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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乐志(樂志)
旧时纪传体史书中用以综述音乐发展沿革、典章制度的篇章。史记乐书晋书宋书南齐书等有《乐志》隋书旧唐书《音乐志》汉书新唐书元史则与礼合併为《礼乐志》
愉悦心志。战国策·赵策二:“昔 舜 舞 有苗 ,而 禹 袒入 裸国 ,非以养欲而乐志也,欲以论德而要功也。” 晋 潘尼 《安石榴赋》:“华实并丽,滋味亦殊,可以乐志,可以充虚。”
《漢語大詞典》:综事(綜事)
(1).综理事务。三国志·魏志·胡质传:“﹝ 胡敏 ﹞有子曰 质 ,规模大略不及於父,至於精良综事过之。”
(2).综述事理。 黄远庸 《〈晚周汉魏文钞〉序》:“今欲濬发智虑,输入科学,综事佈意,明白可观,则必提倡一种近世文体,使之合于文法及名学。”
《漢語大詞典》:刑法志
旧时纪传体断代史中以综述刑法为内容的篇目。 汉代 班固 的汉书首创这种体制,后来各代史书多数沿用。或称《刑罚志》《刑志》汉书·叙传下:“威实辅德,刑亦助教,季世不详,背本争末, 吴 孙 狙诈, 申 商 酷烈, 汉 章九法, 太宗 改作,轻重之差,世有定籍,述《刑法志》第三。”隋书·经籍志二:“后 周太祖 又命 苏绰 撰《大统式》。 隋 则律令格式并行。自律已下,世有改作,事在《刑法志》。”清史稿·刑法志二:“辽史·刑法志始列入正刑之内。”
《漢語大詞典》:阐综(闡綜)
阐明综述。 汉 荀悦 《〈汉纪〉后序》:“惟祖宗之洪业,思光启于万嗣,阐综大猷,命立国典,以及羣籍,於是乃作考旧,通连体要,以述《汉纪》。”
分類:阐明综述
《国语辞典》:新闻标题(新闻标题)  拼音:xīn wén biāo tí
置于一则新闻之前,提纲挈领以简述或综述该则新闻内容,其作用如文章的题目,以引起阅听众的关注或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