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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法理  拼音:fǎ lǐ
1.法律与情理。《书经。吕刑》「惟察惟法,其审克之」句下汉。孔安国。传:「惟当清察罪人之辞,附以法理,其当详审能之。」《后汉书。卷七六。循吏传。王涣传》:「其冤嫌久讼,历政所不断,法理所难平。」
2.法律的原理。如立法立义、法律秩序所包含之各种原理或原则等。《东观汉记。卷一一。张禹传》:「明帝以其明达法理,有张释之风,超迁非次,拜廷尉。」
3.条理,事物的道理。《王充。论衡。骨相》:「非徒富贵贫贱有骨体也,而操行清浊亦有法理。」
4.佛教所阐述的道理。《晋书。卷六五。王导传》:「时有外国沙门名提婆,妙解法理,为珣兄弟讲毗昙经。」
《国语辞典》:法理学(法理学)  拼音:fǎ lǐ xué
泛指研究法的一般原理,例如:一、研究和阐述法的概念、本质、作用、目的的理论。二、研究法与公平、正义、理性、平等、自由、道德、社会和国家等的关系。三、探究法的渊源、分类、效力、解释、适用等方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