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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乐户(樂戶)  拼音:yuè hù
1.古时罪人的妻女或犯罪的妇女,没收入官为官妓,隶属乐部,从事弹奏演唱,称为「乐户」。《魏书。卷一一一。刑罚志》:「诸强盗杀人者,首从皆斩,妻子同籍,配为乐户。」后泛指供奉皇室音乐的人家。《隋书。卷六七。裴蕴传》:「蕴揣知帝意,奏括天下周、齐、梁、陈乐家子弟,皆为乐户。」
2.妓院。《喻世明言。卷一七。单符郎全州佳偶》:「春娘年十二岁,为乱兵所掠,转卖在全州乐户杨家,得钱十七千而去。」《醒世恒言。卷三六。蔡瑞虹忍辱报仇》:「径载到武昌府,转卖与乐户王家。」
《國語辭典》:乐户(樂戶)  拼音:lè hù
在官府注册,并编上名籍的妓女户。《魏书。卷一一一。刑罚志》:「有司奏立严制:诸强盗杀人者,首从皆斩,妻子同籍,配为乐户。」后为一般妓院的泛称。《金瓶梅》第一回:「玉莲亦年方二八,乃是乐户人家女子,生得白净。」
《漢語大詞典》:班行
犹颁行。汉书·诸侯王表序:“﹝ 王莽 ﹞分遣五威之吏,驰传天下,班行符命。”三国志·魏志·钟毓传:“ 正元 中, 毌丘俭 、 文钦 反, 毓 ( 钟毓 )持节至 扬 、 豫 州班行赦令,告諭士民。”北史·常景传:“太常 刘芳 与 景 等撰朝令,未及班行…… 芳 卒, 景 纂成其事。”
分類:班行颁行
《國語辭典》:小姐  拼音:xiǎo jiě
1.旧时指娼妓、歌女。宋。洪迈《夷坚三志己。卷四。傅九林小姐》:「傅九,年二十九岁,好狎游,常为倡家营办生业,遂与散乐林小姐绸缪,约窃负而逃。」
2.富贵人家的女儿。《红楼梦》第四五回:「这东西亏他托生在诗书大宦名门之家做小姐,出了嫁又是这样,他还是这么著;若生在贫寒小户人家做个小子,还不知怎么下作贫嘴恶舌的呢!」
3.称谓。称妻子、夫人。明。贾仲名《金安寿》第一折:「俺小姐夹谷人氏,童家女儿,小字娇兰,娶为妻室,十年光景,甚是绸缪。」
4.社交场合泛称年轻女性,多用于未婚女子或女子姓名之后的称呼。如:「小姐,请问民权东路怎么走?」
5.称选美比赛中的优胜者,常冠以地区名称或其他衔称。如:「中国小姐」、「环球小姐」。
《國語辭典》:乐籍(樂籍)  拼音:yuè jí
乐部所辖官妓的名籍。后为妓女的通称。唐。杜牧〈张好好诗。序〉:「好好年十三,始以善歌来乐籍中。」《喻世明言。卷一二。众名姬春风吊柳七》:「当日就唤老鸨过来,将钱八十千付作身价,替月仙除了乐籍。」
《國語辭典》:奴胎  拼音:nú tāi
1.对奴婢的贱称。元。马致远《青衫泪》第一折:「则索倚定门儿手托腮,想别人家奴胎,也得个自在。」
2.鄙贱他人的称呼。元。张国宝《罗李郎》第二折:「那搭里撞著,我把那背义的奴胎不道的索放了。」
《国语辞典》:万宝常(万宝常)  拼音:wàn bǎo cháng
人名。(西元556?~595?)隋代宫廷音乐家。南朝齐时因父获罪被杀而配为乐户。曾师事祖珽,妙解音律,创造了协调音阶的八十四调,为音乐史上的一大改革。因其声雅淡,不为时人所好,受当时宫廷乐师所排斥,终身潦倒,愤而将其著作焚燬,最后贫病饿死。
《国语辞典》:教坊司  拼音:jiào fāng sī
隋、唐以来管理乐舞和乐户承应事宜的机关。《儒林外史》第五三回:「自从太祖皇帝定天下,把那元朝功臣之后都没入乐籍,有一个教坊司管著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