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收录约1万典故,50万词汇、2万作家信息
常用典故按出处分类按人物分类
为考虑容错,系统已按“抵 → 抵扺”转换方式进行查询。
《漢語大詞典》:抵当(抵當)
抵充;承当。 宋 苏轼 《论积欠六事并乞检会应诏所论四事一处行下状》:“后来违法赊散过钱物,并府界县分人户抵当亏本糯米。” 元 无名氏 《神奴儿》第三折:“那 李二 呵,也无男,也无女,单则是一夫一妇,你可便着谁来抵当门户。”《水浒传》第十一回:“虽然不杀人,这一担财帛可以抵当。” 梁启超 《论内地杂居与商务关系》:“虽云盘费较廉省,财务易通融,岂足以抵当此亏累耶?”
《漢語大詞典》:质累(質累)
(1).犹抵押。《南齐书·顾宪之传》:“比众局检校,首尾寻续,横相质累者,亦復不少。”
(2).指作抵押的人质或物品。《梁书·王僧辩传》:“正尔迴斾,仍向 歷阳 ,所期质累,便望来彼。”
《漢語大詞典》:质压(質壓)
抵押。《元典章·户部五·田宅》:“为恐出纳税钱,买主卖主通行揑合,不肯依例写契,止有借钱为名,却将房院质压,如此朦朧书写,往往争讼到官。”
分類:抵押
《國語辭典》:质押(質押)  拼音:zhì yā
债务人以动产财产作为担保,向债权人贷款,称为「质押」。
分類:抵押
《國語辭典》:戤典  拼音:gài diǎn
抵押、典当。《初刻拍案惊奇》卷三一:「不若将前面房子再去戤典他几两银子,来殡葬大郎,他必不推辞。」
分類:抵押
《漢語大詞典》:任子
(1).因父兄的功绩,得保任授予官职。汉书·王吉传:“今使俗吏得任子弟,率多骄驁,不通古今……宜明选求贤,除任子之令。” 颜师古 注引 张晏 曰:“子弟以父兄任为郎。” 宋 苏洵 《上皇帝书》:“夫所谓任子者,亦犹曰信其父兄而用其子弟云尔。”续资治通鉴·宋太宗至道二年:“乙未,詔:‘自今五品以上官任子,止赐同学究出身,依例赴选集,不得滥授摄官。’” 清 顾炎武 《菰中随笔·汉选士之法》:“大抵任子多为郎,以为太子洗马。” 郭沫若 《中国史稿》第三编第四章第二节:“二千石以上的官吏,任满三年可以保举子弟一人为郎,叫做‘任子’。”参阅文献通考·选举七
(2).人质,指为取信对方而用作抵押的人。三国志·魏志·武帝纪:“﹝ 马超 ﹞固请割地,求送任子。”晋书·成帝纪:“﹝ 咸和 ﹞五年春正月己亥,大赦。癸亥,詔除诸将任子。”北史·吐谷浑传:“ 献文 以重劳将士,乃下詔切责之,徵其任子。”资治通鉴·汉献帝建安七年:“ 曹操 下书责 孙权 任子, 权 召羣僚会议, 张昭 、 秦松 等犹豫不决。” 胡三省 注:“任,质任也。”
指 任公子 。文选·曹植〈七启〉:“乃使 任子 垂钓, 魏氏 发机。” 吕向 注:“ 任子 , 任公子 ,善钓者。”参见“ 任公 ”。
《國語辭典》:任公  拼音:rén gōng
任公子造大钩巨纶以钓得大鱼。见《庄子。外物》。后引用其事,比喻以道养人。《文选。谢灵运。七里濑诗》:「目睹严子濑,想属任公钓。」
分類:任公孔子
《國語辭典》:出典  拼音:chū diǎn
1.语本《后汉书。卷八○。文苑传上。边韶传》:「师而可嘲,出何典记?」指典故的来源、出处。如:「『守株待兔』这句成语的出典见于《韩非子》的〈五蠹〉篇。」
2.抵押、典当。如:「他已将父亲留下的田产全部出典了。」
《國語辭典》:质子(質子)  拼音:zhí zǐ
原子核中的一种基本粒子。带正电,质量约为电子的一千八百四十倍。任何化学元素的原子序数即为原子核中的质子数。
《國語辭典》:当当(噹噹)  拼音:dāng dāng
拟声词。形容钟声。《红楼梦》第五一回:「只听外间房中十锦隔上的自鸣钟当当的两声。外间值宿的老嬷嬷嗽了两声,因说道:『姑娘们睡罢,明儿再说罢。』」
《漢語大詞典》:进当(進當)
用实物作抵押向当铺借钱。 郭沫若 《李白与杜甫·杜甫嗜酒终身》:“没有衣服进当时,便赊债,而且处处都有‘酒债’。”
《國語辭典》:人质(人質)  拼音:rén zhì
为了取信于对方而作为抵押,或为对方所拘留的人。
《國語辭典》:典质(典質)  拼音:diǎn zhì
用物品抵押,向人借贷金钱。《旧唐书。卷一四○。卢群传》:「先寓居郑州,典质良田数顷。」《浮生六记。卷三。坎坷记愁》:「余夫妇居家,偶有需用,不免典质。」也作「典当」。
《國語辭典》:交质(交質)  拼音:jiāo zhì
1.古时列国为彼此取信,而互相交换人质。《左传。隐公三年》:「故周郑交质,王子狐为质于郑,郑公子忽为质于周。」《后汉书。卷一二。彭宠传》:「又南结张步及富平、获索诸豪杰,皆与交质连衡。」
2.互换物品,作为抵押。南朝梁。任昉〈奏弹刘整〉:「何其不能折契钟庾,而襜帷交质。」
3.相互质问。宋。岳珂《桯史。卷一三。选人戏语》:「一日为古冠服数人游于庭,自称孔门弟子,交质以姓氏。」
《漢語大詞典》:重质(重質)
重要的人质。古时派往别国或别处去作抵押的人,多为君王的亲属或重臣。墨子·旗帜:“井灶有处,重质有居。” 岑仲勉 简注:“重质,指他国之为质者。” 汉 桓宽 盐铁论·结和:“ 汉 兴以来,修好,结和亲,所聘遗单于者甚厚。然不纪重质厚赂之故改节,而暴害滋甚。”
《國語辭典》:契约(契約)  拼音:qì yuē
二人以上同意的事项,依据法律习惯,彼此商订互相遵守的条件,而以文字为凭据者。也称为「契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