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收录约1万典故,50万词汇、2万作家信息
常用典故按出处分类按人物分类
《國語辭典》:官次  拼音:guān cì
1.官阶高下的次序。《后汉书。卷五六。张皓传》:「唯纲年少,官次最微。」
2.官位、职守。《左传。襄公二十三年》:「公锄然之,敬共朝夕,恪居官次。」
《國語辭典》:内职(內職)  拼音:nèi zhí
1.嫔妃等在宫中当尽的职守。《礼记。昏礼》:「天子听外治,后听内职。」《后汉书。卷一○。皇后纪。序》:「周礼王者立后,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女御,以备内职焉。」
2.朝廷内的官职。《南史。卷一五。檀道济传》:「祇性矜豪,乐在外放恣,不愿内职。」唐。白居易除郑裍太子宾客制〉:「脱以其久居内职,累事先朝,思厚大臣,贵全终始。」
《漢語大詞典》:位着(位著)
亦作“ 位宁 ”。
(1).古代宫殿,中庭左右两侧叫“位”,门屏之间叫“著”(或“宁”),故用以借指在朝居官。国语·楚语上:“在舆有旅賁之规,位宁有官师之典。”
(2).指朝官的职守。国语·周语上:“大夫、士日恪位著,以儆其官。” 宋 叶适 《除吏部侍郎谢表》:“驭下极称亭之审,待臣循理分之宜。位著所严,等威自辨。”
《漢語大詞典》:哨位
(1).军警放哨的处所;岗位。 杨朔 《中国人民的心》:“ 史元厚 站在山头的哨位上,守望着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 的国土。”
(2).比喻职守。 瞿秋白 《〈鲁迅杂感选集〉序言》:“关于最近期间,‘九一八’以后的杂感,我们不用多说,他是站在战斗的前线,站在自己的哨位上。”
《國語辭典》:执事(執事)  拼音:zhí shì
1.执行任务、担任工作。《儒林外史》第三七回:「庄徵君复归了亚献位,执事的都复了原位。」《官场现形记》第二四回:「贾大少爷一路观看,踱进客堂,就有执事的道婆,前来打个问讯。」
2.执掌事务的人。《汉书。卷九九。王莽传上》:「朝之执事,亡非同类。」唐。元稹 授范季睦尚书仓部员外郎制:「乃诏执事,聿求其才,乘我有秋,大实仓廪。」
3.供使唤差遣的人。《左传。僖公二十六年》:「寡君闻君亲举玉趾,将辱于敝邑,使下臣犒执事。」
4.工作、职务。《西游记》第五回:「朕见你身闲无事,与你件执事。」《红楼梦》第七四回:「馀者皆在南方,各有执事。」
5.对人的敬称。宋。苏辙 上枢密韩太尉书:「太尉执事:辙生好为文,思之至深。」明。郑成功〈与荷兰守将书〉:「执事率数百之众,困守城中,何足以抗我军?」
《國語辭典》:执事(執事)  拼音:zhí shi
仪仗。参见「仪仗」条。《儒林外史》第一回:「次早,传齐轿夫,也不用全副执事,只带八个红黑帽夜役军牢。」
《國語辭典》:有守  拼音:yǒu shǒu
有操守。《书经。洪范》:「凡厥庶民,有猷,有为,有守,汝则念之。」
《國語辭典》:官守  拼音:guān shǒu
任官职应守的本分。《左传。昭公二十三年》:「信其邻国,慎其官守,守其交礼。」
《漢語大詞典》:自称(自稱)
称其职守。汉书·田千秋传:“然 千秋 为人敦厚有智,居位自称,踰於前后数公。” 颜师古 注:“言称其职也。”
分類:自称职守
《國語辭典》:述职(述職)  拼音:shù zhí
向长官报告所任职务。《孟子。梁惠王下》:「述职者,述所职也。」《文选。司马相如。上林赋》:「使诸侯纳贡者,非为财币,所以述职也。」
《國語辭典》:旷职(曠職)  拼音:kuàng zhí
1.旷废职守。《大宋宣和遗事。元集》:「事有当言而不言,臣为旷职。」
2.保留空缺的职位。《北史。卷三六。薛辩传》:「苟非其人,不如旷职。」
3.未请假而缺勤。如:「他因为旷职过多,因而被老闆解雇了!」
《漢語大詞典》:乐职(樂職)
(1).乐于职守。 汉 刘向 《说苑·君道》:“是以主无遗忧,下无邪慝,百官能治,臣下乐职,恩流羣生,润泽草木。”
(2).诗篇名。 汉 王褒 《四子讲德论》:“ 浮游先生 陈丘子 曰:‘所谓《中和》《乐职》《宣布》之诗, 益州 刺史之所作也。刺史见太上圣明,股肱竭力,德泽洪茂,黎庶和睦,天人并应,屡降瑞福,故作三篇之诗,以歌咏之也。’”后用为称颂太守之词。 唐 张九龄 《临泛东湖》诗:“郡庭日休暇,湖曲邀胜践。乐职在中和,灵心挹上善。” 宋 王楙 野客丛书·中和乐职诗:“今人颂太守治政,往往有中和乐职之语。”
《國語辭典》:冗散  拼音:rǒng sǎn
閒散。《抱朴子。外篇。广譬》:「或纳谗而诛之,或放之乎冗散。」《晋书。卷四七。傅玄传》:「王人赐官,冗散无事者,不督使学,则当使耕。」
《國語辭典》:法守  拼音:fǎ shǒu
以法度自守其职。《孟子。离娄上》:「上无道揆也,下无法守也。」
《漢語大詞典》:旷瘝(曠瘝)
(1).书·冏命:“非人其吉,惟货其吉,若时瘝厥官。” 蔡沉 集传:“言不于其人之善,而惟以货贿为善,则是旷厥官。”后以“旷瘝”指旷废职守。 宋 叶适 《除淮东总领谢表》:“必吝出纳,是为有司之常;苟逃旷瘝,终返腐儒之旧。”明史·孙磐传:“请定建言者为四等……粉饰文具,循默不言者,则罢黜之。庶言官知警,不至旷瘝。”
(2).指旷职之官吏。 明 徐渭 《旱甚久不应祷再追前韵》:“玩愒如不闻,旷瘝秉何义。”
《漢語大詞典》:守司
(1).职责,职守。荀子·君道:“而人主之守司,远者天下,近者境内,不可不略知也。” 梁启雄 释:“守司,犹职责也。”
(2).监守。韩非子·三守:“至於守司囹圄、禁制刑罚,人臣擅之,此谓刑劫。”鬼谷子·捭阖:“﹝圣人﹞筹策万类之终始,达人心之理,见变化之朕焉,而守司其门户。” 陶弘景 注:“司,主守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