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生户 拼音:shēng hù
指未入州城定居的人户。 宋 欧阳修 《论水洛城事宜乞保全刘沪等札子》:“今忽见 沪 先得罪,带枷入狱,则新降生户岂不惊疑。” 宋 司马光 《涑水记闻》卷十一:“其间自 涇原 章川堡 至 秦州 麻穰寨 ,一百三十里,并是生户所居。”《宋史·兵志五》:“西北边 羌 戎 种落不相统一,保塞者谓之熟户,餘谓之生户。”《续资治通鉴·宋太宗淳化五年》:“大约 党项 、 吐蕃 ,风俗相类,其帐族有生熟户,接连 汉 界,入州城者谓之熟户,居深山僻远者谓之生户。”《漢語大詞典》:烟户(煙户) 拼音:yān hù
亦作“烟户”。 (1).人户。《清会典·户部·尚书侍郎职掌五》:“正天下之户籍,凡各省诸色人户,有司察其数而岁报於部,曰烟户。” 清 陈天华 《狮子吼》第三回:“该村烟户共有三千多家。”
(2).吸食鸦片烟的人户。《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十三回:“凡係吃烟的人,都要抽他的吃烟税,给他註了烟册,另外编成一个烟户。”
《漢語大詞典》:三家 拼音:sān jiā
(1).极言人户之少。《韩非子·难势》:“无庆赏之劝,刑罚之威,释势委法, 尧 舜 户説而人辩之,不能治三家。” 宋 陆游 《野意》诗:“隄长逾十里,村小只三家。”(2).指 春秋 鲁 大夫 孟孙氏 、 叔孙氏 、 季孙氏 。《论语·八佾》:“三家者以《雍》彻。” 朱熹 集注:“三家, 鲁 大夫 孟孙 、 叔孙 、 季孙 之家也。” 清 俞正燮 《癸巳类稿·乡兴贤能论》:“天欲 鲁 以 孔子 代三家。”
(3).指 春秋 晋 之三卿 韩 、 赵 、 魏 。《鹖冠子·武灵王》:“三家用此而 智氏 亡, 韩 用此而东分。”《史记·天官书》:“三家分 晋 ,并为战国。”
(4).指 汉 代传《诗》的 齐 、 鲁 、 韩 三派。《汉书·艺文志》:“ 汉 兴, 鲁 申公 为《诗》训詁,而 齐 辕固 、 燕 韩生 皆为之传……三家皆列於学官。”
(5).指 汉 代传《尚书》的 欧阳 、 大夏侯 、 小夏侯 三派。《后汉书·刘陶传》:“ 陶 明《尚书》《春秋》,为之训詁,推三家《尚书》。” 李贤 注:“三家谓 夏侯建 、 夏侯胜 、 欧阳和伯 也。”
(6).指解说《春秋》的 左氏 、 公羊 、 穀梁 三派。 清 江藩 《汉学师承记》绪言:“於《春秋》,则採三家之精华,斥 安国 之迂谬。”
(7).指古代天文学中的盖天、宣夜和浑天三种学派。《晋书·天文志上》:“古言天者有三家,一曰盖天,二曰宣夜,三曰浑天。”
(8).指三皇。《后汉书·马融传》:“軼越三家,驰骋五帝。” 李贤 注:“三家,三皇也。”
(9).指 夏 、 商 、 周 。 汉 王充 《论衡·正说》:“案《礼》, 夏 、 殷 、 周 三家,相损益之制,较著不同。” 汉 王符 《潜夫论·断讼》:“五代不同礼,三家不同教,非其苟相反也,盖世推移而俗化异也。”参见“ 三代 ”。
《漢語大詞典》:三代 拼音:sān dài
(1).指 夏 、 商 、 周 。《论语·卫灵公》:“斯民也, 三代 之所以直道而行也。” 邢昺 疏:“ 三代 , 夏 、 殷 、 周 也。” 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铭箴》:“斯文之兴,盛於 三代 。 夏 商 二箴,餘句颇存。” 唐 韩愈 《丰陵行》:“臣闻神道尚清浄, 三代 旧制存诸书。”(2).泛指三个朝代。 南朝 宋 鲍照 《芜城赋》:“出入三代,五百餘载,竟瓜剖而豆分。”此指 汉 、 魏 、 晋 。 清 李渔 《闲情偶寄·词曲·结构》:“ 汉 史、 唐 诗、 宋 文、 元 曲,此世人口头语也。《汉书》、《史记》,千古不磨,尚矣! 唐 则诗人济济, 宋 有文士蹌蹌,宜其鼎足文坛,为三代后之三代也。”此指 汉 、 唐 、 宋 。
(3).指自祖至孙。《汉书·李广传赞》:“然三代之将,道家所忌,自 广 至 陵 ,遂亡其宗,哀哉!” 唐 卢纶 《送彭开府往云中觐使君兄》诗:“一门三代贵,非是主恩偏。”
(4).指曾祖、祖父、父。《宋史·选举志一》:“缀行期集,列叙名氏,乡贯、三代之类书之,谓之小録。” 周立波 《暴风骤雨》第一部二:“吊灯的晃眼的光亮照着墙壁上翠蓝的花纸……照着‘三代宗亲’的紫檀神龛。”
《漢語大詞典》:均输(均輸) 拼音:jūn shū
(1). 汉武帝 实行的一项经济措施。在大司农属下置均输令、丞,统一征收、买卖和运输货物。 汉 桓宽 《盐铁论·本议》:“往者郡国诸侯,各以其物贡输,往来烦杂,物多苦恶,或不偿其费;故郡国置输官以相给运,而便远方之贡,故曰均输。”《史记·平準书》:“ 桑弘羊 为大农丞,筦诸会计事,稍稍置均输以通货物矣。” 裴駰 集解引 孟康 曰:“谓诸当所输於官者,皆令输其土地所饶,平其所在时价,官吏於他处卖之,输者既便而官有利。” 郭沫若 《中国史稿》第三编第三章第二节:“均输平准就是调剂运输和平抑物价。”(2).北 宋 王安石 新法之一。于 神宗熙宁 二年(公元1069年)实行,授权主管六路财赋和茶、盐、矾、酒税的发运使,凡朝廷所需之货物,尽量在廉价处或近地收购,存储备用。《宋史·王安石传》:“均输法者,以发运之职改为均输,假以钱货,凡上供之物,皆得徙贵就贱,用近易远,预知在京仓库所当办者,得以便宜蓄买。”《宋史·食货志下》:“均输之法,所以通天下之货,制为轻重敛散之术,使输者既便,而有无得以懋迁焉。”
(3). 明 末的苛税之一。《明史·李自成传》:“是时, 秦 地所徵曰新餉,曰均输,曰间架,其目日增,吏因缘为姦,民大困。”
(4).古代仓名。 汉 袁康 《越绝书·外传记吴地传》:“ 吴 两仓, 春申君 所造。西仓名曰 均输 ,东仓周一里八步。”
(5).古代算法。为“九数”之一。包括以田地的多少、人户的上下求赋税;以道路的远近、负载的轻重求脚费;以物价的高低不一求平均数等。《九章算术·均输》:“均输以御远近劳费。” 刘徽 注:“按:此均输,犹均运也。令户率出车,以行道日数为均,发粟为输。据甲行道八日,因使八户共出一车;乙行道十日,因使十户共出一车;计其在道,则皆户一日出一车,故可为均平之率也。”
《漢語大詞典》:头下(頭下) 拼音:tóu xià
(1).犹名下。 宋 苏轼 《论积欠六事并乞检会应诏所论四事一处行下状》:“今来前项人户,从初径於市易差出勾当人等头下赊欠。”(2). 辽 金 两代诸王、外戚、大臣及诸部从征所俘掠的人户,归其各自奴役,称“头下”。亦指由此种人户所建立的特置州县。《辽史·地理志一》:“官位九品之下及井邑商贾之家,征税各归头下;唯酒税课纳 上京 盐铁司。”《元代白话碑集录·1240年济源十方大紫微宫圣旨碑》:“兼不以是何头下官员人等,无得骚扰。” 蔡美彪 注:“‘头下’或写作‘投下’,但非蒙古语的译音。 辽 金 两代均有此制。”参阅《辽史·地理志一》。
《漢語大詞典》:人户 拼音:rén hù
(1).民户。《北史·张彝传》:“故 孝文 比校天下人户,最为大州。” 宋 王禹偁 《黄州谢上表》:“今人户不满一万,税钱止及六千。”《资治通鉴·汉献帝建安四年》:“今君拥有四州,人户百万。”(2).人家。指亲友家。 沙汀 《减租》:“装做走人户样,先让母亲带了大娃动身。”
《漢語大詞典》:灶户(竈户) 拼音:zào hù
以煮盐为业的人户。 宋 苏轼 《上文侍中论榷盐书》:“ 淮 浙 之民所以不免於私贩,而灶户所以不免於私卖者,以官之买价贱而卖价贵耳。”《元典章·刑部十五·约会》:“灶户与军民官相关词讼,理合所委盐司官与军民官一同取问归结。” 明 杨基 《与陈时敏别》诗:“灶户八九家,皮肉瘦且黧。”《清会典·户部三·尚书侍郎职掌五》:“凡户之别,有民户……有灶户。”原注:“各盐场井灶丁,是为灶户。”《新华日报》1939.8.17:“为了抗战中的食盐生产,为了保障小灶户的生存,实行统制政策是必要的。”《漢語大詞典》:投下 拼音:tóu xià
元 朝诸王、驸马、勋臣所属的人户。源于 辽 ,蒙古语称爱马。 元太祖 建 蒙古国 ,将被征服民分赐给诸弟、诸子、驸马、功臣;他们用兵中原和西域,又将俘虏带回草原,作为各自的私属,形成若干投下。投下人平时向领主纳赋服役,战时由领主率领出外作战。由于中原人不适应草原的生产和生活,投下领主又将俘虏寄留于各州县,派人管理。 元 朝陆续专设官府。无论是漠南北、中原、 江 南的人户,凡属某领主所有者,通称某投下或某位下,由领主世袭继承。漠南北投下事由领主自理;中原投下事由朝廷派官治理,由领主派达鲁花赤监收应纳五户丝(即每五户应向领主缴纳的一斤丝)。《辽史·地理志一》:“又以征伐俘户建州襟要之地,多因旧居名之;加以私奴置投下州。”《元代白话碑集录·一三○九年荥阳洞林寺圣旨碑》:“军官每根底……各投下官人每根底、往来使臣每根底宣諭的令旨。”《元典章·圣政一·劝农桑》:“ 至元 七年二月钦奉皇帝圣旨,宣諭诸路府州司县达鲁花赤管军官管民官、诸投下官员军民诸色人等。”《漢語大詞典》:押司 拼音:yā sī
宋 时办理文书,狱讼的地方胥吏,多由当地有产业人户中差选。 宋 赵彦卫 《云麓漫钞》卷十二:“诸县人吏,国初,押司、録事於等第户差选諳吏道者充。”《宣和遗事》前集:“有那押司 宋江 接了文字看了,星夜走去 石碣村 ,报与 晁盖 几箇,暮夜逃走去也。”《醒世恒言·乔太守乱点鸳鸯谱》:“ 乔太守 写毕,叫押司当堂朗诵与众人听了。” 洪深 《申屠氏》第六本:“押司点头微笑。”《漢語大詞典》:影占 拼音:yǐng zhàn
(1).谓虚占人户或田产,使逃避赋役、税收。 唐 韩愈 《论变盐法事宜状》:“诸道军诸使家口亲族,递相影占,不曾输税。若官自糶盐,此辈无一人遗漏者。”《元典章·户部·田宅》:“ 昔里思吉 将民户 舒德舆 等田土虚立典卖文契影占,﹝民户﹞不当杂役。”(2).冒认占有。《元典章·户部·官田》:“亡 宋 各项係官田土……归附以来,多被权豪势要之家影占为己业。”
(3).遮掩,隐蔽。《水浒传》第六回:“这两箇哪里似箇出家人,只是緑林中强贼一般,把这出家影占身体。”
《漢語大詞典》:盐户(鹽户) 拼音:yán hù
以制盐为业的人户。《魏书·崔游传》:“转 河东 太守,郡有盐户,常供州郡为兵。” 唐 刘恂 《岭表录异》卷中:“ 贞元 中,有盐户犯禁,逃于 罗浮山 。”《宋史·食货志下四》:“产盐固藉於盐户,鬻盐实赖於盐商。”《漢語大詞典》:役户 拼音:yì hù
(1).闾里中负责差役的人户。《水浒传》第十八回:“ 晁盖 这厮,姦顽役户,本县内上下人,没一箇不怪他。”参阅《文献通考·职役二》。(2).服役之人户。《宋史·食货志上六》:“ 乾道 五年, 处州 松阳县 倡为义役,众出田穀,助役户轮充,自是所在推行。”
《漢語大詞典》:代比 拼音:dài bǐ
代拖欠租赋的人户到官府受审。 清 陈康祺 《郎潜纪闻》卷四:“钱粮者,朝廷之国课,非县官之私蓄……我与尔非怨讐,何苦日行杖责!况一杖责,私与皂役杖钱;若僱人代比,又当与僱钱。二者皆虚费而有欠粮受责之名,何不省此以凑正数,则尔我俱安。”《漢語大詞典》:乐户(樂户) 拼音:yuè hù
(1).封建时代供统治阶级取乐的人户,专门从事吹弹歌唱,名隶乐籍,户称“乐户”。其社会地位低贱。《魏书·刑罚志》:“诸强盗杀人者,首从皆斩,妻子同籍,配为乐户;其不杀人及赃不满五匹,魁首斩,从者死,妻子亦为乐户。”《隋书·裴蕴传》:“ 藴 揣知帝意,奏括天下 周 、 齐 、 梁 、 陈 乐家子弟,皆为乐户。” 元 关汉卿 《金线池》第三折:“贤弟不知,乐户们一经责罚过了,便是受罪之人,做不得大人妻妾。” 鲁迅 《准风月谈·我谈“堕民”》:“况且看他们的职业,分明还有‘教坊’或‘乐户’的余痕,所以他们的祖先,倒是 明 初的反抗 洪武 和 永乐 皇帝的忠臣义士也说不定。”(2).旧时妓院的别称。《醒世恒言·蔡瑞虹忍辱报仇》:“径载到 武昌府 ,转卖与乐户 王 家。那乐户家里先有三四个粉头,一个个打扮的乔乔画画,傅粉涂脂,倚门卖俏。”《醒世姻缘传》第十三回:“ 珍哥 年一十九岁……卖与不在官乐户 施良 为娼。”
(3).指民间乐手。 清 袁枚 《续新齐谐·喜婆》:“ 越郡 城有 惰民巷 者,居方里,男为乐户,女为喜婆。民间婚嫁,则其男歌唱,其妇扶持新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