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收录约1万典故,50万词汇、2万作家信息
常用典故按出处分类按人物分类
《漢語大詞典》:签判(簽判)
宋 代各州、府选派京官充当判官时称签书判官厅公事,简称“签判”。掌诸案文移事务。 宋 陈岩肖 庚溪诗话卷上:“ 英宗 朝,自 凤翔 签判满任,欲以 唐 故事召入翰林。” 宋 吴自牧 梦粱录·士人赴殿试唱名:“其状元官授承事郎,职除上郡签判;榜眼授承奉郎,探花授承务郎,职注中郡或下郡签判。”参阅 宋 高承 事物纪原·抚字长民·签判文献通考·职官十六
《漢語大詞典》:入等
唐 代选官,考试书判合格者,称为“入等”。 唐 韩愈 《殿中侍御史李君墓志铭》:“﹝ 李君 ﹞进士及第,试书判入等,补秘书正字。”新唐书·选举志下:“凡试判登科谓之‘入等’,甚拙者谓之‘蓝缕’。” 宋 洪迈 容斋随笔·唐书判:“ 唐 銓选举之法有四……凡试判登科谓之入等。”
《漢語大詞典》:佥判(僉判)
(1).即签判。签书判官厅公事的简称。为 宋 代各州幕职,协助州长官处理政务及文书案牍。 宋 陆游 老学庵笔记卷三:“ 晏安恭 为 越州 教授, 张子韶 为僉判。”警世通言·拗相公饮恨半山堂:“﹝ 王安石 ﹞初任 浙江 庆元府 鄞县 知县……转任 扬州 僉判。”
(2).指做佥判官。 明 汪廷讷 《狮吼记·访友》:“下官僉判 凤翔 三年,蒙恩召直史馆。”
(3).签名并作判词。 明 袁宏道 《与倪崧山》:“大约手疲於僉判,眼疲於簿领。”
《漢語大詞典》:签厅(簽廳)
(1). 宋 官署名。即签书判官厅。职掌审定所进呈的文案。宋史·职官志七:“凡签厅文字,并依尚书左右司,枢密院检详房体式。”
(2).指其职官签书判官厅公事。文献通考·职官十六:“ 嘉定 二年臣僚言:监司有干官、州郡有职官以供签厅之职,或非才不胜任,则按刺易置可也……乞将诸州郡所差兼签厅官并行住罢,从之。”
《漢語大詞典》:三注三唱
唐 制,六品以下官吏赴选,始集试观书判,次面试观察言貌,然后拟官注籍。既注唱名,三唱后冬集,以其名报仆射,再由门下省上报皇帝,然后依旨授官。此项程序,谓之“三注三唱”。见通典·选举志三新唐书·选举志下:“又故事,必三銓、三注、三唱而后拟官。”资治通鉴·唐玄宗天宝十一年:“故事,兵、吏部尚书知政事者,选事悉委侍郎以下,三注三唱,仍过门下省审,自春及夏,其事乃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