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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人权(人權)  拼音:rén quán
1.人与生俱来就有的权利,也称「天赋人权」。
2.人民在法律上所享有的权利,包括自由、人身安全、工作、受教育、集会结社、宗教信仰、财产等权利。
《国语辞典》:人权宣言(人权宣言)  拼音:rén quán xuān yán
法国革命时国民政府的宣言。主张人民享有自由、平等权,不能侵犯,而国家为保护人权而存在者。
《国语辞典》:人权运动(人权运动)  拼音:rén quán yùn dòng
争取人权的民主运动。如:「随著人权运动的兴起,使我们的政治环境更加包容。」
《国语辞典》:经济人权(经济人权)  拼音:jīng jì rén quán
人在法律上享有经济权利,不受政府、团体或个人侵犯。其内容包含消费权、生产和就业权等。
《国语辞典》:世界人权节(世界人权节)  拼音:shì jiè rén quán jié
西元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十日,第三届联合国大会在巴黎举行,通过世界人权宣言;次年,美国总统杜鲁门宣布是日为世界人权节,一九五○年,联合国通告各会员国遵行。简称为「人权节」。
《国语辞典》:世界人权宣言(世界人权宣言)  拼音:shì jiè rén quán xuān yán
联合国大会于西元一九四八年所通过的宣言,揭示所有人民在政治、经济、社会及文化上的权利及自由。
《国语辞典》:国际人权公约(国际人权公约)  拼音:guó jì rén quán gōng yuē
联合国于西元一九六六年十二月十六日,由大会通过的国际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当时联合国会员国为当然缔约国。
《国语辞典》:国际人权协定(国际人权协定)  拼音:guó jì rén quán xié dìng
国际法中有关人权及基本自由方面的国际性条约。
《国语辞典》:国际人权组织(国际人权组织)  拼音:guó jì rén quán zǔ zhī
为获得普遍有效的人权保障,乃突破国界将原是国内法的人权问题,适用到国际间,遂产生国际人权组织,如国际特赦组织(Amnesty International)、国际人权协会(ISHR)等。其中,又以国际特赦组织历史最悠久与著名,以救援各国异议人士、维权人士、遭当局定义为非法宗教信仰者为主要任务,现扩及废除死刑、保护难民、移民与寻求庇护者、阻止滥刑、滥杀与强迫失踪、堕胎除罪化、阻止针对妇女及LGBT的暴力、提倡宗教间和睦、乃至经济、社会与文化诸权利等。
《国语辞典》:儿童人权公约(儿童人权公约)  拼音:ér tóng rén quán gōng yuē
原为联合国于西元一九五九年制定的「儿童人权宣言」,后为唤醒全世界对儿童权益的重视,于一九九○年九月起实施「儿童人权公约」。除保留儿童享有的十项权利,并明定五十四条款项。旨在保障所有儿童自出生前至出生后所应享有的各种权利,如生存权、受教育权、优先受保护或救济之权等。
《国语辞典》:天赋人权(天赋人权)  拼音:tiān fù rén quán
认为人民的权利生而自由平等,人人都具有天赋权利的思想。为法人卢梭「天赋人权说」的立论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