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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分财(分財)
(1).付出钱财。史记·平準书:“天子既下緡钱令而尊 卜式 ,百姓终莫分财佐县官。” 南朝 梁 任昉 《奏弹刘整文》:“ 整 復云, 寅 ( 刘寅 )未分财赎 当伯 。”
(2).分家。后汉书·蔡邕传:“与叔父从弟同居,三世不分财,乡党高其义。”
(3).指分配家中财产。 南朝 梁 任昉 《奏弹刘整文》:“ 薛包 分财,取其老弱。” 清 梁章钜 浪迹三谈·李瀚蒙求:“ 郭巨 分财两弟,己独取母供养。”
《国语辞典》:分财各居(分财各居)  拼音:fēn cái gè jū
分配财产,各自另立门户。
《國語辭典》:遗赠(遺贈)  拼音:yí zèng
法律上指依据遗嘱将其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于死亡后赠与特定的人,称为「遗赠」。
《國語辭典》:下欠  拼音:xià qiàn
归还一部分财物之后,尚欠的款数。《儿女英雄传》第三六回:「下欠的奴才也催过他们,赶明年麦秋准交。」
《国语辞典》:吃私  拼音:chī sī
官吏收受非分财贿。
《國語辭典》:仗义疏财(仗義疏財)  拼音:zhàng yì shū cái
秉持公理正义,施舍钱财助人。《水浒传》第一一回:「只因他仗义疏财,结识江湖上好汉,学得一身好武艺。」《初刻拍案惊奇》卷八:「也有朝廷不用,沦落江湖,因而结聚的,虽然只是歹人多,其间仗义疏财的到也尽有。」也作「疏财仗义」、「疏财重义」。
《國語辭典》:尾欠  拼音:wěi qiàn
还没偿还、缴纳的一小部分。《六部成语注解。户部》:「尾欠:所欠之零数曰尾欠。」
《国语辞典》:分金多与(分金多与)  拼音:fēn jīn duō yǔ
分财利而多自与,朋友不以为贪。喻相知之深。《史记。卷六二。管晏传》:「吾始困时,尝与鲍叔贾,分财利,多自与;鲍叔不以我为贪,知我贫也。」
《漢語大詞典》:分贫振穷(分貧振窮)
分财物救助穷困的人。左传·昭公四年:“且抚其民,分贫振穷,长孤幼、养老疾。”
《国语辞典》:管鲍分金(管鲍分金)  拼音:guǎn bào fēn jīn
管仲尝与鲍叔牙合夥做生意,自己分财较多,鲍叔牙知管仲家贫,不以为贪。见《列子。力命》。后比喻友谊笃厚。元。关汉卿《鲁斋郎》第三折:「全不似管鲍分金,倒做了孙庞刖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