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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山公
(1). 晋 山涛 的别称。 南朝 宋 颜延之 《五君咏·阮始平》:“ 郭奕 已心醉, 山公 非虚覯。” 元 辛文房 唐才子传·曹松:“尤长启事,不减 山公 。”参见“ 山公启事 ”。
(2). 晋 山简 ,时人亦称 山公 。 简 字 季伦 , 山涛 幼子,性嗜酒,镇守 襄阳 ,常游 高阳池 ,饮辄大醉。后世诗词中或用为作者自况,或借称嗜酒的朋友。 唐 李白 《秋浦歌》之七:“醉上 山公 马,寒歌 宁 戚 牛。” 宋 辛弃疾 《乌夜啼》词:“江头醉倒 山公 ,月明中。” 郁达夫 《南天酒楼饯别映霞》诗之一:“ 山公 大醉 高阳 夜,可是伤春为柳枝。”
(3).古代指代表山神受享祭的男子。后汉书·宋均传“ 浚遒县 有 唐 后 二山,民共祠之,众巫遂取百姓男女以为公嫗” 唐 李贤 注:“以男为山公,以女为山嫗,犹祭之有尸主也。”
(4). 唐 赵璘 因话录·商上:“﹝ 李约 ﹞又养一猿名山公,尝以之随逐。月夜泛 江 登 金山 ,击铁鼓琴,猿必啸和。”后因以称猿猴为“山公”。
(5).雄性山魈。太平广记卷四二八引 唐 戴孚 《广异记·斑子》:“山魈者, 岭 南所在有之……雄者谓之山公,必求金钱;遇雌者谓之山姑,必求脂粉,与者能相护。”参见“ 山丈 ”。
《國語辭典》:山公启事(山公啟事)  拼音:shān gōng qǐ shì
晋代山涛任吏部尚书,擅于擢拔人才,每有官缺,均先亲自选题数人,写成奏章,密启皇帝选录,然后公奏,故举无失才,时称为「山公启事」。见《晋书。卷四三。山涛传》。后用以称扬荐贤举能,知人明鉴。唐。张九龄〈奉和吏部崔尚书雨后大明朝堂望南山〉诗:「山公启事罢,吉甫颂声传。」唐。李商隐 赠宇文中丞诗:「人间只有嵇延祖,最望山公启事来。」
《漢語大詞典》:山丈
雄性山魈。 宋 叶廷圭 海录碎事·鸟兽草木:“山魈, 岭 南有,一足反踵,手足皆三指,雄曰山丈,雌曰山姑。夜扣人门,雄求金繒,雌求脂粉。”
分類:雄性山魈
《國語辭典》:血食  拼音:xuè shí
鬼神享受牲牢的祭祀。《国语。齐语》:「恐宗庙之不扫除,社稷之不血食。」《史记。卷八六。刺客传。荆轲传》:「今王诚杀丹献之秦王,秦王必解,而社稷幸得血食。」
《漢語大詞典》:合食
(1).犹合祭。《公羊传·文公二年》:“其合祭奈何?毁庙之主,陈於大祖,未毁庙之主,皆升,合食於大祖。”新唐书·礼乐志三:“禘、祫,大祭也。祫以昭穆合食於太祖。” 宋 曾巩 《为人后议》:“夫所谓收族者,记称与族人合食,序以昭穆,别以礼义之类。”参见“ 合祭 ”。
(2).同炊。谓不分家。 汉 焦赣 《易林·睽之姤》:“二人同室,兄弟合食,和乐相好,各得所欲。” 明 宋濂 《郑都事墓志铭》:“其家自 宋 南渡初即合食为义门,迄今已歷十世。”
(3).同时受享几处食邑。 晋 袁宏 后汉纪·桓帝纪:“ 冀 合食四县,赏赐皆如 霍光 。”
《漢語大詞典》:合祭
(1).合于祧庙而祭。古代帝王对其世次疏远之祖,依制迁其神主藏于祧庙而合祭之。《公羊传·文公二年》:“大祫者何?合祭也。其合祭奈何?毁庙之主,陈于大祖;未毁庙之主,皆升,合食于大祖。” 何休 注:“毁庙,谓亲过高祖,毁其庙,藏其主于大祖庙中。”
(2).天神地祇,合在一起祭祀。《汉书·郊祀志下》:“天地合祭,先祖配天,先妣配墬,其谊一也。” 宋 苏轼 《郊祀奏议》:“谨按后汉书·郊祀志, 建武 二年初,制郊兆於 洛阳 ,为圆坛八,陛中又为重坛,天地位其上,皆南向西上,此则 汉 世合祭天地之明验也。”宋史·盛陶传:“议合祭天地,请从先帝北郊之旨。”
《國語辭典》:宴飨(宴饗)  拼音:yàn xiǎng
1.古代天子大集群臣宾客宴会。《续汉书志。第五。礼仪志中》:「每岁首,为大朝受贺。……百家受赐宴飨,大作乐。」也作「燕享」。
2.祭祀时以酒食献祭鬼神。「飨」文献异文作「享」。《汉书。卷二二。礼乐志》:「嘉笾列陈,庶几宴享。」
《漢語大詞典》:山妪(山嫗)
古代指代表山神受享祭的女子。参见“ 山公 ”。
《漢語大詞典》:山公
(1). 晋 山涛 的别称。 南朝 宋 颜延之 《五君咏·阮始平》:“ 郭奕 已心醉, 山公 非虚覯。” 元 辛文房 唐才子传·曹松:“尤长启事,不减 山公 。”参见“ 山公启事 ”。
(2). 晋 山简 ,时人亦称 山公 。 简 字 季伦 , 山涛 幼子,性嗜酒,镇守 襄阳 ,常游 高阳池 ,饮辄大醉。后世诗词中或用为作者自况,或借称嗜酒的朋友。 唐 李白 《秋浦歌》之七:“醉上 山公 马,寒歌 宁 戚 牛。” 宋 辛弃疾 《乌夜啼》词:“江头醉倒 山公 ,月明中。” 郁达夫 《南天酒楼饯别映霞》诗之一:“ 山公 大醉 高阳 夜,可是伤春为柳枝。”
(3).古代指代表山神受享祭的男子。后汉书·宋均传“ 浚遒县 有 唐 后 二山,民共祠之,众巫遂取百姓男女以为公嫗” 唐 李贤 注:“以男为山公,以女为山嫗,犹祭之有尸主也。”
(4). 唐 赵璘 因话录·商上:“﹝ 李约 ﹞又养一猿名山公,尝以之随逐。月夜泛 江 登 金山 ,击铁鼓琴,猿必啸和。”后因以称猿猴为“山公”。
(5).雄性山魈。太平广记卷四二八引 唐 戴孚 《广异记·斑子》:“山魈者, 岭 南所在有之……雄者谓之山公,必求金钱;遇雌者谓之山姑,必求脂粉,与者能相护。”参见“ 山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