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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金婚  拼音:jīn hūn
结婚五十周年纪念,西洋俗称为「金婚」。
《漢語大詞典》:期周
亦作“朞周”。
(1).犹期服。服丧一年。亦借指近亲之丧。 唐 高彦休 唐阙史·郑少尹及第:“ 大和 二年,颇有籍籍之誉,以主文非再知举,试日果有期周之恤。”续资治通鉴·宋太宗太平兴国七年:“丁丑,詔削夺 多逊 官爵,流 崖州 ,并徙其家,期周以上亲悉配远裔。”
(2).一周年。 清 方苞 《七思·三姊》:“年逾二纪兮復愆期,入赘朞周兮始授绥。”
《漢語大詞典》:升没
(1).论语·阳货:“ 宰我 问三年之丧,期已久矣……旧穀既没,新穀既升,钻燧改火,期可已矣。”后因以“升没”指一周年。 南朝 宋 颜延之 《除弟服》诗:“升没淹朞晦,洒扫易礼容。”
(2).时隐时现。 南朝 梁 沈约 《和竟陵王游仙》诗:“ 九疑 纷相从,虹旌乍升没。”
分類:一周周年
《漢語大詞典》:祥斋(祥齋)
古代亲丧满周年的斋戒祭祀。 唐 段成式 酉阳杂俎·诺皋记上:“ 大历 中,有士人,庄在 渭 南,遇疾卒於京,妻 柳氏 因庄居……士人祥斋,日暮, 柳氏 露坐逐凉。” 唐 裴铏 《传奇·高昱》:“儒正色而言:‘死、生,命也。今日吾族祥斋,不可亏其弔礼。’”
《漢語大詞典》:杖周
谓居丧持杖周年。新唐书·礼乐志十:“齐衰杖周。” 宋 王谠 唐语林·补遗四:“準礼:父在为所生母,父为嫡子,夫为妻,皆杖周。”参见“ 杖期 ”。
分類:居丧周年
《國語辭典》:杖期  拼音:zhàng jī
杖,指丧礼中所执的丧棒。期,指一年的服丧期。杖期指执丧棒服一年之丧。丈夫为妻子,嫡孙为祖母,皆应服杖期。但妻死时父母尚在,或娶妻时父母已殁,妻子不曾为翁姑服过丧者,则丈夫不为妻子服杖期。《幼学琼林。卷三。疾病死丧类》:「孙承祖服,嫡孙杖期。」
《國語辭典》:感言  拼音:gǎn yán
表达感想的话。如:「临别感言」、「毕业感言」。
《漢語大詞典》:周息
即年息。因利息按周年计算,故称。
《漢語大詞典》:星管
古称一周年。星,指二十八宿;管,指十二律管。宋书·黄回传:“ 李安民 述任 河 济 ,星管未周,贪据襟要,若祈回夺。”
《国语辞典》:宝石婚(宝石婚)  拼音:bǎo shí hūn
西洋习俗称结婚四十五周年为「宝石婚」。
《国语辞典》:纸婚(纸婚)  拼音:zhǐ hūn
结婚一周年纪念,西洋俗称为「纸婚」。
《國語辭典》:银婚(銀婚)  拼音:yín hūn
结婚二十五周年纪念,西洋俗称为「银婚」。如:「我们兄弟姊妹在妈妈的银婚纪念日回家团聚庆贺。」
《國語辭典》:重赴鹿鸣(重赴鹿鳴)  拼音:chóng fù lù míng
清制,中举人后六十年,再加入此科乡试的鹿鸣筵宴,称为「重赴鹿鸣」。中进士后六十年,再遇此科会试,称为「重赴琼林」。
《漢語大詞典》:重赴琼林(重赴瓊林)
清 制,进士于考中后满六十周年,重逢原科(同一干支之年)开考,由礼部奏准,与新科进士同赴恩荣宴(通称琼林宴)。《清会典事例·礼部·贡举》“重赴琼林燕”:“大学士 嵇璜 ,係 雍正 庚戌科进士,服官有年,精神矍鑠,兹当会试周甲之期,与新进士先后同年,实係人文盛事,著照从前 史貽直 之例,重与恩荣燕,以为艺林佳话。” 清 陈康祺 郎潜纪闻·潘文恭公福祉:“本朝耆臣生加太傅者五人,重宴琼林者八人。”
《国语辞典》:铜婚(铜婚)  拼音:tóng hūn
结婚七周年,西洋俗称为「铜婚」。也称为「毛婚」。
《国语辞典》:绿宝石婚(绿宝石婚)  拼音:lǜ bǎo shí hūn
结婚满五十五周年,西洋俗称为「绿宝石」婚。也称为「翠玉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