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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孝子  拼音:xiào zǐ
1.事亲至孝的人。如:「孝子慈孙」、「忠臣孝子」。《诗经。大雅。既醉》:「孝子不匮,永锡尔类。」
2.居亲丧的人。《仪礼。丧服礼》:「继母之配父,与因母同,故孝子不敢殊也。」《儒林外史》第四八回:「王玉辉道:『灵柩还在家哩?』那孝子道:『还在家里。』」
3.临祭时对父母的自称。《礼记。郊特牲》:「祭称孝孙孝子,以其义称也。」《新唐书。卷一三。礼乐志三》:「若宗子有故,庶子摄祭,则祝曰:『孝子某使介子某执其常事。』」
4.流行语。孝顺孩子,戏称对孩子非常疼爱。如:「他是个标准的孝子,一下班就迫不及待地冲回家抱小孩。」
《國語辭典》:孝弟  拼音:xiào tì
孝顺父母,友爱兄弟。《论语。学而》:「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也作「孝悌」。
《國語辭典》:孝敬  拼音:xiào jìng
1.孝顺尊敬。《后汉书。卷六○下。蔡邕传》:「清庙祭祀,追往孝敬。」《初刻拍案惊奇》卷一三:「自此那儿子当真守分孝敬二亲,后来却得善终。」
2.敬献。《儒林外史》第四八回:「我小侄没有孝敬老师和世叔,怎反受起老师的惠来?」《红楼梦》第四三回:「这是凤丫头孝敬老太太的,算他的孝心虔,不枉了老太太素日疼他。」
《國語辭典》:色养(色養)  拼音:sè yàng
和颜悦色的孝养父母,《文选。潘岳。闲居赋。序》:「太夫人在堂,有羸老之疾,尚何能违膝下色养,而屑屑从斗筲之役乎?」
《国语辞典》:举孝廉(举孝廉)  拼音:jǔ xiào lián
汉朝的一种取士制度。指地方官向朝廷推荐孝顺父母、清廉方正的人出来做官。《三国演义》第一回:「弘曾举孝廉,亦尝作吏,早丧。」
《漢語大詞典》:孝情
孝顺父母的诚心。战国策·齐策四:“ 北宫 之女 婴儿子 无恙耶?彻其环瑱,至老不嫁,以养父母,是皆率民而出於孝情者也。” 鲍彪 注:“情,犹诚。”
《漢語大詞典》:顺亲(順親)
(1).谓志趣一致而相顺相亲。 三国 魏 嵇康 《与吕长悌绝交书》:“间令足下,因其顺吾,与之顺亲,盖惜足下门户,欲令彼此无恙也。” 戴明扬 校注:“ 吕安 既顺 叔夜 之言而不发举,故 叔夜 乃令 巽 与 安 相顺相亲也。”
(2).孝顺父母。 宋 陈师道 《代贺生皇子表》之二:“臣闻王者之孝,以继体为先;人子之心,以顺亲为乐。” 清 姜秉初 《〈小螺庵病榻忆语〉书后》:“余比年观人,颇以顺亲二字为的,而未尝不叹孝行之不可多得。”
《國語辭典》:移孝为忠(移孝為忠)  拼音:yí xiào wéi zhōng
将孝顺父母的心,转为对国家尽忠。唐。张说〈郑国夫人神道碑奉敕撰〉:「传云:『去食存信,信而有徵。』经云:『移孝为忠,孝则不匮。』」
《国语辞典》:母慈子孝  拼音:mǔ cí zǐ xiào
做母亲的慈爱子女,做子女的孝顺父母。语本《书经。康诰》:「天惟与我民彝。」汉。孔安国。传:「天与我民五常,使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后用来形容礼教兴倡,家庭和睦。唐。苏安恒〈请复位皇太子疏〉:「陛下蔽太子之元良,枉太子之神器,何以教天下母慈子孝焉?何以使天下移风易俗焉?」
《国语辞典》:菽水承欢(菽水承欢)  拼音:shú shuǐ chéng huān
比喻子女孝顺父母,虽然是豆和水这样平常的饮食,也能使父母欢悦。语本《礼记。檀弓下》:「子路曰:『伤哉!贫也。生无以为养,死无以为礼也。』孔子曰:『啜菽饮水尽其欢,斯之谓孝。』」比喻虽贫寒而能克尽孝道,也能使父母感到欣慰。《儒林外史》第八回:「晚生只愿家君早归田里,得以菽水承欢,这是人生至乐之事。」也作「菽水之欢」、「菽水之养」。
《国语辞典》:忠孝两全(忠孝两全)  拼音:zhōng xiào liǎng quán
尽忠国家和孝顺父母两者都能兼顾。唐。白居易〈除程执恭检校右仆射制〉:「业传将略,名在勋籍;蕴天爵以修己,忠孝两全。」《精忠岳传》第三三回:「小弟闻得岳元帅忠孝两全,大重义气,我此去投他,公私两便。」也作「忠孝双全」。
《国语辞典》:忠孝双全(忠孝双全)  拼音:zhōng xiào shuāng quán
尽忠国家和孝顺父母两者都能兼顾。元。秦𥳑夫《剪发待宾》第一折:「那个不说儿文章亏杀了娘针线,学成了诗云子曰,久以后忠孝双全。」也作「忠孝两全」。
《漢語大詞典》:入孝出悌
语出论语·学而:“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谓回家要孝顺父母,出外要敬爱兄长。 汉 桓宽 盐铁论·授时:“教之以德,齐之以礼,则民徙义而从善,莫不入孝出悌,夫何奢侈暴慢之有?” 宋 叶适 《孟达甫墓志铭》:“诸子敬奉教,从进士,贡有司,入孝出悌,朝经暮史,閭巷之间循循焉。”亦作“ 入孝出弟 ”。 宋 朱熹 《〈小学〉题辞》:“小学之方,洒扫应对,入孝出弟,动罔或悖。行有餘力,诵诗读书,咏歌舞蹈。”
《漢語大詞典》:三不孝
旧谓三种不孝顺父母的行为。(1)指陷亲不义,不求仕宦,无子绝祀。孟子·离娄上“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汉 赵岐 注:“於礼有不孝者三事: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穷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絶先祖祀,三不孝也。三者之中,无后为大。”(2)指“生不能事,死不能葬,葬不能祭。” 元 本 高明 《琵琶记·张大公扫墓遇使》:“他生不能事,死不能葬,葬不能祭,这三不孝逆天大罪,空打醮枉修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