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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刑书(刑書)  拼音:xíng shū
1.泛指刑法。《左传。昭公六年》:「今吾子相郑国,作封洫,立谤政,制参辟,铸刑书,将以靖民,不亦难乎?」南朝梁。任昉〈奏弹曹景宗〉:「宜正刑书,肃明典宪。」
2.刑部的官吏。《福惠全书。卷一三。刑名部。监禁》:「各犯口粮,宜刑书亲看。」
《漢語大詞典》:铸刑书(鑄刑書)
(1). 春秋 时代 郑 晋 等国实行法治,把刑法条文铸刻在鼎上,因称。左传·昭公六年:“三月, 郑 人铸刑书。” 杜预 注:“铸刑书於鼎,以为国之常法。”
(2).借指公开颁布重刑。 清 孔尚任 《桃花扇·归山》:“俺正要省约法,画狱牢;那知他铸刑书,加炮烙。”
《分类字锦》:刑书洞晓(刑书洞晓)
苏颋授张景升刑部员外郎制尚书都官员外郎张景升操履精密刑书洞晓自迁郎位咸服吏能用于噬嗑必资哀敬丕蔽之审惟才是择
分类:刑部
《漢語大詞典》:城旦书(城旦書)
史记·儒林列传:“ 竇太后 好老子书,召 辕固生 问老子书。 固 曰:‘此是家人言耳。’太后怒曰:‘安得司空城旦书乎?’” 裴駰 集解:“ 徐广 曰:‘司空,主刑徒之官也。’《汉书音义》曰:‘道家以儒法为急,比之於律令。’”后以“城旦书”泛称刑书。 宋 李石 《盖公堂》诗:“吾家柱下史,不读城旦书。” 清 赵翼 《题岭南物产图六十二韵》:“我昔官其地,吏事困案牘。但翻城旦书,奚暇尔雅读。”
分類:裴骃刑书
《國語辭典》:争端(爭端)  拼音:zhēng duān
引起争执的事因。《左传。昭公六年》:「民知争端矣,将弃礼而徵于书。」
《國語辭典》:九刑  拼音:jiǔ xíng
古代的九种刑罚。为墨、劓、剕、宫、大辟、流、赎、鞭、扑。《汉书。卷二三。刑法志》:「周有乱政而作九刑。」颜师古注引韦昭曰:「谓正刑五,及流、赎、鞭、扑也。」
《國語辭典》:竹刑  拼音:zhú xíng
春秋时邓析私铸的刑书,因写在竹简上,故称为「竹刑」。《左传。定公九年》:「郑驷歂杀邓析而用其竹刑。」晋。杜预。注:「邓析、郑大夫,欲改郑所铸旧制,不受君命而私造刑法,书之于竹简,故云竹刑。」
《漢語大詞典》:仆区(僕區)
春秋 楚 刑书名。左传·昭公七年:“吾先君 文王 作《僕区》之法,曰‘盗所隐器,与盗同罪’。所以封汝也。” 杜预 注:“《僕区》,刑书名。” 陆德明 释文引 服虔 曰:“僕,隐也;区,匿也。为隐匿亡人之法也。” 杨伯峻 注:“今言窝藏。”
分類:刑书
《国语辞典》:晋铸刑鼎(晋铸刑鼎)  拼音:jìn zhù xíng dǐng
西元前五一三年,晋国大臣赵鞅和荀寅将前执政者赵宣子所制订的刑书铸在鼎上,公诸于众。见《左传。昭公二十九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