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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拟托(擬托)
见“ 拟託 ”。
《國語辭典》:因缘(因緣)  拼音:yīn yuán
1.机会。《史记。卷一○四。田叔传》:「少孤贫困,为人将车之长安,留,求事为小吏,未有因缘也。」《初刻拍案惊奇》卷五:「就是因缘了,时辰未到,要早一日,也不能够。」
2.缘分。如称夫妻婚姻结合为「因缘」。
3.佛教根本理论之一。指构成一切现象的原因。因指主因,缘谓助缘。佛教以此说明事物赖以存在的各种因果关系。《中论》卷一:「能说是因缘,善灭诸戏论。」
4.依此、据此。《汉书。卷二二。礼乐志》:「今幸有前圣遗制之威仪,诚可法象而补备之,经纪可因缘而存著也。」
《漢語大詞典》:因缘为市(因緣爲市)
舞文弄法以谋取财利。汉书·刑法志:“姦吏因缘为市,所欲活则傅生议,所欲死则予死比,议者咸冤伤之。” 颜师古 注:“弄法而受财,若市买之交易。”
《國語辭典》:无比(無比)  拼音:wú bǐ
没有别的可以比得上。《三国演义》第四一回:「那青釭剑砍铁如泥,锋利无比。」《初刻拍案惊奇》卷六:「美名一时无比。却又资性贞淑,言笑不苟,极是一个有正经的妇人。」
《國語辭典》:傅会(傅會)  拼音:fù huì
1.结合比附古事与时事而发议论。《后汉书。卷五九。张衡传》:「衡乃拟班固〈两都〉,作〈二京赋〉,因以讽谏,精思傅会,十年乃成。」
2.牵强、附会。《梦溪笔谈。卷二一。异事》:「详『肤施』之义,亦与尸毗王说相符。按《汉书》:『肤施县乃秦县名。』此时尚未有佛书,疑后人傅会县名为说。」
《漢語大詞典》:金行
(1).指古代五行学说中的“金”这一行。后汉书·西羌传:“﹝ 西羌 ﹞性坚刚勇猛,得西方金行之气焉。” 李贤 注引《黄帝素问》:“西方者,金之域,沙石之处,其人山居而多风,水土刚强。”《汉书·五行志中之上》“金寒玦离” 唐 颜师古 注:“冬主杀气,金行在西,是谓之寒。”
(2).指 晋 朝。古代哲学家在五行学说中用五行相胜来比附王朝的兴替。认为每一个朝代都代表五行中的一德(性质),循环往复,终而复始。因 晋 王朝以金德王,乃以之代指。《文选·刘孝标〈辩命论〉》:“自金行不竞,天地板荡,左带沸脣,乘閒电发。” 李善 注:“金行,谓 晋 也。 干宝 搜神记曰:‘ 程猗 《説石图》曰:金者 晋 之行也。’”北齐书·文宣帝纪:“是故 汉刘 告否, 当涂 顺民, 曹 历不永,金行纳禪,此皆重规袭矩,率由旧章者也。” 唐 刘禹锡 《游桃源一百韵》:“金行 太元 岁,渔者偶探賾。”
(3).指秋。乐府诗集·郊庙歌辞六·唐五效乐章十四:“金行在节,素灵居正。气肃霜严,林凋草劲。” 宋 沈遘 《五言次韵和景彝秋兴》:“暑随朝雨尽,凉入暮天多。已觉金行早,谁调玉烛和。”
《國語辭典》:口业(口業)  拼音:kǒu yè
1.佛教用语。指会造成未来苦乐果报的言语行为。宋。苏轼 胜相院经藏记:「结习口业,妄言绮语,论说古今、是非、成败。」
2.唐宋时称文学的创作为「口业」。宋。苏轼〈次韵秦太虚见戏耳聋〉诗:「眼花乱坠酒生风,口业不停诗有债。」
3.赖以维生的产业。《清史稿。卷四。世祖本纪一》:「其令所在有司广加招徕,给以荒田,永为口业。」
《國語辭典》:阿党(阿黨)  拼音:ē dǎng
结党徇私。《礼记。月令》:「是察阿党,则罪无有掩蔽。」《晏子春秋。内篇。问上》:「其行公正而无邪,故谗人不得入。不阿党,不私色,故群徒之卒不得容。」
《漢語大詞典》:金运(金運)
谓金德当运的王朝。五行家用五德终始比附历史上各王朝命运的兴亡更替, 殷 以金德王,故亦以指 殷 朝。《文选·沈约〈齐故安陆昭王碑文〉》:“天命玄鸟,降而生 商 。是开金运,祚始玉筐。” 李善 注:“金,谓 殷 。 邹子 曰:‘五德从所不胜, 虞 土、 夏 木、 殷 金、 周 火。’” 吕延济 注:“ 殷 以金德王,故曰金运也。”
《漢語大詞典》:孤经(孤經)
没有他例可以比附的单条经文。 杜预 《〈春秋左氏传〉序》“相与为部” 唐 孔颖达 疏:“事同则为部,小异则附出,孤经不及例者,聚於终篇,故言‘相与为部’也。”
《漢語大詞典》:谐附(諧附)
(1).犹依附。后汉书·循吏传·刘矩:“ 矩 性亮直,不能谐附贵埶。”新唐书·王叔文传:“﹝ 叔文 ﹞阴结天下有名士,而士之欲速进者,率谐附之。”
(2).谐和比附。新唐书·吕才传:“如 张 王 为商, 武 庾 为羽,是以音相谐附;至 柳 为宫, 赵 为角,则又不然。”
《漢語大詞典》:多党(多黨)
(1).谓多所比附,结党营私。六韬·文韬:“君以世俗之所誉者为贤,以世俗之所毁者为不肖,则多党者进,少党者退。” 汉 王符 潜夫论·实贡:“夫志道者少友,逐俗者多儔。是以举世多党而用私竞,比质而行趋华。”
(2).并立的多种政党。如:资本主义国家多党并立的制度叫做多党制。
《漢語大詞典》:附理
(1).比附事理。 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比兴:“故比者,附也;兴者,起也。附理者,切类以指事,起情者,依微以拟议。起情,故兴体以立;附理,故比例以生。”
(2).符合事理。 南朝 宋 裴松之 《上〈三国志注〉表》:“若乃紕繆显然,言不附理,则随违矫正以惩其妄。”
《漢語大詞典》:孤经绝句(孤經絶句)
无可比附的单条经文和截断的文句。 唐 宋 科举往往以此试士,是当时的一种流弊。新唐书·杨瑒传:“ 瑒 奏:‘有司帖试明经,不质大义,乃取年头月尾,孤经絶句。’”资治通鉴·唐玄宗开元十七年:“诸司帖明经,不务求述作大指,专取难知,问以孤经絶句或年月日;请自今并帖平文。”亦省作“ 孤絶 ” 唐 封演 封氏闻见记·贡举:“自是举司多有聱牙、孤絶、倒拔、筑注之目,文士多於经不精,至有白首举场者。”
《漢語大詞典》:辏况(輳況)
迎合比附。 明 张居正 《来雁说》:“若廼眩异测应,以几宠援而惟輳况,不亦恶乎,岂其然哉!”
分類:迎合比附
《漢語大詞典》:奇请它比(奇請它比)
谓于法律正文以外,另行请示或比附他例判案。汉书·刑法志:“律令繁多,百有餘万言,奇请它比,日以益滋。” 颜师古 注:“奇请,谓常文之外,主者别有所请,以定罪也;它比,谓引它类以比附之,稍增律条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