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收录约1万典故,50万词汇、2万作家信息
常用典故按出处分类按人物分类
《漢語大詞典》:分立
(1).分别独立。 宋 程颐 《答杨时论〈西铭〉书》:“《西铭》明理一而分殊, 墨氏 则二本而无分。分殊之蔽,私胜而失仁;无分之罪,兼爱而无义。分立而推理一,以止私胜之流,仁之方也。” 孙中山 《五权宪法》:“这本书是根据 英国 的政治习惯,发明三权独立的学说,主张把国家的政权分开成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权。所以三权分立,是由 孟德斯鸠 所发明的。” 章炳麟 《驳康有为论革命书》:“夫 印度 背 蒙古 之 莫卧尔 朝,以成各省分立之势,卒为 英 人蚕食,此 长素 所引为成鉴者。”
(2).分别制定。 宋 程颐 《论礼部看详状》:“窃念学校所以检束学者,不可设盗贼之法。况有行止乖恶一条,凡言之丑者皆丽其中。他犯可言者,自合分立条项。”
(3).分别设立。 康有为 《大同书》辛部第九章:“立金行部於公政府,即度支部。分立於各度小政府,为总金行,下至於各地方自治局有分金行。”
《国语辞典》:四权分立(四权分立)  拼音:sì quán fēn lì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教授喜斯罗著有「自由」一书,主张将国会中的弹劾权独立,使弹劾权与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并列而成为四权分立。
《国语辞典》:五权分立(五权分立)  拼音:wǔ quán fēn lì
孙中山先生所提出之政府治权分化主张,分为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五项,各自平等相维。
《國語辭典》:三权分立(三權分立)  拼音:sān quán fēn lì
法国学者孟德斯鸠著《法意》一书,主张三权分立的学说,将国家统治权分成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各自独立,互相制衡。该书影响现代宪政主义发展甚深。
《漢語大詞典》:两权分立(兩權分立)
政治学名词。指行政权与立法权各自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