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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当事(當事)  拼音:dāng shì
临事。《国语。鲁语上》:「贤者急病而让夷,居官者当事不避难,在位者恤民之患,是以国家无违。」
《漢語大詞典》:当事(當事)
(1).当作一回事;重视。 王汶石 《风雪之夜·春节前后》:“老弟!要把牲口当事点,坏一头牲口,怎么了啊?” 王汶石 《风雪之夜·春节前后》:“以后要把二婶的话当事一点,不要当作耳边风。”
(2).顶事,算数。如:小孩子的话不当事。
《國語辭典》:当事者(當事者)  拼音:dāng shì zhě
1.与事情有直接关系的人。如:「这场误会需要双方当事者面对面才能澄清。」也作「当事人」。
2.法律诉讼的任一方。也作「当事人」。
《漢語大詞典》:不当事(不當事)
不算作一件事。指轻视;不爱惜。《朱子全书》卷十二:“常人只是屑屑惜那小费,圣人之心却将那小费不当事。”《解放日报》1942.5.21:“从前是把粪土不当事永不施肥,而今也认真收拾粪土大量施肥了。”
《國語辭典》:当事人(當事人)  拼音:dāng shì rén
1.与事情有直接关系的人。如:「这次纷争当事人愿意和解,不再追究。」也作「当事者」。
2.法律诉讼的任一方。也作「当事者」。
《漢語大詞典》:得当(得當)
(1).相当;相配。史记·匈奴列传:“ 汉 留 匈奴 使, 匈奴 亦留 汉 使,必得当乃肯止。”汉书·司马相如传上:“及饮, 卓氏 弄琴, 文君 窃从户窥,心説而好之,恐不得当也。” 颜师古 注:“当谓对偶之。”
(2).谓当事任职。《楚辞·东方朔〈七谏·沉江〉》:“信直退而毁败兮,虚伪进而得当。” 王逸 注:“言信直之臣被蒙譖毁而身败,弄虚伪之人进用在位而当显职也。”
《國語辭典》:第三者  拼音:dì sān zhě
1.当事双方以外的人或团体。如甲乙两方订定契约,而须负连代保證责任的丙方,即为第三者。
2.夫妻外遇的对象或情侣移情的对象。如:「那对情侣因第三者的介入而告分手。」
《国语辞典》:三头对案(三头对案)  拼音:sān tóu duì àn
当事两方及中间人互相质对。如:「这件事情我们三头对案,一次弄清,从此毫无瓜葛。」
《国语辞典》:穷则变,变则通(穷则变,变则通)  拼音:qióng zé biàn,biàn zé tōng
语出《易经。系辞下》:「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指当事物发展到极点、穷尽的时候,就必须求变化,变化之后便能够通达,适合需要。《老残游记二编》第五回:「只是一个变字。《易经》说:『穷则变,变则通。』天下没有个不变会通的人。」
《國語辭典》:飞过海(飛過海)  拼音:fēi guò hǎi
明清两代指任期已满的地方官,借行贿以快速晋升的过程。《醒世恒言。卷三六。蔡瑞虹忍辱报仇》:「凡有钱能干的,便到京中买个三考吏名色,钻谋好地方去做个佐贰官出来,俗名唤做『飞过海』。」
《國語辭典》:三对六面(三對六面)  拼音:sān duì liù miàn
谈判或交割事情时,会同当事双方及见證人在旁。《醒世姻缘传》第六二回:「既然事有实据,你越不消打了,快著人唤了你丈母来,三对六面的审问,叫他没有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