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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从坐(從坐)  拼音:cóng zuò
因牵累而得罪。晋。张悛〈为吴令谢询求为诸孙置守冢人表〉:「正刑则罪非晋寇,从坐则异世已轻。」
《國語辭典》:缘坐(緣坐)  拼音:yuán zuò
因人而牵连治罪。《北史。卷八。齐后主本纪》:「诸家缘坐配流者,所在令还。」《隋书。卷二五。刑法志》:「其缘坐则老幼不免,一人亡逃,则举家质作。」
《漢語大詞典》:罪坐
归罪;连坐。《西游记》第二七回:“假如我和尚吃了你饭,你丈夫晓得,駡你,却不罪坐贫僧也。” 许地山 《集外·凶手》:“妇人有事,罪坐夫男。”
分類:归罪连坐
《漢語大詞典》:刑坐
犹连坐。谓旧时犯法者的家属、亲族和邻居等连带受刑罚。《后汉书·陈蕃传》:“ 超 没 侯览 财物,浮诛 徐宣 之罪,并蒙刑坐,不逢赦恕。” 清 郝懿行 《补〈宋书·刑法志〉》:“伏待刑坐,上特原不问。”
《漢語大詞典》:连罪(連罪)
犹连坐。旧五代史·汉书·史弘肇传:“ 解暉 希旨,榜掠备至, 福殷 自诬,连罪者数辈,并弃市。”
分類:连坐
《漢語大詞典》:连治(連治)
犹连坐。《石点头·侯官县烈女歼仇》:“同袍中出来具公呈,与他辨白,县尹説:‘上司已知 董生 党众为逆,尚要连治。诸兄若有此呈,儻究詰起来,恐也要涉在其中。’”
分類:连坐
《漢語大詞典》:连刑(連刑)
犹连坐。尉缭子·兵教下:“一曰连刑,谓同罪保五。”韩非子·制分:“告过者免罪受赏,失姦者必诛连刑。” 王先慎 集解引 王先谦 曰:“诛则必,刑则连。”
分類:连坐
《漢語大詞典》:坐收
(1).因连坐而收监入狱。史记·孝文本纪:“相坐坐收,所以累其心,使重犯法,所从来远矣。”史记·淮南衡山列传:“ 衡山王 赐 , 淮南王 弟也,当坐收,有司请逮捕 衡山王 。”
(2).谓轻易而获。资治通鉴·宋武帝永初三年:“待其强臣争权,变难必起,然后命将出师,可以兵不疲劳,坐收 淮北 也。” 宋 陆游 《射的山观梅》诗:“坐收国土无双价,独立 东皇太一 前。” 胡汉民 《〈民报〉之六大主义》:“此进率者,非地主毫末之功,而独坐收其利,是又不啻驱社会之人而悉为之僕也。”
《國語辭典》:坐罪  拼音:zuò zuì
获罪、入罪。《辽史。卷八二。耶律隆运传》:「身殁之后,不肖子坐罪籍没。」《金史。卷一○九。陈规传》:「广开言路以求至论,虽狂妄失实者亦不坐罪。」也作「坐法」。
《國語辭典》:相坐  拼音:xiāng zuò
一人犯罪,连带他人一同治罪。《淮南子。泰族》:「商鞅为秦立相坐之法,而百姓怨矣。」《汉书。卷五四。苏建传》:「律谓武曰:『副有罪,当相坐。』」
《漢語大詞典》:首免
谓揭发他人而免于连坐。续资治通鉴·宋仁宗庆历五年:“坐繆举而许首免,盖责其当察所举者之不法也。致仕官既谢事,不当与在职者同责。”
《漢語大詞典》:论坐(論坐)
连坐论罪。汉书·韩王信传:“上曰:‘游击将军死事,无论坐者。’”《魏书·卢昶传》:“虽经大宥,轻重宜别, 昶 一人可以免官论坐,自餘将统以下悉听依赦復任。”
分類:连坐论罪
《漢語大詞典》:免坐
古代法律,本人犯罪时,亲友亦应连坐治罪。对其亲友免予治罪,谓之“免坐”。晋书·刑法志:“律之初制,无免坐之文……宜总为免例,以省科文,故更制定其由例,以为免坐律。”
《漢語大詞典》:符伍
古制,居民五家,共同签具一份连保连坐契约以相检束,称为符伍。宋书·王弘传:“左丞 孔默之 议:‘君子小人,既杂为符伍,不得不以相检为义。’”南史·王俭传:“时都下舛杂,且多姦盗,上欲立符伍,家家以相检括。 俭 諫曰:‘京师翼翼,四方是凑,必也持符,於事既烦,理成不旷。’”
《漢語大詞典》:收孥
亦作“ 收帑 ”。 古时,一人犯法,妻子连坐,没为官奴婢,谓之收孥。史记·商君列传:“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 司马贞 索隐:“以言懈怠不事事之人而贫者,则纠举而收録其妻子,没为官奴婢。” 汉 桓宽 盐铁论·周秦:“ 紂 为炮烙之刑,而 秦 有收帑之法。”后汉书·杨终传:“ 太宗 至仁,除去收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