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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法典  拼音:fǎ diǎn
经过整理后成为较有系统、完备的某一类法律的总称。如民法典。
《漢語大詞典》:刑法典
经过系统整理,并确立一定体系的刑事法律文件。
《国语辞典》:罗马法典(罗马法典)  拼音:luó mǎ fǎ diǎn
古代罗马所行的法律。起于西元前五世纪参考雅典法律所订立的《十二木表法》。其主要精神为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任何人在被證明为有罪之前,均应视为无辜。后查士丁尼为帝,令学者纂为法典,计为四部,集其大成。后来的《拿破崙法典》及《腓特烈法律》皆以此为范本。
《国语辞典》:马奴法典(马奴法典)  拼音:mǎ nú fǎ diǎn
据说是人类始祖马奴得到神的启示,用有韵的梵文写成的婆罗门教法规。为十九世纪以前,民法、刑法、司法判断的准则。
《国语辞典》:拿破崙法典  拼音:ná pò lún fǎ diǎn
《拿破崙法典》是法国皇帝拿破崙一世于西元1804年在议会通过的一系列法典,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狭义仅指《拿破崙民法典》,共2281条;该法典承认贵族、平民在法律上享有同等的权利,为近代民主政治制度及欧、美各国成文法的基础之一。
《国语辞典》:查士丁尼法典  拼音:zhā shì dīng ní fǎ diǎn
西元五二八年,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一世命法学家特里波尼(Tribonian)等编纂的汇编式法典,于西元五三四年完成。法典内容为东罗马帝国时期的皇帝敕令、权威法学家的法律解释,以及作为法律学生学习法学的入门教材等。该法奠定了后世民法的基础,为研究民法学不可或缺的重要文献资料之一,又称为「民法大全」。
《国语辞典》:汉摩拉比法典(汉摩拉比法典)  拼音:hàn mó lā bǐ fǎ diǎn
世界上现存最古老的成文法典。完成于巴比伦第一王朝的汉摩拉比君主(西元前1792~1750)。全文二百八十二条,包括经济条款、刑法和民法。法典刻于黑色石柱。西元一九○一年出土,现保存于法国罗浮宫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