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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典故按出处分类按人物分类
《国语辞典》:铁面判官(铁面判官)  拼音:tiě miàn pàn guān
称公正严明,不徇私情的执法人员。如:「这位执法人员像个铁面判官,毫不徇私。」
《国语辞典》:团体协约(团体协约)  拼音:tuán tǐ xié yuē
雇主或有法人资格之雇主团体,与有法人资格之工人团体,以规定劳动关系为目的,所缔结之书面契约。也就是工会与雇主间就工资、工时、福利、休假、奖惩、禁止罢工、雇用流程、违约赔偿、经营权与劳动权的相互尊重等双方为关切的事项,经谈判而达成的共识,并将其诉诸文字的契约。
《国语辞典》:爱弥儿(爱弥儿)  拼音:ài mí ér
1.人名。(Emily Bronte,西元1818~1848)英国作家,为《简爱》一书的作者夏绿蒂之妹,《艾格尼斯。格雷》一书的作者安妮之姐。性孤独、倔强、沉默而害羞。其作品想像奔放,有忧郁、恐怖与神秘意味。著有小说《咆哮山庄》。也译作「艾茉莉」。
2.书名。法人卢梭所著的教育小说。五卷,叙述爱弥儿自出生以至成人的教育历程。旨在宣扬自然主义的教育理想,使教育实施能顺应学生身心的自然发展。影响近代儿童教育甚大,在文学上又为十九世纪浪漫文学的先驱。也译作「爱弥尔」。
《国语辞典》:付款人  拼音:fù kuǎn rén
支付汇票或支票之票款的自然人或法人,称为该票的「付款人」。
《国语辞典》:公权力(公权力)  拼音:gōng quán lì
国家或其他法人,立于统治权的优越地位,为维护公益,处理公务而动用的权力。如警察维持社会秩序的行为,法院的审判裁决等,都是属于公权力的范围。
《国语辞典》:法务部(法务部)  拼音:fǎ wù bù
中央政府行政院的一部。掌理全国检察行政、犯罪防治、犯罪矫正、司法保护、廉政、行政执行、法规咨商、行政院之法律事务及司法人员养成教育业务。
《国语辞典》:呦嚄说(呦嚄说)  拼音:yōu huò shuō
语言起源说之一,创于法人讷累,以为语言起源于人类共同劳作时所发的呼应,如嗳唷之类。
《国语辞典》:财团法人(财团法人)  拼音:cái tuán fǎ rén
《民法》上法人的型态之一。设立财团法人时,应订立捐助章程,订明法人目的及所捐财产。
《国语辞典》:储蓄存款(储蓄存款)  拼音:chú xù cún kuǎn
个人或非营利法人,以积蓄资金为目的,凭存摺或存单提取之小额存款。是储蓄银行或银行储蓄部吸收自社会大众的零星存款,分为活期储蓄存款与定期储蓄存款。
《漢語大詞典》:法律顾问
被指定或聘请在法律问题上为特定诉讼委托人、政府官员或公共团体提供建议或充当代表的律师
对有关法人、社团(包括公司、企业)的法律所涉及的案件有专门研究的律师:法人、社团法律顾问
《漢語大詞典》:法律关系主体
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公民(自然人)、法人、国家、国际组织等。其中国家既是国际法律关系的主体,又是国家财产所有权的主体,在某些财产法律关系(如国家公债等)中还可以是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漢語大詞典》:法人财产权
企业以法人资格独立自主地使用出资者投资形成的全部财产进行经营的权利。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现代企业的特征之一。企业在以其全部法人财产自主经营的同时,就既享有民事权利,也承担了民事责任;除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外,应对出资者承担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漢語大詞典》:法人股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用自身拥有的资产投资于其他股份制企业的股份。中国的法人股多数是公有股。法人相互持股是社会化大生产和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
《漢語大詞典》:法定代表人
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人。如工厂的厂长、学校的校长等。
《漢語大詞典》:企业经营权
企业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进行自主经营的权利。在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现代企业,特别是公司制企业中,企业的净资产属于出资者所有,企业则拥有出资者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自主经营,成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