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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补官(補官)
补授官职。史记·平準书:“入物者补官,出货者除罪。” 宋 陆游 老学庵笔记卷四:“文臣曰‘上书可采’,武臣曰‘军前有劳’,并补官,仍许磨勘,封赠为官户。” 清 叶廷琯 鸥陂渔话·管怀珠寄夫书:“日望夫子早日补官,同到 秦中 ,合家完聚。”
《國語辭典》:班次  拼音:bān cì
1.朝廷官位的分列次序。《后汉书。卷三三。朱冯虞郑周列传。郑弘》:「时举将第五伦为司空,班次在下,每正朔朝见,弘曲躬而自卑。」《歧路灯》第四回:「这接诏官员,排定班次,礼生高唱行礼。」
2.学校中的班级次序。如:「你的班次比我高,我当然要称呼你为学长。」
3.交通运输工具定时往来的开行次数。如:「为了输运旅客,铁、公路都增加了许多班次。」
4.泛指排列的次序或等级。汉。应玚〈驰射赋〉:「筹算克明,班次均壹。」《春秋。僖公二十八年》「盟于践土」唐。孔颖达疏:「会之班次,以国大小为序。」
5.执行工作任务的规定时间顺序或次数。如:「排得如此密的班次,工作人员有适当的睡眠吗?」
《國語辭典》:题补(題補)  拼音:tí bǔ
明、清时,官缺递补办法。有空缺时,上官在应补此缺或应升此缺之人员内,拣选奏请补用。《儒林外史》第四○回:「萧采办理城工一案,无例题补;应请仍于本千总班次,论俸推升守备。」
《漢語大詞典》:补拟(補擬)
谓按照选人的才能拟定补授的官职。《周书·儒林传·乐逊》:“选曹赏録勋贤,补拟官爵,必宜与众共之,有明扬之授。”参见“ 注拟 ”。
《漢語大詞典》:注拟(注擬)
唐 时选举官员,凡应试获选者先由尚书省登录,经考询后再按其才能拟定官职,称为“注拟”。 宋 代选举因袭此制。 唐 封演 封氏闻见记·颂德:“从前注拟,皆约循资格,至 国忠 创为押例,选深者尽留,乃无才与不才也。”旧唐书·刘祥道传:“时选人渐众, 林甫 奏请四时听选,随到注拟,当时甚以为便。” 宋 叶适 《信州教授厅记》:“今吏部按格注拟,或特命为堂差,赢数千里,至终始坐学不敢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