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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词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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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词汇
世业
经野
请射
植木
有瓜
住卖
市田
问邻
夫田
田方
还地
丘井
隔县
十害
税簿
《國語辭典》:
世业(世業)
拼音:
shì yè
1.世代相传的事业。汉。班固〈幽通赋〉:「岂荼身之足殉兮,违世业之可怀。」三国魏。曹植〈赠徐干〉诗:「志士营世业,小人亦不闲。」
2.先代所遗留的产业、财产。《南史。卷三二。列传。张邵》:「箪食瓢饮,不觉不乐。但世业清贫,人生多待。」唐。
白居易
自河南经乱关内阻饥兄弟离散各在一处因望月有感
诗:「时难年饥世业空,弟兄羁旅各西东。」
3.当今世上的事务。《资治通鉴。卷六五。汉纪五十七。献帝建安十三年》:「今为君计,莫若遣腹心自结于东,以共济世业。」
分類:
世代
祖先
先人
世业
世事
业田
所遗
事业
遗留
功绩
产业
永业田
职业
实行
种田
田制
曹大家
戏文
六出
《分类字锦》:
经野(经野)
周礼遂人以土地之图经田野疏遂人以土地之图据以经界其田野
周礼体国经野
分类:
郊野
田制
《分类字锦》:
请射(请射)
宋史食货志绍兴三年户部言百姓弃产已诏二年外许人请射十年内虽已请射及充职田者并听归业
分类:
田制
《分类字锦》:
植木
宋史食货志凡田方之角立土为峰植其野之所宜木以封表之有方帐有庄帐有甲帖有户帖其分烟析产典卖割移官给契县置簿皆以今所方之田为正令既具乃以钜野尉王曼为指教官
分类:
田制
《分类字锦》:
有瓜
诗中田有庐疆埸有瓜注中田田中也农人作庐焉以便其事于其畔上种瓜
分类:
田制
《分类字锦》:
住卖(住卖)
宋史食货志淳熙六年诏诸路转运常平司凡没官田营田沙田沙荡之类复括数卖之绍熙四年以臣僚言住卖
分类:
田制
《分类字锦》:
市田
宋史食货志仁宗初禁近臣置别业京师及寺观毋得市田
分类:
田制
《分类字锦》:
问邻(问邻)
文献通考绍圣元年臣僚言元祐敕典卖田宅遍问四邻乃于贫而急售者有害乞用熙宁元丰法不问邻以便之应问邻者止问本宗有服亲及墓田相去百户内与所断田宅接者仍限日以节其迟
分类:
田制
《漢語大詞典》:
夫田
(1).古代有计口受田制度。一夫所受之田,谓之夫田。
《
后汉书·仲长统传
》
:“限夫田以断并兼,定五刑以救死亡。”
(2).指计口受田制度。 清
曹寅
《东皋草堂记》
:“国家奠畿辅之重,鉴前 明 府卫之弊,因 盛京 夫田之制,得寓兵於农之法。”
分類:
计口
受田
田制
制度
一夫
《漢語大詞典》:
田方
宋神宗 熙宁 五年颁行方田制;以东西南北各千步,当四十一顷六十六亩一百六十步为一方,按地之肥瘠分五等以定其税。田方,一方之田。
《
宋史·食货志上二
》
:“凡田方之角,立土为埄,植其野之所宜木以封表之。有方帐,有庄帐,有甲帖,有户帖;其分烟析产、典卖割移,官给契,县置簿,皆以今所方之田为正。”参见“ 方田法 ”。
分類:
田方
宋神宗
熙宁
五年
颁行
行方
方田
田制
东西南北
《漢語大詞典》:
方田法
宋 王安石 所行新法之一。以东西南北各千步为一方,根据土质肥瘠分等定税。
《
宋史·食货志上二
》
:“ 神宗 患田赋不均, 熙寧 五年重修定方田法……以东西南北各千步,当四十顷六十六亩一百六十步为一方;岁九月,县委令、佐分地计量,随陂原平泽而定其地,因赤淤黑壚而辨其色;方量毕,以地及色参定肥瘠而分五等,以定税则。”
分類:
王安石
新法
东西南北
《分类字锦》:
还地(还地)
唐书食货志初永徽中禁买卖世业口分田其后豪富兼并贫者失业于是诏买者还地而罚之
分类:
田制
《國語辭典》:
丘井
拼音:
qiū jǐng
1.古代划分田地的单位。一丘分为十六井,一井面积九百亩。《管子。小匡》:「陵陆丘井田畴均,则民不惑。」《宋史。卷三八一。范如圭传》:「画为丘井,仿古助法,别为科条。」
2.乡野、田园。《魏书。卷六四。列传。张彝》:「使魏代所采之诗,不堙于丘井,臣之愿也。」《旧唐书。卷一九。懿宗本纪》:「编氓失业,丘井无人,桑柘枌榆,鞠为茂草。」
3.乾枯的井。佛家常用以比喻年老而不堪劳动之身。南朝梁。沈约〈千僧会愿文〉:「丘井易沦,终漂沉于苦岸。」宋。苏轼〈送参寥师〉诗:「颇怪浮屠人,视身如丘井。」
分類:
乡村
田制
枯井
乡邑
佛家
家常
不堪
九百
《分类字锦》:
隔县(隔县)
文献通考唐制诸给口分田务从便近不得隔越若州县改易及他境犬牙相接者听依旧受其城居之人本县无田听隔县受
分类:
田制
《分类字锦》:
十害
宋史食货志绍兴十二年左司员外郎李椿年言经界不正十害上谓宰执曰椿年之论颇有条理
分类:
田制
《分类字锦》:
税簿(税簿)
宋史食货志绍兴十三年以民田不上税簿者没官税簿不谨书者罪官吏
分类:
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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