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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罚俸(罰俸)  拼音:fá fèng
旧时官吏因过失而受到停发或减发薪俸的惩罚。《旧唐书。卷一六二。列传。李翛》:「以翛前后进奉,不之责,但罚俸而已。」《施公案》第七○回:「且看皇亲,暂免不究,著你罚俸一年。」
《漢語大詞典》:参处(參處)
(1).斟酌处理。新唐书·戴胄传:“参处法意,至析秋豪,随类指擿,言若泉涌。”
(2).加以弹劾和处分。儒林外史第二四回:“况他这件事也还是敬重斯文的意思,不知可以求得大老爷免了他的参处罢?”清史稿·刑法志三:“限满不结……各级分限如前。如仍迟逾,照例参处。”
《國語辭典》:判刑  拼音:pàn xíng
被法院判定刑罚。如:「走私贩毒嫌犯已经被法院判刑,就要移送监狱,。」
《漢語大詞典》:显罚(顯罰)
公开处分。 北齐 刘昼 新论·赏罚:“明赏有德,所以劝善人也;显罚有过,所以禁下奸也。”
分類:公开处分
《國語辭典》:散开(散開)  拼音:sàn kāi
1.分散四处。如:「原地散开」、「导游讲解完毕,大家才纷纷散开。」
2.军事上为减少敌火损害及发挥我方火力,将班内各兵之间隔距离增大。
《國語辭典》:论处(論處)  拼音:lùn chǔ
判定处分。如:「经过人事评审会议的讨论,拟以免职论处!」
《國語辭典》:议处(議處)  拼音:yì chǔ
清代时,官吏有过而交吏部处罚,轻曰察处,重曰议处,更重曰严加议处。
《國語辭典》:告罪  拼音:gào zuì
1.面对面交际时的客套话,通常会有自谦的意思。《红楼梦》第四三回:「那赖大的母亲等三四个老嬷嬷告了罪,都坐在小杌子上了。」
2.陈述罪状。《新唐书。卷四八。百官志》:「徒以上囚,则呼与家属告罪,问其服否。」
《漢語大詞典》:究处(究處)
追究处分。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嫦娥:“汝既知罪,姑免究处。”
《國語辭典》:停职(停職)  拼音:tíng zhí
主管机关基于法定事由,得暂时停止公务人员职务之执行,但未使其丧失公务人员之身分。
《漢語大詞典》:惩贬(懲貶)
给予降职处分。新唐书·卢怀慎传:“窃见内外官有賕餉狼藉,劓剥蒸人,虽坐流黜,俄而迁復,还为牧宰,任以 江 、 淮 、 岭 、磧,粗示惩贬,内怀自弃,徇货掊貲,讫无悛心。”
《漢語大詞典》:宪坐(憲坐)
依法处分。北史·邢峦传:“如其无功,分受宪坐。”
分類:依法处分
《漢語大詞典》:特除名
唐 代对官吏的罢免处分。比除名轻。 唐 律除名者六年后听再录用,特除名者三年后可叙官,再录用时降原有官品两级。 宋 沿 唐 制。《唐律·名例三·除名者》:“若本犯不至免官,而特除名者,叙法同免官例。”宋史·刑法志二:“ 熙寧 二年,内殿崇班 郑从易 母、兄俱亡於 岭 外,岁餘方知,请行服。 神宗 曰:‘父母在远,当朝夕为念。经时无安否之问,以至踰年不知存亡邪?’特除名勒停。”
《漢語大詞典》:逐斥
清 代官吏处分的一种处理方式。官吏有过被斥责驱逐回籍不予使用。《六部成语注解·吏部》:“逐斥:不要此人做此官,退而去之。”
《漢語大詞典》:责处(責處)
责罚,处分。 明 刘若愚 酌中志·内臣职掌纪略:“凡宫人有罪者,发落责处墩镇,或罸提铃等名色以苦之。”儒林外史第四三回:“老爷已经责处过管船的,叫他下次小心,宽恕他们罢。”《三侠五义》第二一回:“我师傅 邢吉 ,每每作些暗昧之事,是小道时常諫劝,不但不肯听劝,反加责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