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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分与(分與)
分给。 唐 陆龟蒙 《中酒赋》:“愁应 平子 分与,渴是 相如 传得。” 清 李渔 《连城璧》外编卷四:“写完,念了一遍,回去取出一个拜匣,开出来都是银子,分与众人,到临了各取一锭,付与 竺生 、 庆生 。”
《漢語大詞典》:俵与(俵與)
分给。 元 刘时中 《端正好·上高监司》套曲:“比及烧昏钞先行摆布,散夫钱僻静处俵与。”
分類:分给
《漢語大詞典》:班散
(1).分给。晋书·列女传·郑袤妻曹氏:“ 袤 等所获禄秩, 曹氏 必班散亲姻,务令周给,家无餘貲。”
(2).犹溃散。宋书·袁淑传:“ 淑 上议曰:‘……围溃之众,匪寇倾沦;攻制之师,空自班散。’”
分類:分给溃散
《國語辭典》:发给(發給)  拼音:fā gěi
发出给与。《红楼梦》第六四回:「或是爷内库里暂且发给,或者挪借何项,吩咐了,奴才好办去。」
《國語辭典》:分配  拼音:fēn pèi
区分支配。《后汉书。卷一。光武帝纪上》:「悉将降人分配诸将,众遂数十万,故关西号光武为『铜马帝』。」《旧唐书。卷一四九。归崇敬传》:「议者或云:『五人帝列于月令,分配五时。』」
《国语辞典》:压岁(压岁)  拼音:yā suì
旧俗除夕将糖果、财物分给儿童,称为「压岁」。也作「押岁」。
《漢語大詞典》:六族
(1).指 西周 初, 周 王分给 鲁国 的 殷 民六族。左传·定公四年:“ 殷 民之六族: 条氏 、 徐氏 、 萧氏 、 索氏 、 长勺氏 、 尾勺氏 ,使帅其宗氏,辑其分族,将其丑类,以法则 周公 ,用即命于 周 ,是使之职事于 鲁 ,以昭 周公 之明德。”
(2).指 春秋 时 晋国 之六卿。 宋 王应麟 小学绀珠·氏族·晋六族:“ 晋 六族又曰六卿: 赵 、 范 、 知 、 中行 、 魏 、 韩 。”
(3).指六亲。新唐书·酷吏传·来俊臣:“后意寤,由是 仁杰 六族皆免。”
《漢語大詞典》:赐胙(賜胙)
谓天子于祭祀宗庙、社郊后,把祭肉分给群臣。语本左传·僖公九年:“王使 宰孔 赐 齐侯 胙曰:‘天子有事于 文 武 ,使 孔 赐伯舅胙。’” 汉 班固 《两都赋》:“然后收禽会众,论功赐胙。”新唐书·礼乐志二:“上下诸祝各进,跪彻豆,还尊所。奉礼郎曰:‘赐胙。’” 宋 梅尧臣 《次韵景彝祀高禖书事》:“君门赐胙予何有?不似矜夸凤沼傍。”
《國語辭典》:分俵  拼音:fēn biǎo
分散给与。《水浒传》第三○回:「施恩又取三二十两银子分俵众小牢子,取酒食叫武松吃了。」《西游记》第九回:「来到法堂,小姐复拈心香礼拜,就教法明长老分俵与众僧去讫。」
分類:分施分给
《漢語大詞典》:退田
(1).旧指农民年老后把按人丁分给的田地退还政府。隋书·食货志:“率以十八受田,输租调;二十充兵,六十免力役;六十六退田,免租调。”
(2).退还租种的田地。宋史·食货志上二:“不愿开垦者,即许退田别佃。”
(3).犹退佃。 逯斐 《猎人小屋·红旗颂》:“更难忘1934年,红军走了白军到,地主老财夺地又退田,白匪军串门挞户,杀人放火好凶烈。”参见“ 退佃 ”。
《國語辭典》:退佃  拼音:tuì diàn
1.地主收回租给农民耕种的土地。如:「如果地主退佃了,佃农就无法靠耕种生活了。」
2.舍弃、摒除。指妓女脱籍。元。王晔〈庆东原。明明的退佃丽春园〉曲:「明明的退佃丽春园,暗暗的开除了双解元。」
《漢語大詞典》:丁田
按人丁分给的土地。 明 谢肇淛 《五杂俎·事部三》:“今则千乘万骑,徵求无艺,而尺布斗粟,无非派之丁田者。”
《國語辭典》:散福  拼音:sàn fú
分配、分享祭祀过的物品,以沾享福分。《水浒传》第一五回:「六筹好汉正在堂后散福饮酒。」《初刻拍案惊奇》卷二○:「那日烧过了纸,众牢子们都去吃酒散福,从下午吃起,直吃到黄昏时候,一个个酩酊烂醉。」
《漢語大詞典》:禄田
古代国家按官品分给官吏以充俸禄的田地。宋书·顺帝纪:“丁卯,原除元年以逋调;復郡县禄田。” 清 龚自珍 《农宗》:“凡农之仕为品官大夫者,则有禄田。”
《国语辞典》:朋分花用  拼音:péng fēn huā yòng
将非法所得的利益分给成员享用。如:「那笔抢来的钱,已经被那群抢匪朋分花用光了。」
《国语辞典》:宁分数斗,莫增一口(宁分数斗,莫增一口)  拼音:níng fēn shù dǒu,mò zēng yī kǒu
(谚语)宁可多分给别人几斗米粮,也不要增添一个人口吃饭。劝人精简人口,节省消耗。明。徐霖《绣襦记》第二八出:「你并无一长可取,又无门路可投,自古道:『宁分数斗,莫增一口。』你今休怪,当场出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