾医师以昌阳引年,欲进其豨苓也。」也称为「医生」。
《漢語大詞典》:持宪(持憲)
执掌法令。 唐 韩翃 《寄上田仆射》诗:“僕射临戎 谢安石 ,大夫持宪 杜延年 。” 唐 李中 《献中书张舍人》诗:“持宪威声振,司言品秩清。”诗话总龟·寓情门《古今诗话》:“一日开筵,朝士臻赴,以 杜 ( 杜牧 )尝持宪,不敢邀饮。”按, 杜牧 曾任监察御史。
《漢語大詞典》:制国(制國)
(1).划分国都城郭的区域。国语·齐语:“ 管子 於是制国以为二十一乡。” 韦昭 注:“国,国都城郭之域也。”
(2).执掌国政。孔丛子·公仪:“逆臣制国,弗能以其众死,而逃之,此罪诛之人也。”
《國語辭典》:行政  拼音:xíng zhèng
1.国家的政务,如内政、外交、教育、军事、财政等。
2.国家或团体基于维持统治上的需要,所进行的一种权力作用。
3.公共机关业务的推行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