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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晚晴簃诗汇·卷一二六
曾兴仁,字受田,善化人。嘉庆丙子举人,官分宜知且。有《乐山堂集》。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788—1852 【介绍】: 清山东滨州人,字芝农。道光三年进士。授编修。直上书房授文宗读,历十数年。咸丰初官至礼部尚书、协办大学士。赴山东、江苏赈灾,卒于途。谥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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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受田(1788年—1852年),字芝农,山东滨州旧城人(今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清朝重臣。咸丰帝帝师。道光三年(1823年),杜受田中会试第一,殿试二甲第一(传胪),选庶吉士,散馆授编修,后为山西学政。道光十五年(1835年),进京直上书房,授皇子读书。道光十八年,升左都御史、工部尚书,充上书房总师傅、实录馆总裁。咸丰帝登基后,加太子太傅兼吏部尚书,调刑部尚书,礼部尚书、协办大学士。太平军起义,杜受田推荐林则徐、周天爵等有能力的大臣。咸丰二年(1852年),山东、江淮地区受灾,亲赴灾区视察,途中染病,是年七月初九,卒于淮安清江浦,时年六十四岁。咸丰帝十分悲痛,予谥文正。一说杜受田栽培皇四子奕詝,有成就帝业之心,但道光帝有意立皇六子奕䜣为太子。杜受田用计使得道光以“皇四子仁孝”为由立奕詝为太子。
《國語辭典》:受田  拼音:shòu tián
旧时人民成年后,接受公家所给的田,称为「受田」。
《漢語大詞典》:十夫
(1).十人。书·大诰:“民献有十夫,予翼以于敉寧武图功。”吴子·论将:“路狭道险,名山大塞,十夫所守,千夫不过,是谓地机。” 唐 韩愈 《论淮西事宜状》:“譬如有人,虽有十夫之力,自朝及夕,常自大呼跳跃,初虽可畏,其势不久必自委顿,乘其力衰,三尺童子,可使制其死命。”
(2).千亩田。古代井田制,一夫受田百亩,故以“夫”借指百亩田。周礼·地官·遂人:“十夫有沟,沟上有畛。” 郑玄 注:“十夫,二邻之田。” 孙诒让 正义:“五家为邻,二邻为联,则有十家。”
《漢語大詞典》:夫田
(1).古代有计口受田制度。一夫所受之田,谓之夫田。后汉书·仲长统传:“限夫田以断并兼,定五刑以救死亡。”
(2).指计口受田制度。 清 曹寅 《东皋草堂记》:“国家奠畿辅之重,鉴前 明 府卫之弊,因 盛京 夫田之制,得寓兵於农之法。”
《國語辭典》:租庸调(租庸調)  拼音:zū yōng diào
一种唐代赋税徭役的制度。以均田制为基础,丁男、中男授田一顷,每年纳粟二石,称为「租」;每年服劳役二十日,或若不服役,每日交绢三尺,称为「庸」;每户每年缴纳定额的丝、麻等物产,称为「调」。安史之乱后,均田制被破坏,此法遂为两税制所取代。
《漢語大詞典》:余夫(餘夫)
古代谓法定的受田人口之外的人。《孟子·滕文公上》:“卿以下必有圭田,圭田五十亩。餘夫二十五亩。” 赵岐 注:“餘夫者,一家一人受田,其餘老小尚有餘力者,受二十五亩,半於圭田,谓之餘夫也。”《公羊传·宣公十五年》“什一者,天下之中正也。什一行而颂声作矣” 汉 何休 注:“一夫一妇受田百亩以养父母妻子,五口为一家……多於五口,名曰餘夫。餘夫以率受田二十五亩。”汉书·食货志上:“农民户人已受田,其家众男为餘夫,亦以口受田如此。”
《漢語大詞典》:夫税
一夫受田百亩所出之租税。周礼·地官·载师“凡民无职事者,出夫家之征” 汉 郑玄 注:“夫税者,百畮之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