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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募兵  拼音:mù bīng
募集志愿当兵的人,给以佣值,使常任兵役。
《國語辭典》:募兵制  拼音:mù bīng zhì
以雇佣形式招募兵员的制度。
《漢語大詞典》:保甲
(1). 宋 代的一种乡兵制度。 熙宁 初, 王安石 变募兵而为保甲。其法是:十家为一保,有保长。五十家为一大保,有大保长。十大保为一都保,有正副都保正。家有两丁以上者,选一人做保丁,组成保甲,授以弓弩,教之战阵。参阅宋史·兵志六文献通考·兵考五·兵制
(2).旧时统治人民的户籍编制。 清 代保甲之法,十户为牌,设一牌头,十牌为甲,设一甲头;十甲为保,设一保长。户给印牌,书其姓名丁口,出则注其所往,入则稽其所来。解放前,保甲之编组以户为单位,户设户长;十户为甲,甲设甲长;十甲为保,保设保长;实行各户互相监视和互相告发的连坐法,以及各项强迫劳役办法。一九三四年十一月七日,国民党政府宣布在它统治的各省市一律推行这种户籍制度。参阅《清朝文献通考·户口考一》《职役考一》《毛泽东选集·论联合政府》注释。
《漢語大詞典》:厢军(廂軍)
宋 初选诸州募兵之壮勇者,送京师充禁军。其余留驻名州,不加训练,只充劳役,称为厢军。也叫厢兵。 仁宗 时始训练部分厢军以备战守。 宋 赵彦卫 《云麓漫钞》卷三:“ 唐 制,诸州有军,故刺史衔带使持节某州诸军事某州刺史,今之厢军是也。”参阅宋史·兵志三
《國語辭典》:招军(招軍)  拼音:zhāo jūn
招募军士。《儒林外史》第三九回:「我听得平少保征番,现在松藩招军,意思要到那里去投军。」
《漢語大詞典》:拣退(揀退)
旧时征募兵士经挑选后将不合格的予以退回。 唐 白居易 《新丰折臂翁》诗:“骨碎筋伤非不苦,且图拣退归乡土。”金史·百官志四:“诸试护卫亲军,听自起发日为始,计程至都,比至试补,其间各日给口券,若拣退还家者,亦验回程给之。”
《漢語大詞典》:等样(等樣)
(1). 宋 代募兵时,对招募对象所规定的身高等级标准。宋史·兵志八:“ 广南 捕蛮诸军岁满归营,人赐钱二千,月增奉钱二百。度 岭 阵亡及瘴癘物故者子孙或弟姪,不以等样一人隶本营者,支衣廩之半。”《续资治通鉴·宋神宗元丰三年》:“凡募弓箭手、蕃捉生、强人、山河户,不以等样,第募有保任年十七以上、弓射七斗、任负带者。”参见“ 等杖 ”。
(2).方言。像样;漂亮。如:衣服要穿得等样些,不然别人会笑你。
《漢語大詞典》:等杖
即等长杖。宋史·兵志七:“ 真宗 祥符 中,重定等杖,自五尺八寸至五尺五寸为五等,诸州部送闕下,及等者隶次军。”参见“ 等长杖 ”。
《漢語大詞典》:义征(義徵)
谓自愿应征。 唐 初与府兵制兼行的募兵的一种,其身份高于一般募兵。旧唐书·职官志三:“其义徵者别为行伍,不入募人之营。”旧唐书·刘仁轨传:“乃有不用官物,请自办衣粮,投名义徵。”
《国语辞典》:常胜军(常胜军)  拼音:cháng shèng jūn
1.清咸丰时太平军势甚张,苏松太道吴煦募兵士练洋枪,用美人华尔领之,号洋枪队。后华尔死,英人戈登继统其众,改称常胜军。李鸿章倚用其力,多树战功。
2.经常获得胜利的团体队伍。
《漢語大詞典》:简募(簡募)
谓简选招募兵员。吴子·图国:“简募良材,以备不虞。”后汉书·朱儁传:“令过本郡简募家兵及所调,合五千人,分从两道而入。”资治通鉴·唐玄宗天宝十四载:“上遣特进 毕思琛 诣 东京 ,金吾将军 程千里 诣 河东 ,各简募数万人,随便团结以拒之。”
《漢語大詞典》:点募(點募)
召募兵丁。资治通鉴·唐德宗贞元三年:“自变两税法以来,藩镇、州、县多违法聚歛。继以 朱泚 之乱,争榷率、征罚以为军资,点募自防。”宋史·李昉传:“所至点募,人情若有不安,即须少缓,密奏取裁,庶免后患。”
《漢語大詞典》:垛募
亦作“垜募”。 谓垛兵和募兵。 明 唐顺之 《条陈蓟镇补兵足食事宜疏》:“照得 古北塘 一带,曩缘旁近州卫被虏残破,因而垜募远军。”
分類:募兵
《漢語大詞典》:雇佣军
国家(或政治集团)以金钱招募兵员所组成的军队。有从本国或本民族中招募,也有从外国或外民族中招募。
《漢語大詞典》:等长杖(等長杖)
宋 代募兵,按身高分等第,后以不同长度的木杖为度量标准,称为“等长杖”。又称等杖。宋史·兵志七:“初, 太祖 拣军中彊勇者号兵样,分送诸道,令如样招募。后更为木梃,差以尺寸高下,谓之等长杖,委长吏、都监度人材取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