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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助耕
(1).指皇帝行藉田礼时为从耕朝官配备的耕作人员。宋史·礼志五:“羣官一名助耕,并服絳衣、介幘。”
(2).抗日战争及解放战争时期,人民政府组织群众为抗属、军属耕种田地,叫助耕。这是在供给制度下,对革命军人、革命干部和烈属的一种照顾措施。全国解放初,对军属、烈属仍然实行。
《漢語大詞典》:政务院(政務院)
某些国家的最高行政机关。在1954年9月以前我国中央人民政府用此名称,后改称国务院。
《漢語大詞典》:土地证(土地證)
我国土地改革后由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房产所有证的简称。 茹志鹃 《三走严庄》:“原来的地契是反动政府搞的,都不能算数,拿来一把火烧掉,人民政府重新另发土地证。”《新华月报》1951年第4期:“确定地权,颁发土地证,是土地改革中最后的一个阶段。”
《漢語大詞典》:耕三余一(耕三餘一)
(1).耕种三年,积余一年的粮食。《礼记·王制》:“三年耕,必有一年之食;九年耕,必有三年之食。” 汉 桓宽 盐铁论·力耕:“故三年耕而餘一年之蓄,九年耕有三年之蓄,此 禹 汤 所以备水旱而安百姓也。”
(2).抗 日 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若干边区人民政府在大生产运动中提出“耕三餘一”的口号,号召军民积极生产,厉行节约,做到每家一年有四个月的余粮。 续范亭 《五百字诗》:“耕三须余一,岁岁不恐惶。” 马可 《夫妻识字》:“努力耕种,积草囤粮,耕三余一,防备灾荒。”
《國語辭典》:首府  拼音:shǒu fǔ
行政区域的主要城市。旧时称省治所在地。
《漢語大詞典》:人民委员会(人民委員會)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