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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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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词汇
(续上)
心城
训定
冥兆
造狱
实缺
实授
重秤
肃服
续约
法羊
票拟
施行细则
请求乃论
国家标准
意定抵押权
《漢語大詞典》:
心城
佛教语。比喻外缘不入的清净禅定之心。
《华严经·入法界品》
:“ 寳眼浄天 告 善财 言:应守护心城,离生死故。”
分類:
佛教语
外缘
不入
清净
禅定
定之
《漢語大詞典》:
训定(訓定)
谓平定之而使顺服。
《
左传·宣公十二年
》
:“ 楚 少宰如 晋 师,曰:‘……闻二先君之出入此行也,将 郑 是训定,岂敢求罪于 晋 ?’”
分類:
平定
定之
之而
顺服
《漢語大詞典》:
冥兆
指天意神旨注定之初而尚未明白显示的时候。
《
晋书·王敦传论
》
:“ 琅邪 之初镇 建鄴 ,龙德犹潜,虽当璧膺图预定於冥兆,丰功厚利未被於黎氓。”
《文选·刘孝标〈辩命论〉》
:“命也者,自天之命也,定於冥兆,终然不变。” 李善 注:“ 祖台 之论命曰:存亡寿夭,咸定冥初。” 刘良 注:“冥,昧也;兆,始也。言命定之於冥昧之始。”
分類:
天意
注定
定之
尚未
明白
显示
时候
《漢語大詞典》:
造狱(造獄)
(1).特定之严刑。
《
汉书·王尊传
》
:“律无妻母之法,圣人所不忍书,此经所谓造狱者也。” 颜师古 注:“非常刑名,造杀戮之法。”
(2).犹兴讼,挑起诉讼。 宋
陆游
《跋义松》
:“然草木无知,造物无心,太平无象,其所感犹如此,则是邑之民,其有以不友不敬至庭造狱者乎?”
分類:
定之
严刑
起诉
诉讼
《國語辭典》:
实缺(實缺)
拼音:
shí quē
经正式任命有实际职掌的官职。《老残游记》第一回:「做了二十年实缺,回家仍是卖了袍褂做的盘川。」《文明小史》第七回:「一个试用知府,马上放一个实缺道台,这里头等级相去多少?」
分類:
额定
定之
官职
正式
任命
为实
实缺
《漢語大詞典》:
实授(實授)
以额定之官职,正式除授实缺。 清
纪昀
《
阅微草堂笔记·滦阳消夏录二
》
:“当某年得知县,某年署大县,某年实授。”
《清会典事例·吏部·除授》
:“十一年奏准:现任实授之员,捐升离任,续经註销,仍归原职补用者,悉令其以原缺坐补。”
分類:
实授
额定
定之
官职
正式
除授
实缺
《漢語大詞典》:
重秤
(1).斤两大的秤。
《魏书·张普惠传》
:“仰惟 高祖 废大斗,去长尺,改重秤,所以爱万姓,从薄赋。”
(2). 清 光绪 三十四年所定之衡器,专以称量重物。
《清续文献通考·乐四》
:“衡制之内,增重秤一种。”
分類:
斤两
两大
光绪
年所
定之
衡器
称量
重物
《漢語大詞典》:
肃服(肅服)
肃然服从。有安定之意。
《
后汉书·明帝纪
》
:“故吏称其官,民安其业,远近肃服,户口滋焉。”
《
后汉书·西域传论
》
:“自兵威之所肃服,财赂之所怀诱,莫不献方奇,纳爱质,露顶肘行,东向而朝天子。”
分類:
肃然
服从
安定
定之
《國語辭典》:
续约(續約)
拼音:
xù yuē
1.一种条约。于正约订定之后续订的条约,主旨在补充正约,多因时效作用或环境变迁而订。如中英烟台续约。
2.一种契约。在合约期满之后再订的新约,称为「续约」。
分類:
订定
定之
条约
约期
期满
环境
变迁
原因
因而
《漢語大詞典》:
法羊
亦作“灋羊”。 牢礼之法中规定之羊牲。
《
周礼·夏官·羊人
》
:“宾客共其灋羊。” 郑玄 注:“法羊,飱饔积膳之羊。” 贾公彦 疏:“ 郑 知法羊是为此等者,以其言法,即是依法度多少送於宾馆及道路。”
分類:
法中
中规
规定
定之
《漢語大詞典》:
票拟(票擬)
明 清 内阁代皇帝批答臣僚章奏,先将拟定之辞书写于票签,附本进呈皇帝裁决,称为“票拟”。 清 代设军机处后,重要奏章改用奏折,此制遂废。
《
明史·郑以伟传
》
:“文章奥博,而票拟非其所长。” 清
黄宗羲
《文靖朱公墓志铭》
:“ 潯 帅 陈邦傅 请世守 粤西 ,如 黔国 故事。公票拟不允。” 清
黄宗羲
《文靖朱公墓志铭》
:“夫未进呈曰票拟,既落红即圣旨。” 清 昭梿
《
啸亭杂录·郭刘二疏
》
:“凡阁中票拟俱由 明珠 指麾,轻重任意。”
分類:
票拟
内阁
批答
臣僚
章奏
定之
辞书
书写
票签
帝王
《国语辞典》:
施行细则(施行细则)
拼音:
shī xíng xì zé
法条用语。指为执行法律,所订定之行政命令。
分类:
法条
执行
行法
法律
订定
定之
《国语辞典》:
请求乃论(请求乃论)
拼音:
qǐng qiú nǎi lùn
法律上指凡触犯特定之罪(如妨害国交罪),非经他国政府的请求,不予追诉。
分类:
法律
触犯
定之
妨害
国交
《国语辞典》:
国家标准(国家标准)
拼音:
guó jiā biāo zhǔn
由国家标准专责机关依法规规定之程序制定或转订,可供国内公众使用之标准。对各种单位名称、定义、符号、常数、各种品质、安全、试验法等,按规定程序,制定全国共同遵守的标准。我国国家标准专责机构为经济部标准检验局。
分类:
专责
机关
依法
法规
规定
定之
程序
《国语辞典》:
意定抵押权(意定抵押权)
拼音:
yì dìng dǐ yā quán
当事人以法律行为方法设定之抵押权。相对于法定抵押权而言。
分类:
当事人
法律行为
设定
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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