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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致福
(1).古代臣子祭祀后,将祭肉奉献给国君,表示为君王和国家添福。周礼·天官·膳夫:“凡祭祀之致福者,受而膳之。” 郑玄 注:“致福,谓诸臣祭祀,进其餘肉,归胙于王。”周礼·春官·都宗人:“掌都祭祀之礼。凡都祭祀致福于国,正都礼与其服。”《穀梁传·僖公十年》:“世子祠。已祠,致福於君。” 锺文烝 补注:“福,胙肉。”
(2).代人主持祭祀,将祭馀之肉奉献给主人,也称致福。礼记·少仪:“为人祭曰致福。” 陈澔 集说:“为人祭,摄主也,其归胙将命之辞言致福,谓致其祭祀之福也。”
(3).得福;求福。易·震:“象曰‘震来虩虩’,恐致福也。” 高亨 注:“言面临鉅雷,畏恐则得福也。”史记·秦始皇本纪:“诛乱除害,兴利致福。”
《漢語大詞典》:致胙
(1).古时天子祭祀后,将祭肉赏赐诸侯,以示礼遇。国语·齐语:“ 葵丘 之会,天子使 宰孔 致胙於 桓公 ,曰:‘余一人之命,有事於 文 武 ,使 孔 致胙。’” 韦昭 注:“胙,祭肉也。”史记·商君列传:“居五年, 秦 人富强,天子致胙於 孝公 。”三国志·魏志·文帝纪:“奉 汉帝 为 山阳公 ……上书不称臣,京都有事於太庙,致胙。”
(2).臣子祭祀后,将祭肉奉献给国君,表示为君王和国家添福。国语·鲁语上“尝、禘、蒸、享之所致君胙者有数矣” 韦昭 注引 贾 唐 二君曰:“臣祭,致肉於君,谓之致胙。”周礼·天官·膳夫“凡祭祀之致福者” 郑玄 注“致福,谓诸臣祭祀进其餘肉,归胙于王” 唐 贾公彦 疏:“今彼虽据诸侯礼,王之臣致胙亦然。故云‘归胙於王’也。”参见“ 致福 ”。
《漢語大詞典》:致福
(1).古代臣子祭祀后,将祭肉奉献给国君,表示为君王和国家添福。周礼·天官·膳夫:“凡祭祀之致福者,受而膳之。” 郑玄 注:“致福,谓诸臣祭祀,进其餘肉,归胙于王。”周礼·春官·都宗人:“掌都祭祀之礼。凡都祭祀致福于国,正都礼与其服。”《穀梁传·僖公十年》:“世子祠。已祠,致福於君。” 锺文烝 补注:“福,胙肉。”
(2).代人主持祭祀,将祭馀之肉奉献给主人,也称致福。礼记·少仪:“为人祭曰致福。” 陈澔 集说:“为人祭,摄主也,其归胙将命之辞言致福,谓致其祭祀之福也。”
(3).得福;求福。易·震:“象曰‘震来虩虩’,恐致福也。” 高亨 注:“言面临鉅雷,畏恐则得福也。”史记·秦始皇本纪:“诛乱除害,兴利致福。”
《漢語大詞典》:止哭
将祭时止住哭声。古代祭礼中的仪节。仪礼·士虞礼:“升,止哭。” 胡培翚 正义:“升者,俟主人入室,乃从入也。止哭,为将祭也。”南齐书·文惠太子传:“但尊极所临,礼有变革,权去杖絰,移立户外,足表情敬,无烦止哭。”南齐书·文惠太子传:“望拜止哭,率由旧章。”
《漢語大詞典》:守瘗(守瘞)
古代祭祀地神时,将祭品埋于地下,设人守护,谓之“守瘞”。周礼·春官·司巫:“司巫掌群巫之政令……凡祭事守瘞,凡丧事掌巫降之礼。” 郑玄 注:“瘞谓若祭地祇有埋牲玉者也,守之者以祭礼未毕若有事然,祭礼毕则去之。”
《国语辞典》:撒纸钱(撒纸钱)  拼音:sǎ zhǐ qián
指将祭祀鬼神所使用的冥纸,分撒给鬼魂,以求平安。通常用于发生意外事故、容易出事等处。如:「北宜公路的九弯十八拐,是最容易出车祸之处,因此常有人在此处撒纸钱,以求平安。」
《漢語大詞典》:奠竁
谓将祭奠品放入墓穴中棺材之旁。周礼·夏官·量人:“掌丧祭奠竁之俎实。” 郑玄 注:“竁亦有俎实,谓所包遣奠。” 贾公彦 疏:“竁,穿壙之名。此言奠竁,则奠入於壙。”