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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典故按出处分类按人物分类
《漢語大詞典》:盗名字(盜名字)
窃取名义和称号。后汉书·马援传:“天下反覆,盗名字者不可胜数。” 宋 苏轼 《表忠观记》:“方是时,以数州之地,盗名字者不可胜数。”
《國語辭典》:挟义(挾義)  拼音:xié yì
依恃正义。《后汉书。卷一一。刘盆子传》:「不如立宗室,挟义诛伐,以此号令,谁敢不服?」
《漢語大詞典》:诛名(誅名)
谓根据名义、表面现象而定是非善恶。 汉 董仲舒 《贤良策二》:“诛名而不察实,为善者不必免,而犯恶者未必刑也。”
《漢語大詞典》:嫁名
假借名义。 金 元好问 《外家别业上梁文》:“伊谁受赏,於我嫁名。” 清 戴名世 《〈张贡五文集〉序》:“﹝ 张贡五 ﹞平生好余文,凡书肆中嫁名借刻者,君能辨别为余之作,庄写成帙。”
《國語辭典》:叫名  拼音:jiào míng
1.名字叫为。《清平山堂话本。合同文字记》:「生得一个孩儿,叫名安住。」
2.北平方言。指名义上,而非实际情况。如:「这孩子叫名十岁,其实不过八岁半而已。」也作「叫名儿」。
《漢語大詞典》:出具
谓以某种名义开出某种证件。 清 陈康祺 郎潜纪闻卷二:“ 乾隆 元年,经侍郎 励宗万 奏请,嗣后学习期满人员,令该堂官出具考语,分三等引见。” 蒯世勋 《上海英美租界在太平天国时代》:“三国代表并未将原意致达,仅交出中立宣言一件,并由 威妥玛 传语,令其亦出具文告。”《十月》1984年第1期:“学校那方面没有问题,保证会出具在校的证明。”
《國語辭典》:打秋风(打秋風)  拼音:dǎ qiū fēng
向富有的人抽取小利,或藉故向人求取财物。《警世通言。卷二五。桂员外途穷忏悔》:「他自不会作家,把个大家事费尽了,却来这里打秋风。」《儒林外史》第四回:「张世兄屡次来打秋风,甚是可厌。」也作「打秋丰」、「打抽风」、「打抽丰」。
《漢語大詞典》:逾僭
亦作“踰僭”。 指超越本分,冒用在上的名义或物品。后汉书·马援传:“八年,因兄子 豫 怨谤事,有司奏 防 光 兄弟奢侈踰僭,浊乱圣化,悉免就国。”通典·食货一:“自 秦孝公 用 商鞅 计,乃隳经界,立阡陌,虽获一时之利,而兼併踰僭兴矣。” 明 胡应麟 少室山房笔丛·丹铅新录八·周礼屦人:“古者妇人屨与男子同。自后妃以至命妇,制度质采,咸有等差,不得踰僭。”
《國語辭典》:幌子  拼音:huǎng zi
1.挂在店铺门外,用来招徕顾客的招牌。《金瓶梅》第一八回:「朱红小匮,油漆牌面,吊看幌子,甚是热闹。」
2.表现在外用以蒙蔽他人的言行。《红楼梦》第七七回:「虽然,『闻名不如见面』,空长了一个好模样儿,竟是个没药性的爆竹,只好装幌子罢,倒比我还发讪怕羞。」
《漢語大詞典》:借索
以借的名义索取。《水浒传》第九七回:“却説 乔道清 与 费珍 、 薛灿 ,与十五六箇军士,藏匿在 神农庙 里,与本庙道人借索些粗糲充飢。”
分類:名义索取
《國語辭典》:无形中(無形中)  拼音:wú xíng zhōng
不知不觉中。如:「饭后小憩,无形中养成了他睡午觉的习惯。」
《漢語大詞典》:逼同
谓古代地位在下的冒用与地位在上的相同的名义或物品。魏书·张普惠传:“停司徒逼同之号,从卑下不踰之称。”
《國語辭典》:铺保(鋪保)  拼音:pù bǎo
由商店出具担保證明。
《國語辭典》:租借地  拼音:zū jiè dì
一国于约定期限内以租借方式,向他国取得管辖权的地区。租借国多凭以武力或不平等条约强占租借地,但出租国对被外国所租借之地区仍保有最后的主权,可于约定期满后将之收回。
《漢語大詞典》:赝托
谓假借他人名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