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宣政
(1).宣扬政教。 宋 范仲淹 《上执政书》:“若此后,诸处县令特有课最可旌尚者,宜就迁一官,更留三载,庶其宣政者,可以成俗;其侥倖者,自从朝典。如此行之,三五年中,天下县政可澄清矣。”
(2). 唐 长安 宫殿名。在 大明宫 内,凡隆重仪式,多于此举行。 唐 韩愈 《论佛骨表》:“假如其身至今尚在,奉其国命来朝京师,陛下容而接之,不过 宣政 一见,礼宾一设,赐衣一袭。”
(3). 宋徽宗 年号 政和 、 宣和 的并称。亦借指 宋徽宗 。 宋 王庭圭 《题宣和御画》诗:“ 长安 老人眼曾见, 万岁山 头翠华转。恨臣不及 宣 政 初,痛哭天涯观画图。” 金 元好问 《学东坡移居》诗之三:“亦有曇首帖,不辨作雁行。云景睿思物, 宣 政 旧所藏。”
(2). 唐 长安 宫殿名。在 大明宫 内,凡隆重仪式,多于此举行。 唐 韩愈 《论佛骨表》:“假如其身至今尚在,奉其国命来朝京师,陛下容而接之,不过 宣政 一见,礼宾一设,赐衣一袭。”
(3). 宋徽宗 年号 政和 、 宣和 的并称。亦借指 宋徽宗 。 宋 王庭圭 《题宣和御画》诗:“ 长安 老人眼曾见, 万岁山 头翠华转。恨臣不及 宣 政 初,痛哭天涯观画图。” 金 元好问 《学东坡移居》诗之三:“亦有曇首帖,不辨作雁行。云景睿思物, 宣 政 旧所藏。”
《漢語大詞典》:经制钱(經制錢)
《漢語大詞典》:经总制钱(經總制錢)
“经制钱”和“总制钱”的并称, 宋 代的附加杂税。前者始于 北宋 宣和 年间, 陈遘 以发运使兼经制使督理东南地区财赋,加征卖酒、典卖田宅的牙税,常赋外的头子钱,以及其他项目的税金,称经制钱。其后 翁彦国 为总制使,效其法别立名目征税,称总制钱。 宋 叶适 《监司》:“提刑司则以催趣经总制钱、印给僧道免丁由子为职,而刑狱寃滥,词诉繁滞,则或莫之省焉。”《宋史·职官志七》:“﹝ 乾道 ﹞八年,用臣僚言,诸路经总制钱併委提点刑狱官督责。” 清 顾炎武 《读〈宋史·陈遘〉》:“然则 宋 之所以亡,自经总制钱,而此钱之兴,始於 亨伯 。”亦省作“ 经总钱 ”、“ 经总 ”。 宋 叶适 《黄子耕墓志铭》:“经总制有额无钱,十收六七…… 子耕 会一郡成赋,法应隶经总者,以十年中酌取之,阁免其逋负。钱额均等,故态尽革,更为最矣。” 清 顾炎武 《读〈宋史·陈遘〉》:“其后, 叶正则 作《外稿》,谓必尽去经总钱,而天下乃可为,治平乃可望也。”参阅 宋 罗大经 《鹤林玉露》卷七、《文献通考·征榷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