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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法乐(法樂)
佛教语。谓积德行善、耽味佛法之乐。相对于欲乐而言。《维摩经·菩萨品》:“汝等已发道意,有法乐可以自娱,不应復乐五欲乐也。” 晋 法显 佛国记:“其国丰乐,人民殷盛;尽皆奉法,以法乐相娱。”
犹法曲。 宋 曾巩 《集贤殿春燕呈诸同舍》诗:“御炉风细麝烟浮,法乐声和酒味柔。”
《漢語大詞典》:法歌
犹法曲。 唐 杜甫 《秋日夔府咏怀一百韵》:“法歌声变转,满座涕潺湲。”
分類:法曲
《國語辭典》:法部  拼音:fǎ bù
1.唐代梨园中专门演奏法曲的部门。唐。王建〈霓裳词〉一○首之八:「传呼法部按霓裳,新得承恩别作行。」《宋史。卷一三一。乐志六》:「惟〈瀛府〉、〈献仙音〉谓之法曲,即唐之法部也。」清。徐珂《清稗类钞。恩遇类。卢明楷以精乐律受知》:「凡所撰进,皆播之管弦,列于法部。」
2.清末改刑部为法部,专掌司法,民初改为司法部,再改为司法行政部,即今之法务部。《清史稿。卷二四。德宗本纪二》:「改巡警部为民政部,户部为度支部,兵部为陆军部,刑部为法部。」
3.天神率领的部众。如:「法部仙灵」。南朝梁。萧子显〈御讲摩诃般若经序〉:「盖法部之为尊,乃圆圣之极教。」《正统道藏。洞真部。方法类。灵宝无量度人上经大法》:「谨请灵宝,法部灵官,金童玉女,将帅吏兵,并各化身真气入于其中。」
《國語辭典》:枉桡(枉橈)  拼音:wǎng náo
1.违法曲断,使有理不得申。《礼记。月令》:「斩杀必当,毋或枉桡。」
2.弯曲。《淮南子。脩务》:「琴或拨剌枉桡,阔解漏越,而称以楚庄之琴。」汉。高诱。注:「枉桡,曲弱。」清。曾国藩〈金陵湘军陆师昭忠祠记〉:「甫历三载,楹栋枉桡,墙宇㩻陊。」
《漢語大詞典》:枉曲
谓违法曲断;不公正。后汉书·王符传:“中才以上,足议曲直,乡亭部吏,亦有任决断者,而类多枉曲,盖有故焉。” 宋 范仲淹 《奏灾异后合行四事》:“州县长吏及刑狱法官有用法枉曲侵害良善者,具事状奏闻。”
《國語辭典》:波峭  拼音:bō qiào
形势曲折不平。后借以形容文章富有风致。宋。朱弁《曲洧旧闻》卷九:「东坡天才,无施不可以。少也实嗜梦得诗,故造词遣言,峻峙渊深,时有梦得波峭。」也作「逋峭」。
《漢語大詞典》:庯峭
本义为屋势倾斜曲折貌。后用以形容人的仪表有风致。 宋 宋祁 《宋景文公笔记·释俗》:“今造屋势有曲折者谓之庯峻, 齐 魏 间以人有仪矩可喜者谓之庯峭,盖庯峻也。” 清 黄生 义府卷下:“屋庯庩则其形峭丽,故人有风仪者,目为庯峭, 魏收 云‘庯峭难为’是也。后通用波俏字,或单云俏,俏或又借樵(七肖反)。”参见“ 峬峭 ”、“ 逋峭 ”。
《漢語大詞典》:献仙音(獻仙音)
词牌名。原为法曲之一种。有九十二字、九十一字、八十七字三体。 宋 沈括 梦溪笔谈·乐律一:“或谓今燕部有《献仙音》曲,乃其(《霓裳羽衣曲》)遗声。然《霓裳》本谓之道调法曲。”参阅《词谱》卷二二。
《漢語大詞典》:仙韶曲
唐 代法曲的别称。因 文宗 时乐伎住处叫 仙韶院 而得名。新唐书·礼乐志十二:“ 文宗 好雅乐,詔太常卿 冯定 采 开元 雅乐製《云韶法曲》《霓裳羽衣舞曲》……乐成,改法曲为仙韶曲。”
《漢語大詞典》:法曲献仙音(法曲獻仙音)
词牌名。本为 唐 代法曲。 宋 柳永 、 姜夔 、 周邦彦 等有《法曲献仙音》词。双调,自八十七字至九十二字不等,共有六体。参阅《词谱》卷二二。此调异名有 宋 周密 《献仙音》及 姜夔 《越女镜心》
《漢語大詞典》:钗股篆(釵股篆)
书法篆体的一种。其笔法曲折,圆而有力,如折钗股。 宋 陈槱 负暄野录·邵餗书:“ 邵居士 餗 ,才行俱美,高尚不仕,隐居 丹阳 ,尤工为釵股篆,世所钦重。”
《國語辭典》:霓裳羽衣曲  拼音:ní cháng yǔ yī qǔ
乐曲名。唐代的宫廷乐舞曲。原为西域乐舞,初名〈婆罗门曲〉。玄宗开元中,西凉节度使杨敬述献上,又经玄宗改编增饰并配上歌词和舞蹈,于天宝十三年改用此名。其乐舞皆描写虚无缥缈的仙境和仙女的形象。安史之乱后,此曲散佚,后南唐李后主得残谱,补缀成曲。唐。白居易〈长恨歌〉:「渔阳鼙鼓动地来,惊破霓裳羽衣曲。」也称为〈霓裳〉、〈霓裳曲〉、〈霓裳羽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