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收录约1万典故,50万词汇、2万作家信息
常用典故按出处分类按人物分类
《漢語大詞典》:曲贷(曲貸)
犹私恩。新唐书·苗粲传:“奬而不言其善,斯谓曲贷;罚而不书其恶,斯谓中伤。曲贷,则授受不明,而私幸之门启;中伤,则枉直无辨,而谗间之道行。”
分類:私恩
《漢語大詞典》:断恩(斷恩)
断绝私恩。礼记·丧服四制:“门内之治,恩揜义;门外之治,义断恩。” 孔颖达 疏:“既仕公朝,当以公义断絶私恩。” 三国 魏 嵇康 《管蔡论》:“ 成王 大寤, 周公 显復,一化齐俗,义以断恩。”
分類:断绝私恩
《漢語大詞典》:私谢(私謝)
酬谢私恩。 宋 苏洵 《上欧阳内翰第四书》:“以为用公之奏而得召,恐有私谢之嫌。”续资治通鉴·宋仁宗至和二年:“蒞官无匪懈之恪,专覬谬恩,荐士乖责实之诚,时容私谢。”
分類:酬谢私恩
《國語辭典》:割恩  拼音:gē ēn
为大义而不顾私恩。《后汉书。卷二九。申屠刚传》:「昔周公先遣伯禽守封于鲁,以义割恩,宠不加后,故配天郊祀,三十馀世。」
分類:弃绝私恩
《漢語大詞典》:恩泽侯(恩澤侯)
指出于皇帝私恩而获封为侯爵者,如帝舅后父等。 唐 刘禹锡 《经伏波神祠》诗:“自负霸王略,安知恩泽侯。”
《漢語大詞典》:以义断恩(以義斷恩)
用大义割断私恩。谓秉公行事,不徇私情。《晋书·刘毅传》:“凡所以立品设状者,求人才以理物也,非虚饰名誉,相为好丑。虽孝悌之行,不施朝廷,故门外之事,以义断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