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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府拾遗 元韵》:士婚
宋书礼志太常丞孙诜议以为聘币之典损益惟义历代行事取制士婚魏书高祖纪太和十七年九月诏曰厮养之户不得与士民婚
《漢語大詞典》:交婚
通婚,联姻。《公羊传·僖公元年》“ 楚 人伐 郑 ” 汉 何休 注:“ 楚 称人者,为 僖公 讳与夷狄交婚,故进使若中国,又明嫁娶当慕贤者。”魏书·序纪·昭成帝:“秋七月, 慕容元真 遣使奉聘,求交婚,帝许之。”
《漢語大詞典》:头婚(頭婚)
旧谓童男或童女同他人结婚。 清 李渔 《奈何天·软诓》:“当初许他的时节,并不曾查访根由,只説他是头婚正娶。”
《国语辞典》:宝石婚(宝石婚)  拼音:bǎo shí hūn
西洋习俗称结婚四十五周年为「宝石婚」。
《韵府拾遗 元韵》:姻婚(姻婚)
唐书百官志户部郎中员外郎掌户口土田赋役贡献蠲免优复姻婚继嗣之事
《漢語大詞典》:朝婚
朝见与婚娶。隋书·礼仪志五:“今軺车,青通幰,驾二马。王侯入学,五品朝婚,通给之。”
分類:朝见婚娶
《漢語大詞典》:婚币(婚幣)
婚娶的聘礼。新唐书·杨虞卿传:“ 虞卿 第进士,博学宏辞,为校书郎。抵 淮南 ,委婚币焉。”
分類:婚娶聘礼
《国语辞典》:婚变(婚变)  拼音:hūn biàn
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常指因各种缘故导致离婚。
《漢語大詞典》:婚姻法
规定有关婚姻关系和父母子女关系的法律。
《漢語大詞典》:婚族
有婚姻关系的家族。 三国 魏 阮籍 《东平赋》:“叔氏婚族,实在其湄。” 晋 庾亮 《让中书监表》:“是以前后二 汉 ,咸以抑后党安,进婚族危。”
分類:婚姻家族
《漢語大詞典》:眉婚
以眉目传情,心许成婚。 宋 《行香子·代赠》词:“十年心事,两字眉婚,问几时,真箇行云。” 况周颐 蕙风词话卷二:“‘眉婚’二字新奇,殆即目成之意。”
《漢語大詞典》:觅婚(覓婚)
求婚。 南朝 梁 沈约 《奏弹王源》:“ 吴郡 满璋之 ,相承云是 高平 旧族, 宠 奋 胤胄,家计温足,见託为息 鸞 觅婚。”
分類:求婚
《國語辭典》:赖婚(賴婚)  拼音:lài hūn
已定下的婚约,事后却又反悔,不欲承认。「婚」文献异文作「昏」。清。吴荣光《吾学录初编。卷一三。昏礼门。请期》:「会亲之酒筵犒赏,富家争胜,贫者效尤,一有不备,深以为耻,不顾举债变产,……相习成风,贵贱一辙,不但男女怨旷,甚至酿成强娶赖昏之狱。」
《國語辭典》:指婚  拼音:zhǐ hūn
清制,皇族子女的婚姻,由皇帝指定,称为「指婚」。
《國語辭典》:指腹为婚(指腹為婚)  拼音:zhǐ fù wéi hūn
一种古代的婚俗。双方家长为尚在腹中的儿女预订婚约。《镜花缘》第五六回:「彼时九王爷因娘娘又怀身孕,曾与骆老爷指腹为婚,倘生郡主,情愿与骆公子再续前姻。」《红楼梦》第六四回:「因与尤老娘前夫相好,所以将张华与尤二姐指腹为婚。」也作「指腹成亲」、「指腹为亲」。
《漢語大詞典》:指腹为亲(指腹爲親)
旧时包办婚姻的一种。双方尚在胎中,由父母预定,如为一男一女,即成立婚约。魏书·王宝兴传:“初, 宝兴 母及 遐 妻俱孕, 浩 谓曰:‘汝等将来所生,皆我之自出,可指腹为亲。’”亦作“ 指腹为婚 ”。 宋 司马光 《司马氏书仪·婚仪》:“世俗好於襁褓童幼之时轻许为婚,亦有指腹为婚者。”《初刻拍案惊奇》卷三三:“因为 李社长 与 刘 家交厚,从未生时指腹为婚。”红楼梦第六四回:“﹝ 张华 父﹞因与 尤老娘 前夫相好,所以将 张华 与 尤二姐 指腹为婚。”《广西壮族文学》第二编第四章:“﹝ 毛红 和 玉音 ﹞在他们出世以前,已经被指腹为婚。”亦省作“ 指腹 ”。 明 高濂 《玉簪记·合庆》:“京兆府当年指腹,女贞观重会玉簪。”
分類:双方尚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