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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行事  拼音:xíng shì
1.行为举止。《史记。卷六五。孙子吴起传。太史公曰》:「吴起兵法,世多有,故弗论,论其行事所施设者。」《红楼梦》第六三回:「这才是受过调教的公子行事。」
2.办事、做事。《文选。司马相如。封禅文》:「夫修德以锡符,奉命以行事。」《三国演义》第三回:「今朝廷无主,不就此时行事,迟则有变矣。」
《漢語大詞典》:行人
参加同业商行的商人。 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四编第五章第二节:“ 金 朝城镇商业中的行,见于记载的有油面行、布行、银行等。参加同业商行的商人称为‘行人’。”
《國語辭典》:行人  拼音:xíng rén
1.在路上走的人。唐。杜甫 兵车行:「车辚辚,马萧萧,行人弓箭各在腰。」《红楼梦》第五三回:「只见这一条街上,……来往行人皆屏退不从此过。」
2.出外打仗或远游的人。唐。王建〈望夫石〉诗:「上头日日风复雨,行人归来石应语。」
3.使者的通称。《荀子。侈靡》:「行人不可以有私。不有私,所以为内因也。」《三国演义》第二二回:「会其行人发露,瓒亦枭夷,故使锋芒挫缩,厥图不果。」
4.媒人。《儒林外史》第二一回:「况且一墙之隔,打开一个门就搀了过来,行人钱都可以省得的。」
5.职官名。掌朝觐聘问,接待宾客之事。
《國語辭典》:事实(事實)  拼音:shì shí
事情的真实情形。《韩非子。存韩》:「听奸臣之浮说,不权事实。」《史记。卷六三。老子韩非传》:「畏累虚、亢桑子之属,皆空语无事实。」
《國語辭典》:行状(行狀)  拼音:xíng zhuàng
叙述死者生平事迹的文章。南朝梁。刘协《文心雕龙。书记》:「体貌本原,取其事实,先贤表谥,并有行状,状之大者也。」唐。李翱 百官行状奏:「由是事失其本,文害于理,而行状不足以取信。」也作「行述」。
《國語辭典》:行状(行狀)  拼音:xìng zhuàng
记述死者生平行为的文字。也称为「行述」。
《漢語大詞典》:事行
(1).事迹。管子·正世:“夫五帝三王所以成功立名,显於后世者,以为天下致利除害也。事行不必同,所务一也。”北齐书·李希光传:“ 萧轨 、 王敬宝 事行,史闕其传。” 明 宋濂 《故温州路总管府判官宣君墓志铭》:“ 彦照 之事行,其都凡如此。”
(2).行为;品行。荀子·儒效:“凡事行有益于理者,立之。”《韩诗外传》卷二:“上之人所遇,色为先,声音次之,事行为后。”太平广记卷一八三引 宋 孙光宪 北梦琐言·卢光启:“ 唐 末举人,不问事行文艺,但勤於请謁,号曰精切。”行,旧读xìng。
(3).行事,做事。荀子·王制:“立身则从佣俗,事行则遵佣故。”
(4).指社会伦理关系。礼记·乐记:“律小大之称,比终始之序,以象事行。” 郑玄 注:“以象事行,宫为君,商为臣。” 孔颖达 疏:“以象事行者,谓使人法象五声,是事行也;若宫象君,商象臣,角象民,徵象事,羽象物,是以象事行也。”
《漢語大詞典》:履迹(履跡)
亦作“ 履跡 ”。
(1).谓踏着前人的足迹。指承袭祖业。三国志·蜀志·杨戏传:“躡基履迹,播德芳声。”
(2).足迹。 南朝 陈 何楫 《班倢伃》诗:“履迹随恩故,阶苔逐恨新。” 唐 岑参 《长门怨》诗:“緑钱生履迹,红粉湿啼痕。”
(3).事迹。 清 刘大櫆 《〈王天孚诗集〉序》:“余读其诗,稽其平生之履跡。”一本作“ 履迹 ”。
《國語辭典》:行谊(行誼)  拼音:xìng yì
品行道义。唐。韩愈 争臣论:「夫阳子本以布衣隐于蓬蒿之下,主上嘉其行谊,擢在此位。」
《國語辭典》:机缘(機緣)  拼音:jī yuán
1.佛教用语。众生信受佛法的时机和因缘。《景德传灯录。卷四。嵩岳慧安禅师》:「让机缘不逗,辞往曹溪。」
2.泛指机会和因缘。《三国演义》第二四回:「孤穷刘备,久欲投于门下,奈机缘未遇。」《初刻拍案惊奇》卷一九:「看官,不必性急,凡事自有个机缘。」
《漢語大詞典》:状迹(狀跡)
行迹;事迹。 唐 张鷟 朝野佥载卷四:“细寻状跡,足识法家;细寻判验,足识文华。” 唐 刘知几 史通·杂说下:“虽其间伸以状跡,粗陈一二,幺么恒事,曾何足观?”
分類:行迹事迹
《漢語大詞典》:事踪(事蹤)
犹事迹。 晋 陆机 《谢平原内史表》:“事踪笔跡,皆可推校。”
分類:事迹
《國語辭典》:秘史(祕史)  拼音:mì shǐ
1.没有公开过的历史。如:「宋宫秘史」、「二次世界大战秘史」。
2.鲜为人知的个人生活记载。如:「玛丽连梦露的爱情秘史」。
《國語辭典》:家传(家傳)  拼音:jiā zhuàn
叙述父祖事迹以传示后人的传记。南朝宋。谢灵运〈山居赋〉诗:「国史以载前纪,家传以申世模。」《儒林外史》第四六回:「至于品行文章,令郎自有家传,愚兄也这是行所无事。」
《國語辭典》:实录(實錄)  拼音:shí lù
1.据实的记载。《汉书。卷六二。司马迁传。赞曰》:「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故谓之实录。」《文选。曹植。与杨德祖书》:「则将采庶官之实录,辩时俗之得失。」
2.史体的一种。于一帝崩后,取其起居注、日录、时政记等记注之作,并诏令章奏等,年经月纬,汇而成编。如《隋书经籍志》著录有周兴嗣梁皇帝实录三卷,记武帝事。
3.记述私人事迹的著作。如《四库提要》、史部传记类存目有孔氏实录一卷,不著撰人名氏。
《國語辭典》:拾遗(拾遺)  拼音:shí yí
1.捡取他人遗失的财物。《战国策。秦策一》:「期年之后,道不拾遗,民不妄取,兵革大强,诸侯畏惧。」
2.比喻轻而易举。《汉书。卷六七。梅福传》:「合天下之知,并天下之威,是以举秦如鸿毛,取楚若拾遗。」《文选。干宝。晋纪总论》:「自上逆下,非邻国之势也,然而成败异效,扰天下如驱羊,举二都如拾遗。」
3.采补缺漏遗佚。《南齐书。卷九。礼志上》:「吴则太史令丁孚拾遗汉事,蜀则孟光、许慈草建众典。」
4.匡正别人过失或缺点。《抱朴子。外篇。崇教》:「有师友之名,无拾遗之实。」
5.职官名。唐代谏官,武则天时始置左右拾遗,掌供奉讽谏,以救补人主言行的缺失。见《旧唐书。卷四三。职官志二》。
《國語辭典》:遗事(遺事)  拼音:yí shì
前代或先人流传下来的事迹。唐。皮日休 南阳润卿将归雷平因而有赠诗:「竹屏风扇抄遗事,柘步舆竿系隐书。」
《漢語大詞典》:行迹(行蹟)
亦作“ 行跡 ”。亦作“ 行蹟 ”。 事迹;行为。东观汉记·平原怀王胜传:“ 平原王 葬, 邓太后 悲伤,命史官述其行迹,为传誄,藏于王府。”后汉书·皇后纪序:“故考列行跡,以为《皇后本纪》。” 清 姚鼐 《河南孟县知县新城鲁君墓表》:“君少读书,慕古人行蹟。” 沙汀 《丁跛公》:“他把她们看成空气一样,一点也不因此检点一下自己的行迹。”
分類:行迹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