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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弃事(棄事)
(1).抛弃职责。左传·闵公二年:“违命不孝,弃事不忠,虽知其寒,恶不可取,子其死之。”韩非子·八奸:“是以吏偷官而外交,弃事而财亲。”
(2).抛弃农事。墨子·非儒下:“立命缓贫而高浩居,倍本弃事而安怠傲……陷於飢寒,危於冻馁。”
(3).摆脱世事。庄子·达生:“弃事则形不劳,遗生则精不亏。” 成玄英 疏:“故弃世事则形逸而不劳,遗生涯则神凝而不损也。”
《漢語大詞典》:归业户(歸業户)
指弃农外逃而复耕的人家。 宋 陆游 《游山》诗:“家似 江 淮 归业户,身如湖岭罢参僧。”
分類:弃农人家
《國語辭典》:背本趋末(背本趨末)  拼音:bèi běn qū mò
放弃根本的农业,而从事工商业。《汉书。卷七四。魏相传》:「民多背本趋末,或有饥寒之色。」唐。颜师古。注:「本,农业。末,商贾。」比喻放弃最根本或最重要的事宜,而去求取末端细节。也作「背本争末」、「弃本逐末」、「趋末背本」、「去本就末」。
分類:弃农农务
《漢語大詞典》:弃农经商(棄農經商)
放弃农业,经营商业。如:我国古代以农为本,反对弃农经商,舍本逐末。
《國語辭典》:弃本逐末(棄本逐末)  拼音:qì běn zhú mò
放弃最基本或最重要的部分,而去追求细端末节。《汉书。卷二四。食货志下》:「民心动摇,弃本逐末,耕者不能半,奸邪不可禁,原起于钱。」也作「背本趋末」。
《國語辭典》:舍本逐末(捨本逐末)  拼音:shě běn zhú mò
不求事物的根本大端而只重视微末小节。北魏。贾思协〈齐民要术序〉:「舍本逐末,贤哲所非。」也作「舍本事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