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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资政(資政)  拼音:zī zhèng
1.古代官名。如宋代所设的资政殿大学士、金代所设的资政大夫。
2.总统府专设的顾问。由总统遴聘勋高望重的人士担任,聘期不得逾越总统任期。资政对国家大计,得向总统提供意见,并备资询。依法有给职者不得逾十五人,无给职者不得逾十五人。
《漢語大詞典》:府院
(1).犹府第。《三国演义》第一○六回:“ 爽 每日与 何晏 等饮酒作乐……佳人美女,充满府院。”
(2).北洋军阀统治时期总统府和国务院的并称。 陶菊隐 《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史话》第二四章第一节:“关于府院权限问题, 段 坚持总统不应列席国务会议。”
《国语辞典》:国策顾问(国策顾问)  拼音:guó cè gù wèn
总统府所设的顾问。由总统特聘,聘期不得逾越总统任期。膺聘者对建设国家有关事项,可随时向总统提出建议,并备咨询。依法有给职者不得逾三十人,无给职者不得逾六十人。
《国语辞典》:永丰舰事件(永丰舰事件)  拼音:yǒng fēng jiàn shì jiàn
民国十一年(西元1922),陈炯明叛变,包围广州总统府,幸有海军官兵登陆接应,孙大总统中山先生方得脱险登上永丰舰,此次事件史称「永丰舰事件」。
《国语辞典》: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  拼音:gōng zhí rén yuán cái chǎn shēn bào fǎ
一项规定包括总统、副总统、五院正副院长、政务官、有给职的总统府资政、战略顾问、国军顾问、县市级以上民代、选举产生的乡镇市级政府首长,以及职务性质特殊的公职人员,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等,都应于任职时申报财产的法律。总统、副总统、五院正副院长、政务官、立委、省市议员、县市长,并应将个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一定金额以上的不动产及上市(匮)股票,信托予政府承认的信托业代为管理处分。另外因职务关系对其财产具有利害关系的公职人员,亦比照此规定,必须强制信托。
《国语辞典》:凯达格兰大道(凯达格兰大道)  拼音:kǎi dá gé lán dà dào
位于台北市总统府前的大道。旧名为「介寿路」,民国八十五年三月改名。「凯达格兰」为原居住于台北地区的原住民族。
《国语辞典》:国家统一委员会(国家统一委员会)  拼音:guó jiā tǒng yī wěi yuán huì
设于总统府中的有关统一国家事务的最高咨询机构。于民国七十九年十月七日成立。为一临时任务编组,各部会首长为当然委员。民国八十年二月二十三日通过「国家统一纲领」,同年三月十四日经行政院通过实施。缩称为「国统会」。
《国语辞典》:青瓦台(青瓦台)  拼音:qīng wǎ tái
指南韩大统领(即总统)的办公室。因南韩总统府用韩语中的汉字称呼就是「青瓦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