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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典故按出处分类按人物分类
《国语辞典》:关连概念(关连概念)  拼音:guān lián gài niàn
概念中各属性具有特殊关系者。如台湾在菲律宾群岛以北,日本群岛以南。
《国语辞典》:二分法  拼音:èr fēn fǎ
分类法中,以事物属性有无或两种相反之属性为标准,分为二类。再将已分者,更就他属性之有无或另两种相反属性又二分之,逐层递进,称为「二分法」。
《国语辞典》:二名法  拼音:èr míng fǎ
于一群事物中,先就某属性分为有此属性与无此属性二类。再就另一属性的有无,将已分者再分为二,如此逐层分类的方法,称为「二名法」。
《国语辞典》:偶性  拼音:ǒu xìng
1.偶有的属性,非事物固有的性质。
2.发生原因不可知的性质。
3.出于预料以外的性质。
《国语辞典》:抽象名词(抽象名词)  拼音:chōu xiàng míng cí
1.理则学上指离开事物的实质,抽出其所含有之性、象或功用、关系,而表示的名词。如运动、道德等。
2.文法上对具体名词而言。表示事物的属性,只有抽象的观念存在,没有实在而具体的形象可见的名词。如智慧、美丽、爱情等。
《国语辞典》:可能性  拼音:kě néng xìng
能成为事实的属性。如:「这件工程,提早完工的可能性很大。」
《國語辭典》:概念  拼音:gài niàn
对事物的普遍而抽象的认识。通常都是指在同种类的多数事物中,将其共同性、普遍性抽出来,加以概括,就成为概念。如白马、白雪、白衣等事物的「白」。
《國語辭典》:二重性  拼音:èr chóng xìng
一件事物同时具有的两种互相对立的性质。也称为「两重性」。
《國語辭典》:宾词(賓詞)  拼音:bīn cí
句法中承受主语的动作者,有直接和间接两种。也称为「宾语」、「谓词」。
《漢語大詞典》:抽象概念
“具体概念”的对称。传统逻辑指反映事物的某种属性或事物与事物之间的某种关系的概念。如“正确”、“善良”、“大于”、“相等”等。
《漢語大詞典》:成反比
交替地或连续地显现出与其他事物相异的性质或属性。例如:一个数学量可以与另一个数学量成反比。
《漢語大詞典》:劳动二重性(勞動二重性)
生产商品的劳动所具有的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的两重属性。 马克思 发现了劳动二重性,为劳动创造价值的学说奠定了科学基础。
《漢語大詞典》:两重性(兩重性)
指事物本身所具有的互相矛盾的两种属性。 毛泽东 《在中共八届二中全会上的讲话》:“成绩有两重性,错误也有两重性。成绩能够鼓励人,同时会使人骄傲;错误使人倒霉,使人着急,是个敌人,同时也是我们很好的教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