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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词汇(续上)
严刑
涿鹿
肉刑
无刑
天刑
刑戮
蒲鞭
城旦
刑清
省刑
白粲
刺配
赏刑
弃市
明罚
《國語辭典》:严刑(嚴刑)  拼音:yán xíng
严酷的刑罚。《商君书。开塞》:「去奸之本,莫深于严刑。」《初刻拍案惊奇》卷二七:「顾阿秀等相顾不出一语。御史喝令严刑拷讯。」
《國語辭典》:涿鹿  拼音:zhuó lù
1.县名。参见「涿鹿县」条。
2.山名。参见「涿鹿山」条。
《國語辭典》:肉刑  拼音:ròu xíng
古时切断犯人肢体,或割裂肌肤的刑罚。分墨、劓、剕、宫等。也称为「肉辟」。
《漢語大詞典》:无刑(無刑)
(1).不用刑罚;不设刑罚。书·大禹谟:“刑,期于无刑,民协于中。”左传·襄公十九年:“ 光 杀 戎子 ,尸诸朝,非礼也;妇女无刑,虽有刑,不在朝市。” 杜预 注:“妇女无黥刖之刑。” 唐玄宗 《春中兴庆宫酺宴》诗:“不战要荒服,无刑礼乐新。”
(2).无视法度。左传·隐公十一年:“ 许 无刑而伐之,服而舍之。” 杜预 注:“刑,法也。”
《國語辭典》:天刑  拼音:tiān xíng
1.上天对恶人的惩罚。《老残游记》第一一回:「说无神则无阴谴,无天刑,一切违背天理的事都可以做得。」
2.阉刑、宫刑。《后汉书。卷三○下。襄楷传》:「黄门常侍,天刑之人。」
《國語辭典》:刑戮  拼音:xíng lù
刑罚或诛戮。《论语。公冶长》:「邦有道不废;邦无道,免于刑戳。」宋。欧阳修〈纵囚论〉:「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
《國語辭典》:蒲鞭  拼音:pú biān
用蒲草制成的鞭子。比喻宽刑。《后汉书。卷二五。刘宽传》:「吏人有过,但用蒲鞭罚之,示辱而已。」唐。李白〈赠清漳明府侄聿〉诗:「蒲鞭挂檐枝,示耻无扑抶。」也作「鞭蒲」。
《國語辭典》:城旦  拼音:chéng dàn
秦汉时强制男性罪犯服劳役的一种刑罚。劳动范围广泛,包括筑城工事或制作器物等,是秦汉劳役刑中最重的一级。《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十八种。仓律》:「城旦之垣及它事而劳与垣等者,旦半夕参。」《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下令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
《國語辭典》:刑清  拼音:xíng qīng
断案清明而能省却刑罚。《文选。何晏。景福殿赋》:「庶事既康,天秩孔明,故载祀二三,而国富刑清。」《文选。王巾。头陁寺碑文》:「择方城之令典,酌龟蒙之故实,政肃刑清,于是乎在。」
《漢語大詞典》:省刑
减少或减轻刑罚。管子·牧民:“故省刑之要,在禁文巧;守国之度,在饰四维。” 汉 贾谊 《过秦论中》:“约法省刑,以持其后。”清史稿·高宗纪一:“乙卯,上诣圜丘行大雩礼,特詔贬损仪节,以示虔祷。以旱命省刑宽禁。”
《國語辭典》:白粲  拼音:bái càn
1.汉代一种刑罚。令犯法的妇女择挑白米,以供祭祀之用。《汉书。卷二。惠帝纪》:「上造以上及内外公孙耳孙有罪当刑及当为城旦舂者,皆耐为鬼薪白粲。」
2.粳米的别名。参见「粳米」条。唐。杜甫〈行官张望补稻畦水归〉诗:「秋菰成黑米,精凿傅白粲。」
《國語辭典》:刺配  拼音:cì pèi
古代在罪犯脸上刺字,并送往远方充军。《宋史。卷二○一。刑法志三》:「至于劓、墨,则用刺配之法。」《金瓶梅》第一○回:「只把武松免死,问了个脊杖四十,刺配二千里充军。」
《漢語大詞典》:赏刑(賞刑)
(1).犹赏罚。左传·僖公二十八年:“云:‘惠此中国,以绥四方’,不失赏刑之谓也。”后汉书·党锢传·杜密:“使明府赏刑得中,令问休扬。” 宋 魏了翁 《封事奏体八卦往来之用玩上下交济之理以尽下情》:“目前事变虽若粗定,而祸根乱孽,元未翦除,号令赏刑,元未畅达。”
(2).敬词。古代小民称官长施加于自己的刑罚。《三侠五义》第八三回:“ 马朝贤 道:‘犯人实无此事,大人如若赏刑,或夹或打,任凭刑来。’”
《國語辭典》:弃市(棄市)  拼音:qì shì
古代于闹市执行死刑,并将尸体弃置街头示众,称为「弃市」。语本《礼记。王制》:「刑人于市,与众弃之。」后用以代称死罪。《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三国演义》第一一五回:「卒非挞妻之人,面非受刑之地,合当弃市。」
《漢語大詞典》:明罚(明罰)
严明的刑罚或处罚。 南朝 梁 任昉 《奏弹曹景宗》:“是知败军之将,身死家戮,爰自古昔,明罚斯在。” 明 刘若愚 《酌中志·内臣职掌纪略》:“ 有隋 失道,九服沸腾,朕亲总元戎,致兹明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