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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语辞典》:公则(公则)  拼音:gōng zé
共通的规则、条例。如:「这已是一项不成文的公则,你不要执意去违抗它。」
分类:共通条例
《國語辭典》:通鉴(通鑑)  拼音:tōng jiàn
《资治通鉴》的简称。参见「资治通鉴」条。
分類:共通鉴定
《國語辭典》:共相  拼音:gòng xiàng
物与物的共同特徵。
《國語辭典》:通理  拼音:tōng lǐ
通达情理。《易经。坤卦。文言曰》:「君子黄中通理,正位居体。」《三国演义》第五四回:「孔明变色曰:『子敬好不通理!』」
《漢語大詞典》:通方
(1).通晓道术。汉书·韩安国传:“通方之士,不可以文乱。” 颜师古 注:“方,道也。”
(2).指通晓为政之道。 宋 叶适 《定山瓜步石跋三堡坞状》:“伏乞朝廷速赐选择总练通方老於智谋之士,前来 建康 ,纠剔某妄作疏漏之失。”
(3).共通的道理。后汉书·王充王符等传论:“数子之言当世失得皆究矣,然多谬通方之训,好申一隅之説。” 宋 曾巩 《代皇子免延安郡王第一表》:“庶几识古今之通方,知国家之大体。”
(4).变通;灵活。《豆棚闲话·首阳山叔齐变节》:“只因 伯夷 生性孤僻,不肯通方,父亲道他不近人情,没有容人之量。” 李劼人 《天魔舞》第十九章:“外国人不比 中国 人通方,你既当面同他讲了,他就得跟你当面交待。”
(5).指不限于一经一论的研究方法。 吕澂 《中国佛学源流略讲》第六讲:“这种不限于一经一论的研究方法,叫作‘通方’,即通达一切。”
《国语辞典》:藏语(藏语)  拼音:zàng yǔ
藏族的共通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主要分卫藏、康、安多三个方言。其中只有安多方言没有区别意义的声调。其复辅音声母亦最多,显然较能保留古藏语的型态。藏语句法跟缅甸语一样,将受词放在动词前,并把形容词安在所修饰的名词之后。
《国语辞典》:苗瑶语族(苗瑶语族)  拼音:miáo yáo yǔ zú
中国西南、中南地区和越南、老挝境内的共通语言,为汉藏语系的语族之一。分苗、瑶两个语支,苗瑶语族语言以词序和虚词为主要语法手段。数词、量词与名词组合时的次序,和汉语相同;形容词作修饰语时在被修饰词之后。
《国语辞典》:土耳其语(土耳其语)  拼音:tǔ ěr qí yǔ
土耳其的共通语言。属于阿尔泰语系突厥语族,通行于土耳其、塞普勒斯、前苏联和东南欧及近东某些地区。其中吸收了许多阿拉伯语及波斯语词。土耳其语最显著的特点是元音和谐,既有颚化变体又有唇化变体。使用人口约占全国人口的百分之九十。
《国语辞典》:普米语(普米语)  拼音:pǔ mǐ yǔ
汉藏语系藏缅语族的共通语言。通行于云南省兰坪、宁蒗、维西、丽江等县。方言差别较大,复辅音和复元音较多,部分地区元音分松紧。句子成分的基本次序是主语、宾语、谓语。形容词在被修饰词之后,动词的人称、时、趋向等语法范畴用前加成分表示,一部分表示趋向的前加成分兼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