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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杂议(雜議)
集议;共同评议。汉书·晁错传:“奏上,上令公卿列侯宗室杂议。”新唐书·礼乐志四:“其后羣臣言封禪者多,乃命祕书少监 颜师古 、諫议大夫 朱子奢 等集当时名儒博士杂议,不能决。” 清 章学诚 文史通义·书〈吴郡志〉后:“於是会校官 汪泰亨 ,与文学士杂议,用 褚少孙 例,增所闕遗,订具誒伪。” 张晋藩 等《中国法制史》第二编第六章第三节:“对于重大疑案,皇帝令翰林学士、负责知制诰的中书舍人、同平章事、参知政事、御史、谏官等大臣共同评议,称为‘杂议’,然后决断。”
《漢語大詞典》:大议(大議)
(1).朝廷集议国家大事。汉书·循吏传·黄霸:“守丞相长史,坐公卿大议廷中知 长信 少府 夏侯胜 非议詔书大不敬, 霸 阿从不举劾,皆下廷尉,繫狱当死。” 颜师古 注:“大议,总会议也。”
(2).谓对国家大事的意见、建议。汉书·酷吏传·田延年:“当发大议时,震动朝廷。” 宋 苏轼 《司马温公神道碑》:“始发大议,乞立宗子为后,以安宗庙。”
(3).朝廷的重大决策。后汉书·董卓传:“ 卓 又抗言曰:‘昔 霍光 定策, 延年 案劒。有敢沮大议,皆以军法从之。’” 宋 曾巩 《韩琦制》:“及受末命,戡济艰难,以己徇时,坐定大议。”
《漢語大詞典》:啧室(嘖室)
多人集议之处。管子·桓公问:“﹝ 管子 曰﹞:‘ 黄帝 立明臺之议者,上观於贤也; 尧 有衢室之问者,下听於人也……’ 桓公 曰:‘吾欲效而为之,其名云何?’对曰:‘名曰嘖室之议。’”参阅 郭沫若 等《管子集校》
分類:集议
《漢語大詞典》:纂论(纂論)
(1).汇集议论。荀子·君道:“尚贤使能则民知方,纂论公察则民不疑。”
(2).撰述论著。 清 薛福成 庸盦笔记·轶闻·庸闲斋笔记褒贬未允:“凡所纂论,均愜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