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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刑诛(刑誅)
按律诛杀;刑杀。《孔子家语·问礼》:“虐杀刑诛,不以其治。”后汉书·城阳恭王祉传:“ 莽 新居摄,欲慰安宗室,故不被刑诛。” 清 林则徐 《晓谕粤省士商军民人等速戒鸦片告示稿》:“为剴切晓諭:速断鸦片,以全生命,以免刑诛事。”
分類:诛杀刑杀
《漢語大詞典》:贼刑(賊刑)
(1).刑杀。书·舜典:“眚灾肆赦,怙终贼刑。” 孔 传:“贼,杀也……怙姦自终,当刑杀之。” 宋 袁燮 《论国家宜明刑政札子》:“怙终贼刑,刑故无小,圣人惩恶之意甚严,夫亦察其情而已矣。”
(2).对为贼者的处罚。红楼梦第六一回:“虽然这 柳 家的没偷,到底有些影儿,人才説他,虽不加贼刑,也革出不用。”
分類:刑杀处罚
《國語辭典》:神武  拼音:shén wǔ
英明勇武。《三国志。卷二。魏书。文帝纪》:「赖武王神武,拯兹难于四方。」《三国演义》第三○回:「以公之神武明哲,何向而不济?」
《漢語大詞典》:神武门(神武門)
古宫门名。即 南朝 时 建康 皇宫西首之 神虎门 。 唐 初因避 太祖 李虎 讳而改“虎”为“武”或“兽”。相传 南朝 梁 陶弘景 曾在此门挂衣冠而上书辞禄。见南史·陶弘景传南史·梁纪下·敬帝:“﹝ 太平 元年﹞十一月,起 云龙 、 神武门 。”按,梁书作“神虎门”。宋书·傅亮传:“ 神武门 外,每旦车常数百两。”按,南史作“神兽门”。 宋 苏轼 《再送蒋颖叔》诗之二:“归来趁别 陶弘景 ,看挂衣冠 神武门 。” 北京 紫禁城 ( 故宫 )北门也叫“神武门”。
《国语辞典》:大斧  拼音:dà fǔ
大型斧头。多用于伐木、刑杀、兵战。《金史。卷一三一。方伎列传。张元素》:「乃去学医,无所知名,夜梦有人用大斧长凿凿心开窍,纳书数卷于其中,自是洞彻其术。」《三国演义》第五回:「潘凤手提大斧上马,去不多时,飞马来报:『潘凤又被华雄斩了。』众皆失色。」
《漢語大詞典》:小刑
(1).轻微的刑罚。周礼·地官·司市:“市刑,小刑宪罚,中刑徇罚,大刑扑罚。” 郑玄 注引 郑司农 云:“宪罚,播其肆也。” 贾公彦 疏:“宪是表显之名。徇既将身以示之,则此宪是以文书表示於肆,若布宪之类也。”
(2).轻于刑杀。 汉 董仲舒 春秋繁露·阳尊阴卑:“天之好仁而近,恶戾之变而远,大德而小刑之意也。” 汉 董仲舒 春秋繁露·阳尊阴卑:“此见天之近阳而远阴,大德而小刑也。”
(3).小的型范。 汉 袁康 越绝书·外传记宝剑:“ 欧冶 乃因天之精神,悉其伎巧,造为大刑三,小刑二。一曰湛卢,二曰纯钧,三曰胜邪,四曰鱼肠,五曰巨闕。”
《漢語大詞典》:刑神
掌刑杀之神。国语·晋语二:“如君之言,则 蓐收 也。天之刑神也,天事官成。” 韦昭 注:“刑神,刑杀之神也。” 唐 韩愈 《征蜀联句》:“刑神咤犛旄,阴焰颭犀札。”
分類:刑杀
《漢語大詞典》:刑剭
谓将有罪之贵族、大臣刑杀于户内,而不在市上施刑。易·鼎:“鼎折足,覆公餗,其刑剭,凶。” 郑玄 注:“若三公倾覆王之美道,屋中刑之。”新唐书·元载王缙等传赞:“称‘鼎折足,其刑剭’,谅哉!” 宋 邵博 闻见后录卷三:“ 王弼 注‘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凶。’以为沾濡之形也。盖 弼 不知古形作刑,渥作剭。”按 王弼 本作“形渥”。 明 刘基 《刘仲璟长史传》:“今皇帝圣神嗣统,先生勋旧残孽,宜弗底刑剭。”
《国语辞典》:去杀胜残(去杀胜残)  拼音:qù shā shèng cán
以德教感化残暴的人,使不再为恶,便可以省去刑杀。参见「胜残去杀」条。《梁书。卷二。武帝本纪中》:「思所以振民育德,去杀胜残,解网更张,置之仁寿。」
《國語辭典》:胜残去杀(勝殘去殺)  拼音:shèng cán qù shā
残,暴戾凶恶的人。杀,代指死刑。胜残去杀语出《论语。子路》:「善人为邦百年,亦可以胜残去杀矣。」指感化凶残的人,使其去恶从善,则可以废除死刑。唐。杨烱〈唐右将军魏哲神道碑〉:「胜残去杀,上凭宗庙之威;禁暴戢奸,下藉熊罴之用。」也作「捐残去杀」、「去杀胜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